人事代理课件潘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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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人事档案代理政策、程序和有关问题答疑潘俊臣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副处长人事档案代理的工作对象及内容•在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开户的其他市属非公经济组织、外地驻宁机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人事代理工作对象提供人事档案保管、人才引进、毕业生转正定级、户籍挂靠管理等人事事务性公共服务。•为方便用人单位人事管理,凡市级机关、市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部省属在宁企业,可自行管理人事档案。人事代理关系的建立•南京市工商局注册的非公经济组织、市民政部门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均可与市人才服务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省、区、县属单位,以及在省、区、县工商注册的企业,需按人事管理权限到相应的省、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人事部、中组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中组部、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省政府关于批转省人事厅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1999)99号)•江苏省人事厅苏人通[2009]153号《关于印发〈人事代理工作细则〉等8项基础人事事务公共服务规则的通知》人事档案包括什么内容?•第一类履历材料;•第二类自传材料;•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高中到最高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第六类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第七类奖励材料(包括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英雄模范先进事迹);•第八类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第九类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其中主件:学历(从高中开始)、工作、党团等档案材料。单位委托开户及程序•1、委托代理单位填写《单位申请人事代理登记表》,•2、出具在南京市工商局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外地驻宁分公司或驻宁办事处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3、签定《单位委托人事合同书》。办理档案代理要带哪些材料?•1、提供聘用人员离开原单位的材料和现单位劳动合同,需具备普通中专以上学历。由我中心开具商调函调档。从异地调动的档案需先存放至当地人才中心。拒收自带和拆封的档案。•2、到档后,由中心审档,检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中需具备高中(中专)开始至最高学历的全部学籍档案,参加工作后与每家单位的劳动合同及解除合同的决定,职称及党团材料如有也需具备。•3、填写《人员情况登记表》,办理聘用人员的存档手续,现单位劳动合同需放入档案归档。(注:表格均可在“南京人事人才网--表格下载”下载)•4、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苏财综[2008]96号、苏价费[2008]392号文件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中心取消“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项目。2008年12月31日前的费用须按每人180元/年的标准补缴。•5、材料齐全即时办理。档案转入手续•1、档案在外地人才服务中心或本市其他档案管理部门的。凭单位的劳动合同来开调档函。•2、档案在外地原单位的。先将档案转至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再按第1条办理。•3、档案在学校的。按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档案转出•1、转出原单位的。单位出具离职证明。•2、转出本中心至外地的。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带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的调档函。•3、从原单位转入新单位的。原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新单位出具劳动合同。•4、转至省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以及职介所的。带该机构的调档函。•5、升学、考取公务员的。带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来调档。档案在本中心的可出具哪些证明?•未婚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公证证明、存档证明、现实表现证明、无业证明、学历证明等。•就业证联系函。凭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决定》、首次就业的毕业生凭《报到证》办理。•《就业登记证》在本人户口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一)单位:单位需和我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公章即可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二)个人:根据江苏省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南京市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规定,中心代理单位异地引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一般应在35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2、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我中心人事代理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并与该单位续签一年以上劳动合同。•3、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人才引进的办理流程•(一)提供《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书》和《劳动合同》到我中心开具商调函。•(二)由我中心审阅档案,告知其审阅结果,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人才调动审批表》,并办理学历认证手续。•(三)提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人才调动审批表》、《学历认证报告》、《劳动合同》、《户籍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四)待我中心审批后,通知用人单位或个人。户籍挂靠的条件•单位在南京市区、且在当地派出所没有设立集体户口的;•当年接收的外地应届毕业生来宁就业、或通过人才引进调入的,经批准已落实在南京工作的,且无固定住所、无直系亲属或单位暂无集体户的人员,在本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可申请办理户籍挂靠。挂靠集体户口所需材料•一、非南京籍毕业生办理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1、两张一寸近期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名字及出生日期)2、《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5、已填好的《户籍挂靠登记表》(此表格可在南京人事人才网下载)6、《单位户籍挂靠证》(未就业毕业生无需准备)•二、人才引进人员办理落户提供以下材料:1、两张一寸近期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名字及出生日期)2、《户口迁移证》及复印件3、《准予迁入证明》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已填好的《户籍挂靠登记表》(“服务处所”一栏必须填写)6、《单位户籍挂靠证》户籍挂靠可提供哪些服务?•户籍证明;•换领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更改户籍信息。办理毕业生就业的相关程序•1、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上网登录招聘(求职)信息。•2、单位、毕业生双向选择。•3、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提交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号码和申报密码,签订就业协议。•4、单位通过“南京市毕业生就业网站”申报毕业生。•5、申报成功后,单位(或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到10、11号窗口领取《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接收函》。•6、毕业生持《接收函》回校办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以及转档手续。•7、毕业生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8、在网上查询到档情况。•9、到档后,单位凭毕业生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劳动合同》分别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存档、落户手续。南京毕业生就业网毕业生在宁就业办理改派手续流程•普通院校毕业两年以内,户口仍在学校或户口迁移证在本人手中的毕业生,在宁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办理就业改派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一)现就业单位是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单位的•1、有报到证、未办正式就业手续的A、本市原籍毕业生:(报到证开到南京人才服务中心的)上网协议鉴证----带报到证、推荐表原件、单位人事代理委托书到10、11号窗口办理派遣到接收单位的手续。B、报到证开往外地(含南京市原五县):由开往地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改派意见----网上协议鉴证---带推荐原件到10、11号窗口领取〈接收函〉-----1)省属院校、毕业两年内的到学校办理改派报到证;2)原五县及外地高校的在10、11号窗口直接办理改派手续。C、报到证开往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网上协议鉴证---带推荐原件到10、11号窗口领取〈接收函〉---到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2、原有工作单位,但工作不满一年的A、报到证开往外地单位:出具外地单位解约证明及当地人才中心同意改派意见----网上协议鉴证---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解约证明等到10、11号窗口办理改派手续---到4-8号窗口开调档函到当地人才中心转档案----确认到档后再办理存档、落户手续。B、报到证开往省属单位:出具省属单位解约证明及省人才中心同意改派意见----网上协议鉴证---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解约证明等到10、11号窗口办理改派手续---到4-8号窗口开调档函到省人才中心转档案----确认到档后再办理存档、落户手续。C、报到证开往市人才代理单位:出具单位解约证明在10、11号窗口办理解除手续----与新单位网上协议鉴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推荐表原件到10、11号窗口办理改派手续---再到4-8号办理存档,9、12窗口办理落户手续。(二)改派出南京市•1、原未就业(报到证开到“南京市人才中心”)•A、到省属单位就业:带报到证到10、11号窗口盖章“同意不在市属单位择业”----到省人才办理改派手续----从省人才开调档函到4-8号窗口转档案,9、12号窗口转户口。•B、到省外单位就业:带报到证到10、11号窗口盖章“同意不在本市择业”----省属院校、毕业两年内的到学校办理改派手续;其他的到当地人才中心办理改派手续-----从当地人才中心开调档函到4-8号窗口转档案,9、12号窗口转户口。•C、回外地原籍:带报到证到10、11号窗口盖章“同意回原籍就业”----省属院校、毕业两年内的到学校办理改派手续;其他的到当地人才中心办理改派手续-----从当地人才中心开调档函到4-8号窗口转档案,9、12号窗口转户口。2、已就业(报到证开往市人才代理单位的)•A、到省属单位就业:带解约证明、报到证到10、11号窗口办理解约手续,并申请不在市属单位择业----带上省属单位接收证明,到省人才办理改派手续----从省人才开调档函到4-8号窗口转档案,9、12号窗口转户口。•B、到外地单位就业:带解约证明、报到证到10、11号窗口办理解约手续,并申请不在本市择业----带上外地单位接收证明,省属院校、毕业两年内的到学校办理改派手续;其它的到当地人才中心办理改派手续----从当地人才中心开调档函到4-8号窗口转档案,9、12号窗口转户口。•C、回外地原籍:带解约证明、报到证到10、11号窗口办理解约手续,并申请回原籍就业----省属院校、毕业两年内的到学校办理改派手续;其他的到当地人才中心办理改派手续----从当地人才中心开调档函到4-8号窗口转档案,9、12号窗口转户口。毕业生转正定级•哪些人需要办转正定级?国家普通高校大中专毕业生,派遣到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后,应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需办理。•办理转正定级要带哪些材料?•一、提供报到证原件(蓝联);•二、劳动合同原件(报到证上单位);•三、填写我中心印制的《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登记表》原件,此表由报到证单位填写并盖章;•四、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我中心4-8号窗口办理;•五、如办理时已离职,需先将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送档案中归档。单位在档案方面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1、不得拆封、和将档案交本人自带;•2、及时办理员工的聘用和离职手续;•3、及时将员工需要归档的材料归档,如新劳动合同、新取得的学历档案、党团组织材料、职称审批材料等;•4、企业变更要及时来本中心变更相关信息,和员工劳动合同的变更;•5、对非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最好做一个学历认证,防止假学历。•6、如发现人事档案材料弄虚作假的,没收其虚假材料,出具人事档案弄虚作假证明存入其人事档案备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及本人,并报公安机关。欢迎大家就档案问题提问今后大家在工作中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式咨询和交流。1、南京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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