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人事行政王刚法政学院wgang78@163.com第一节人事行政概述一、涵义所谓人事行政(PersonnelAdministration),是指政府为达成其职能,推行其工作,通过一定的人事机关及相应的制度、法规、方法和手段等,对其所任用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选拔、任用、培训、奖惩、考核、调配、工资福利、退职退休等方面的管理活动。注意:与“人事管理”(PersonnelManagement)的区别二、人事行政的管理机构人事管理机构是指主管或办理政府人事行政业务的机构。(一)按照功能可以划分四个类型:决策和综合管理型,如美国人事管理总署协调和咨询型,如美国的劳工关系局监督和仲裁型,如美国的功绩制保护委员会部门执行型(二)按照与政府的关系:部外制,隶属政府,如法国、德国部内制,独立于政府,如美国、日本折衷制,如英国注:1855年,英国最早的管理机构——文官委员会1883年,美国的《彭德尔顿法案》,开创了美国的文官制度三、人事行政的历史脉络1.恩赐官僚制(BestowSystem)依靠世袭制,统治者具有绝对权力,血缘关系是任官的主要标准2.分肥制:(SpoilSystem)美国的第26任总统杰克逊实行在政府竞选中获胜的派别或政党,可以独占所有的政府职位,凡是对政府有贡献或党派领袖有个人关系者,均可以参加政府官职的“分赃”3.功绩制:(MeritSystem)1883年,《彭德尔顿法案》开创政府职位向社会开放,绝大多数官员需经公开竞争考试才能进入政府Thebasicprinciplesofthemeritsystem(US):Theselectionofsubordinategovernmentofficialsshouldbebasedonmerit_theabilitytoperformtheworkraterthananyformofpersonalorpoliticalfavoritismThosehiredshouldhavetenureregardlessofpoliticalchangesatthetopoforganizationsThepriceofjobsecurityshouldbeawillingresponsivenesstothelegitimatepoliticalleadersoftheday三、现代人事行政的主要趋向:(1)人事行政中出现政务官和业务官的分化,并对其进行分类管理。(2)由以恩赐官僚制和分赃制为核心的人事行政向以人才主义和功绩制为基础的现代人事行政演化。(3)从随意性很强的人治式的人事行政发展到系统化、规范化的法治式人事行政。(4)人事行政的范围日益扩大,出现了新的业务范围,如考任、培训、职位分类、保险、抚恤等。(5)管理方法由非科学的经验管理发展到崇尚理性和效率的科学管理。(6)人事行政由传统的重视通才发展到通才和专才并重。第二节现代人事行政中的职位分类一、职位分类的涵义职位分类:把公务员的职位按照工作性质、业务内容、简繁难易、责任轻重以及所需资格条件等,区分为若干规范化的种类,以次作为公务员管理依据。纵向:职系职组职类横向:职级职等二、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区别1.职位分类以“事”为中心,品味分类以“人”为中心。2.职位分类公务员的等级就是所在职位的等级,品味分类,等级与职位分开3.职位分类工资差别由工作难度决定,品味分类以品味定工资4.职位分类重视专家作用,重专才,品味分类重资历,重通才5.职位分类重复,品味分类简单第三节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一、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概念:国家公务员(CivilServant)一般是指通过非选举程序(主要是通过竞争性考试)而被任命担任政府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二、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征:(1)实行职业常任制(2)公共权力依附于公务职位(3)贯彻用人唯贤原则(4)实行功绩考核制(5)对公务员进行统一管理(6)注重专业技术人才(7)讲究职业道德三、西方不同国家的公务员定义(一)英国:涵义:指所有不与内阁共进退、一般需经公开竞争考试方能录用,无过失可长期任职的文职人员,也叫常务次官。范围:上至常务次官,下至清洁工。甚至包括国防部及其机关警卫部队、狱警、狱官、皇家兵工厂、造船厂、海军码头的职工但是不包括首相、国务大臣、部长、政务次官、政务秘书、议员、法官、军警(二)美国涵义:指仅在美国联邦行政机构中执行公务的人员,也叫政府雇员(GovernmentEmployer)分为政务官和业务官范围:包括总统、州长、市长等和行政部门所有文职人员但是不包括国会议员、国会雇员、司法部门的法官(三)法国:比较复杂1.在法律上分为国家公务员、地方公务员、医护公务员2.但实际上分为两大部分:不适用公务员法的公务员,如一会工作人员、法院法官、军事人员适用公务员法的公务员,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中个部门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常任工作人员、外交人员、教师、医护人员3.法国公务员分为A、B、C、D四个等级,现在压缩为A、B、C三个第四节我国的国家公务员制度一、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过程:(1)酝酿和探索阶段(1980—1983年);(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起草和修改阶段(1984—1986年);(3)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并进行试点阶段(1996下半年—1992年);(4)正式确立阶段(1992—1994年)。(5)法制化阶段(2005年至今)注:1993年8月14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2005年4月27日通过《国家公务员法》(2006年1月1日实施)标志我国公务员制度进入法制化阶段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一)与西方公务员制度相比:1.我国的公务员是在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2.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基本路线3.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二)与我国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相比:(1)体现了分类管理的原则;(2)强化了新陈代谢机制(3)强化了竞争激励机制;;(4)建立勤政廉政的保障机制;(5)建构法治运行机制。三、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一)职位分类制度:(1).职务分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2).领导职务:划分为10个职等(3).非领导职务:划分为8个职等(4).我国公务员的级别与职务:15级与12层次相对应职等领导职务一总理二副总理三国务委员四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部长、委员会主任、署长、审计长五副(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部长、委员会主任、署长、审计长)六司长、局长、厅长、州长、专员;以及上述副职七处长、县长八副处长、副县长九乡(镇)长、科长十副乡(镇)长、副科长领导职务系列职等非领导职务一巡视员(相当于正厅级)二助理巡视员(相当于副厅级)三调研员(相当于正处级)四助理调研员(相当于副处级)五主任科员六副主任科员七科员八办事员非领导职务系列职务级别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科员九至十四级办事员十至十五级职务与级别对应表(二)新陈代谢制度1.录用制度:选任、委任、考任、聘任(1).录用的形式:公开考试A、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B、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应当予以照顾(2)考试的形式:笔试、面试、特殊情况A、笔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国务院人事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国务院人事部门和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确定或批准。B、面试: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的内容和方法,由录用主管机关规定C、特殊情况:a、因职位特殊不宜公开招考的b、因职位特殊需要专门测量其水平的c、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d、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其它情况青岛市市长的产生方式,属于()A.选任制B.任命制C.委任制D.考任制E.聘任制(三)激励与约束制度1、激励制度(1)奖励的形式:物质和精神奖励相结合(2)奖励的种类:A、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B、国家行政机关对受前款所列奖励的国家公务员,按照规定给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2.约束制度(1)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2)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四)职业发展和保障制度1.交流制度(1)调任: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2)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平级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调动)(3)轮换: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有计划地实行职位轮换(4)挂职锻炼:指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国家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行政关系2.考核制度(1)考核的内容: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绩(2)考核的形式: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3)考核的等级:优秀、称职、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