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化市人事局文件通人办字[2006]13号关于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委局室、驻通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科: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吉人联字[2006]10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的2007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一)报名时间:按照国家要求,从2007年开始,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从2006年11月10日起,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本人照片,并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对网上无法提交照片的,2在现场确认时必须进行现场摄像,采集本人照片。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申报表》交由业务主管部门盖章、汇总统一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进行考试资格审查、确认和缴费,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10日。(二)报名确认办法报名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1.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的《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打印);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专业代码在026至088(含)之间的考生)、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3.近期6个月以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贴在申报表正面右下角空白处);4.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5.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直接报名参加原级别、原专业的考试(仍需打印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网上报名的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或部分科目未通过国家合格标准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填写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各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备注基础知识5月26日9:00—11:00各科均为客观题,采取笔答方式进行。考生可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座位。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专业知识5月27日9:00—11:00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三、报考条件3类别报考级别报名条件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中级:主治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护师主管技师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助级:医师药师护师技师1.中专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士工作5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后。4、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员级:医士药士护士技士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不参加本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3、临床专业以外的其他人员根据现有职称及所从事的工作,报考相关专业考试,按相应报名条件掌握。4、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1、违反国家人事部3号令,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不满3年。2.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3.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4.不具备文件规定的学历、资历。5.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6.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四、考试政策(一)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不满3年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一经查出,概不退费,后果自负。(二)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卫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卫4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三)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四)按照《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据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但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毕业证书,考试合格的人员,在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同时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五)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六)从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初级资格将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为012、初级师为025)1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增加全科医学(中医类、027)、5社区护理(096)、病案信息技术(112)3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类别,在2006年度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者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地人事、卫生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七)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相关考生请关注吉林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站();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八)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8之间的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时间须满2年。(九)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64个科目考试的国家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该专业的全国资格证书。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单科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成绩合格的,由考生最后参加考试的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由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卫生部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上年度考试成绩单;需到外省报名的考生,统一到省职考办办理。五、考试收费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吉价收函[2001]5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费每人13元,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六、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考前培训和考试教材的征订及发行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联系电话:0435-3214983。七、考试成绩发布及资格证书颁发考试成绩一般由国家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考试合格(资格)证书一般由国家在发布考试成绩1个月后开始下发。考生可直接上省职考办网站免费查询()。7凡取得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证书或者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受聘于医疗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执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在2个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达到国家合格标准,颁发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资格证书,同时取得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准入资格,可向执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八、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报名工作。按照国家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要求,2007年度考试报名全部由考生在网上进行,是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的重大改进,要尽快适应这一转变。要加大对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的宣传力度。要利用各种渠道,以及报名考试等各个工作环节进行广泛宣传。报名时要现场公示考试纪律,使每个考生了解考试纪律规定,充分认识违纪违规行为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危害。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掌握报名条件,搞好报名资格审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优质服务,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考试报名工作。附件:1.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2.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83.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流程图4.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须知5.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主题词:人事职称考试报名通知───────────────────────────通化市人事局办公室2006年11月13日印发───────────────────────────印发130份9附件1: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网报号用户名确认考点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考生彩色免冠照片)民族出生年月证件号码报名情况档案号(往届考生必填此项)上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往届考生填写)报考科目基础知识报考级别相关专业知识报考专业专业代码专业知识现有资格取得现资格年限专业实践能力教育情况最高学历毕业年月毕业专业毕业院校学校代码工作情况工作单位单位所属单位性质工作年限联系电话以下为工作人员填写部分档案号是否正确报考专业是否正确上年度考试通过科目所在考区专业代码是否正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所在考点报考级别是否正确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现场审核人员签名审查意见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印章年月日考点审查意见考点负责人签章年月日人事部门审核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备注:①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上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剩余科目考试时须出示上年度考试成绩单,填写原档案号、上年度所报考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否则成绩不予滚动。②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③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④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申报人员核对无误后确认签名:日期:年月日10报名表背面式样: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