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重难点分析(4)第八章员工保障管理一、重点掌握我国社会保障的基本体系1.保障管理与社会保障制度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员工保障管理主要包括社会保障管理、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与作业条件管理等。社会保障制度是指社会成员因年老、疾病、失业、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遇到生活困难时,从国家、社会获得一定的经济帮助的社会制度。我国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社区服务等。社会保险应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2.保障管理体系建设的原则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原则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1)社会保险水平应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2)公平与效率相结合。(3)权利与义务相对应。(4)社会保险制度要覆盖城镇所有从业人员。(5)政事分开。(6)管理服务社会化。(7)管理法制化。二、掌握我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基本内容;1.养老保险制度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员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2.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将原来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实行统一管理,在全网范围内建立城镇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员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3.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和配套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着眼于建立一个新的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本着大的目标统一,具体办法体现差别的精神,明确改革的目标、原则和基本政策,在具体办法和步骤上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消费水平和管理水平等,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改革途径和办法.稳步启动,保证改革的平稳过渡。4.失业保险定义所谓失业保险,按照国际劳动局社会保障专家的解释:失业保险的目标,是给予失去工作的员工以补贴,且这种失去工作不是白愿的。由于员工失去厂工作,也因此丧失了领取工资报酬的可能。也就是说,失业保险的目标是使失去工作的员工在失业期间获得一定的收入补偿。5.工伤保险定义所谓工伤保险是指员工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员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员工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这种物质补偿一般以现金形式体现。6.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原则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原则是:(1)无责任补偿原则;(2)个人不缴费原则;(3)与非因工伤残相区别,待遇标准从化的原则;(4)经济损失补偿与事故预防及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原则。第九章职业管理一.重点掌握如何从组织角度对员工进行职业生涯管理。1.职业、职业生涯与职业生涯管理的含义职业一般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从事的以获得物质报酬作为自己主要生活来源并能满足自己精神需求的、在社会分工中具有专门技能的工作。职业生涯是一种复杂的现象,由行为和态度两万面组成。要充分了解一个人的职业生涯必须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考察。表示一个人职业生涯的主观内在特征是价值观念、态度、需要、动机、气质、能力、性格等,表示一个人职业生涯的客观外在特征是职业活动中的各种工作行为。所谓职业生涯管理主要是指对职业生涯的设计与开发。虽然职业生涯是指个体的工作行为经历,但职业生涯管理可以从个人和组织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进行。2.个人职业生涯发展阶段职业生涯的发展常常伴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尽管每个人从事的具体职业各不相同,但在相同的年龄阶段往往表现出大致相同的职业特征、职业需求和职业发展任务,据此可以将一个人的职业生涯划分为不同的阶段。一般可将职业生涯划分为五个阶段:(1)成长阶段:(从出生到14岁)在这一阶段,个人通过对家庭成员、朋友、老师的认同以及与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逐渐建立起了关于自我的概念,并形成了对自己的兴趣和能力的基本看法,到这一阶段结束的时候,进入青春期的青少年就开始对各种可选择的职业进行某种带有现实性的思考了。(2)探索阶段:(15岁到24岁)在这一时期,个人将认真地探索各种可能的职业选择。他们试图将自己的职业选择与他们对职业的了解以及通过学校教育、休闲活动和业余工作等途径所获得的个人兴趣和能力匹配起来。在这一阶段开始的时候,他们往往作出一些带有实验性质的较为宽泛的职业选择。随着个人对所选择的职业以及自我的进一步了解,他们的这种最初选择往往会被重新界定。到了这一阶段结束的时候,一个看上去比较恰当的职业就已经被选定,他们也已经做好了开始工作的准备。人们在这一阶段需要完成的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对自己的能力和天资形成一种现实性的评价,并尽可能地了解各种职业信息。(3)确立阶段:(25岁到44岁)这是大多数人职业生涯中的核心部分。人们通常希望在这一阶段的早期能够找到合适的职业,并随之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有助于自己在此职业中取得永久发展的各项活动中。然而,大多数情况下,在这一阶段人们仍然在不断地尝试与自己最初的职业选择所不同的各种能力和理想。(4)维持阶段:(45岁到65岁)在这一阶段,人们一般都已经在自己的工作领域中为自己创立了一席之地,因而他们的大车数绝所本要就放在保有这一位置上了。(5)下降阶段:当临近退休的时候,人们就不得不面临职业生涯中的下降阶段。在这一阶段,许多人都不得不面临这样一种前景,接受权力和责任减少的现实,学会接受一种新角色,学会成为年轻人的良师益友。再接下去,就是几乎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对的退休,这时人们所面临的选择就是如何去打发原来用在工作上的时间。对职业生涯划分阶段的意义在于,在不同的生命阶段有不同的职业任务,面临不同的职业问题,应该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生涯管理。二、理解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流动的含义并掌握就业指导的主要内容。1.形成人力资源市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人力资源市场就是通过供求双方相互选择而自动配置人力资源的体系,或者说是一种以市场机制调节人力资源供求的经济关系。人力资源币场的形成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人力资源供求双方具有相对独立性。员工个人拥有独立支配人力资源的权利,人力资源需求方拥有独立的用人权,人力资源供求双方均可进行自由选择。第二,人力资源供求双方作为对等的利益主体,以劳动合同的形式确立劳动关系。第三,工资是人力资源的市场价格,由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调节。工资率成为引导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价格信号。人力资源市场可以分成社会人力资源市场和组织内部的人力资源市场。2.什么是人力资源的流动?人力资源流动一般是指员工相对于人力资源市场条件的变化,在岗位之间、组织之间、职业之间、产业之间以及地区之间的转移。简单的说,人力资源流动就是指员工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走向新的工作岗位的过程。人力资源流动包括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3.何谓就业指导?就业指导工作包括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所谓就业指导,就是由专门的就业指导机构帮助择业者确定职业方向、选择职业、准备就业、并谋求职业发展的咨询指导过程。就业指导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最早出现在欧美国家,它是西方国家经济发展、职业分化、技术进步而产生一系列社会矛盾后,社会为解决就业问题而作出努力的产物。第一,职业素质分析。第二,职业信息服务。职业信息服务的内容十分广泛,主要有:(1)传播职业知识。职业知识包括职业的名称、种类、职业的社会经济意义、职业的环境条件、报酬、晋升机会、职业前景、职业资格要求如体力要求、能力和个性要求、教育程度、职业道德等。只有掌握有关的职业知识,择业者才有可能作出适当的职业选择。(2)反映市场供求。员工与职业岗位的结合,最终取决于就业市场的供求关系。第三,职业咨询。三、正确理解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主要内容和法律特征。1.什么是劳动关系?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和方法有哪些?从广义上看,劳动关系的内涵非常宽泛,它包括一切劳动者在社会劳动时形成的所有劳动方面的关系。而从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角度谈论的劳动关系,仅指员工与所在组织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是员工与企业之间基于有偿劳动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具有相对稳定性并受到法律的保护。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和方法如下:(1)通过劳动争议委员会进行调解劳动法规定,在组织内部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它由员工代表、组织代表和工会代表三方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所进行的调解活动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活动,具有群众性和非诉讼性的特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有申请、受理、调查、调解、制作调解协议书等步骤。(2)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同级工会和组织三方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个带有司法性质的行政执行机关,其生效的仲裁决定书和调解书具有法制强制力。劳动争议仲裁时应遵循如下原则:调解原则,及时、迅速原则,一次裁决原则等。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的步骤有:受理案件阶段、调查取证阶段、调解阶段、裁决阶段、执行阶段。(3)通过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四、掌握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1.劳动合同的概念、内容及劳动合同的管理所谓劳动合同,就是员工与组织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组织和员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劳动合同内容是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主要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即员工和组织)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劳动合同的内容表现为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依据《劳动法》及劳动管理的实际情况,我国的劳动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地址;(2)合同期限;(3)试用期限;(4)职务(工种、岗位);(5)工作时间;(6)劳动报酬;(7)生活福利待遇;(8)劳动保护;(9)劳动保险待遇;(10)政治待遇和劳动待遇;(11)教育与培训;(12)劳动合同的变更;(13)劳动合同的解除;(14)违约责任;(15)其他事项;(16)纠纷处理。劳动合同的管理,从广义上讲,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主管部门、组织内部行政和工会组织,按照国家的授权,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监督、检查等手段,分别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行为实施司法管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和民主管理,制止、纠正和查处劳动合同运行中的违法行为,以保障劳动合同的贯彻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同任何一项管理工作一样,是一种指挥、监督。协调和控制的活动,其目的在于通过管理,把劳动合同运行过程中各个要素的功能统一起来,使之取得最佳经济效益。通常它有以下内容:(1)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的管理。(2)员工所在组织对劳动合同的管理。(3)工会对劳动合同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