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四中队工作总结范文【精选4篇】【导读】这篇文档“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四中队工作总结范文【精选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交警大队安全宣传工作汇报【第一篇】---次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征文竞赛活动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与各家企业单位举行了形势报告会;以支队开展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为依托推进大队安全宣传工作集中整治,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有力地配合了各项阶段性中心工作的扎实开展。(二)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努力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活动开展以来,我队继续组织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先后组织30余人次深入株冶、天润运输企业、宾利客运、长乐客运、新奥煤气公司、智成化工、先锋小学、杉木塘小学、三汽运等单位上交通安全课,受教育群众达数万人次,使之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三)大力宣传业务工作和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努力树立石峰交警执法为民良好形象。我队及时组织人员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新举措和工作中的好人好事通过媒体报道出去,争取群众的理解2----交警大队安全宣传工作汇报【第二篇】运输企业召开宣传信息工作通报会5场,上交通安全课68节,播放宣传光盘63场次,悬挂横幅99条,开放警营8场/次,张贴宣传画80张,发放宣传画册300本、宣传生活用品0个,增刷永久性宣传标语20条,印发宣传折页5000份、各类宣传单15000张,受教育面达20余万人。近年来,大队宣传信息工作被省公安厅评为先进单位1次,被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评为先进单位2次,刘礼平同志受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市公安局表彰多次,自1999年以来,连续被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授予新闻报道优秀通讯员、宣传信息先进个人、优秀新闻工作者等光荣称号。从去年10月份至今年9月份,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充分利用了新闻媒体直接、强大的宣传优势。《梅州日报》和《梅州公安周刊》全文登载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共24万份,《梅州日报》和《梅州公安周刊》分别刊登公安交警部门宣传落实安全法有关文-章、报道240篇次和720篇次;梅州电视台《梅州公安》栏目播放宣传落实安全法有关文章、报道和警句1500篇次;在梅州电台《梅州交通时空》栏目滚动播放了宣传安全法有关知识讲座、报道和警句5300篇次。此外市公安交警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内容,编写了32条宣传标语分发到各大队,支队机关和各大队依据这些简洁、直观的标语内容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分别在梅州市区、各县城主要路口、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处悬挂了临时或永久性的宣传标语650幅。二、具体工作措施寓教于执法之中模范遵守安全法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寓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于执法活动之中,强化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如组织交通违法的驾驶员观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光盘;路面中队民警深入客运站场或在执勤执法纠违时对驾驶员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并随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抓好载体建设,丰富宣教形式。一是在大队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窗口设立宣传板块、在车管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宣传板块,配备vcd等电教设备,在大队院内设立橱窗,定期更新横幅、宣传橱窗内容,不失时机地对群众进行交通法规宣传。二是建成法制宣传一条街。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宣传。年内,大队组织民警多次走进苏州交通经济频率直播室,直接与司机及群众沟通交流,宣传交通安全法规;赵宝峰大队长多次现场连线电台主持人,倾听司机意见,介绍交巡警执法管理情况。四是努力创作宣传精品。大中队宣传民警通过加强自身学习、钻研,注重收集和分析各地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及交管动态,年内分别制作了适应中小学生和机动车驾驶人的多媒体交通安全宣传文稿。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活动”、“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大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通过在辖区主要路口、人员密集区设立宣传点,拉出宣传横幅,展出宣传图板,向群众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开展了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每月25日,大队根据支队统一部署,由大队领导亲自组织,出动20多名警力,在辖区主要路口及加油站、学校等重点部位悬挂宣传横幅,在主要路口等部位设立4个集中宣传点,展出图板,集中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还针对辖区无证驾驶、违法停车、二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等交通突出问题,深入各村镇和外来人员集居区、农贸市场,向机动车驾驶人、骑车人、行人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交通法规咨询,取得了集中宣传活动的良好效果。以农村居民和“新苏州人”为重点,大力开展送法上门、送法下乡活动。针对农村居民和“新苏州人”交通安全意识较低、违法肇事率较高的特点,大队紧密围绕交通安全示范村和“五进”工程创-建工作,通过强化考核、加强指导,认真分析交通事故案例,制作图文并茂、内容丰富、浅显易懂且有针对性的宣传品,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木渎中队及时把木渎“新苏州人”服务中心作为宣传教育联系点,明确一名宣传民警,定期到服务中心设置宣传咨询台、展出宣传图版、播放教育片等,加强对外来人员的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宣传教育。城南中队针对吴中经济开发区内的外地“摩的”、“黑车”较多的情况,结合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经常出动宣传车在上述区域内进行巡回宣传,提醒群众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宣传警力少。目前,大中队无专职宣传民警,现有警力疲于应付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宣传覆盖面难以向广大农村地区以及辖区众多且分散的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延伸。宣传工作处于-蜻蜓点水状态。二是民警的宣传专业技能不高。不少民警尽管具有较强的交通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但由于未经过宣传工作专业技能的培训,缺乏必要的宣传教育工作原理、技能和方法,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行为和心理特点不了解,在实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针对性较差,难以引起中小学生的共鸣。三是宣传工作缺乏连贯性和持续性。因对民警的宣传工作考评多以量化为主,不少民警热衷于追求进多少学校、发多少材料、受教育人数多少,使宣传工作难以保持连贯性。在各类主题宣传活动中,也存在头重脚轻和浮于层面现象。----高速交警工作小结【第三篇】高速交警大队清明节期间道路管控工作小结清明节期间外出扫墓和旅游的人数增多,致使大队辖区的车流量增加,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大队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交警大队采取了四步措施保障了清明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是增派巡逻警力,加强路面巡逻。大队合理调派警力对管辖区域实行循环叠加式巡逻,针对春季驾驶人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特点在站区加强对过往车辆的检查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路面施工规范化安全管理,确保道路畅通。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大队加强了对路面施工作业点的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范化进行施工,并定期检查施工点的作业情况,确保清明节小长假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三是做好“五进”工作,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大队抽调民警进学校、企业、农村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倡导文明交通、和谐交通,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四是大队加强对客运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杜绝客车超员、违法停车上下客、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确保客车行车安全,同时加强对扫墓路线沿途重点路段的管控,全力以赴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交警大队安全宣传工作汇报【第四篇】交警大队安全宣传工作汇报2014年以来,我队在支队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现就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宣传工作概况1-6月份,大队宣传工作按照支队部署,制定《2014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五进、专项行动、主题日宣传,积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新宣传模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半年来,大队在中央级媒体上稿、省级、市级,县级,市支队网采用篇。撰写调研文章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13场次,出动宣传车33天次,深入运输企业召开宣传信息工作通报会5场,上交通安全课68节,播放宣传光盘63场次,悬挂横幅99条,开放警营8场/次,张贴宣传画80张,发放宣传画册300本、宣传生活用品0个,增刷永久性宣传标语20条,印发宣传折页5000份、各类宣传单15000张,受教育面达20余万人。近年来,大队宣传信息工作被省公安厅评为先进单位1次,被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评为先进单位2次,刘礼平同志受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市公安局表彰多次,自1999年以来,连续被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授予新闻报道优秀通讯员、宣传信息先进个人、优秀新闻工作者等光荣称号。从去年10月份至今年9月份,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充分利用了新闻媒体直接、强大的宣传优势。《梅州日报》和《梅州公安周刊》全文登载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共24万份,《梅州日报》和《梅州公安周刊》分别刊登公安交警部门宣传落实安全法有关文章、报道240篇次和720篇次;梅州电视台《梅州公安》栏目播放宣传落实安全法有关文章、报道和警句1500篇次;在梅州电台《梅州交通时空》栏目滚动播放了宣传安全法有关知识讲座、报道和警句5300篇次。此外市公安交警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内容,编写了32条宣传标语分发到各大队,支队机关和各大队依据这些简洁、直观的标语内容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分别在梅州市区、各县城主要路口、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处悬挂了临时或永久性的宣传标语650幅。二、具体工作措施寓教于执法之中模范遵守安全法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寓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于执法活动之中,强化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如组织交通违法的驾驶员观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光盘;路面中队民警深入客运站场或在执勤执法纠违时对驾驶员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并随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抓好载体建设,丰富宣教形式。一是在大队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窗口设立宣传板块、在车管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宣传板块,配备vcd等电教设备,在大队院内设立橱窗,定期更新横幅、宣传橱窗内容,不失时机地对群众进行交通法规宣传。二是建成法制宣传一条街。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宣传。年内,大队组织民警多次走进苏州交通经济频率直播室,直接与司机及群众沟通交流,宣传交通安全法规;赵宝峰大队长多次现场连线电台主持人,倾听司机意见,介绍交巡警执法管理情况。四是努力创作宣传精品。大中队宣传民警通过加强自身学习、钻研,注重收集和分析各地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及交管动态,年内分别制作了适应中小学生和机动车驾驶人的多媒体交通安全宣传文稿。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活动”、“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大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通过在辖区主要路口、人员密集区设立宣传点,拉出宣传横幅,展出宣传图板,向群众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开展了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每月25日,大队根据支队统一部署,由大队领导亲自组织,出动20多名警力,在辖区主要路口及加油站、学校等重点部位悬挂宣传横幅,在主要路口等部位设立4个集中宣传点,展出图板,集中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还针对辖区无证驾驶、违法停车、二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等交通突出问题,深入各村镇和外来人员集居区、农贸市场,向机动车驾驶人、骑车人、行人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交通法规咨询,取得了集中宣传活动的良好效果。以农村居民和“新苏州人”为重点,大力开展送法上门、送法下乡活动。针对农村居民和“新苏州人”交通安全意识较低、违法肇事率较高的特点,大队紧密围绕交通安全示范村和“五进”工程创建工作,通过强化考核、加强指导,认真分析交通事故案例,制作图文并茂、内容丰富、浅显易懂且有针对性的宣传品,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木渎中队及时把木渎“新苏州人”服务中心作为宣传教育联系点,明确一名宣传民警,定期到服务中心设置宣传咨询台、展出宣传图版、播放教育片等,加强对外来人员的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宣传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