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好帮手1/10刮痧的观后感【范例4篇】【导读】这篇文档“刮痧的观后感【范例4篇】”由三一刀客最美丽善良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供您参考学习,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下载吧!《刮痧》观后感【第一篇】该片讲述了一个移民家庭在美国生活时发生的故事:5岁的华裔孩子丹尼斯闹肚子发烧,在家的爷爷因为看不懂药品上的英文说明,便用中国民间流传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而这就成了丹尼斯一次意外事故后父亲许大同伤害孩子的证据,继而在法庭上下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冲突,一个原来美好幸福的家庭转眼间变得支离破碎。看了这篇影片后感想颇深,我总体上感受到了影片中要表达的东西。父子之爱,母子之爱,夫妻之爱,祖孙之爱,朋友之爱。通过很多的细节描写让人感受到父爱温暖博大。许大同与其父亲的爱及许大同和丹尼斯的爱。许大同在法写作好帮手2/10庭上的一段独白最能代表所有父亲的心声。现在我不这样想了,我只希望他能平平安安,希望他幸福、健康、快乐。我为自己是一个父亲而自豪,像所有的父亲那样,我爱我的儿子胜过一切。值得注意的是,许大同的父亲在给大同的信中写道:我如今别无他求,就是盼着你们一家三口,能平平安安的。均用了平安二字。恐怕这是父子之爱的最好表达,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还有,影片中许大同在听证会上表现的急躁冲动,与他作为一位工程师的性格完全不同,我认为是因为他对将要丧失孩子监护权的焦虑以及恐惧造成的。影片中许大同冒着触法的威胁,偷偷带走孩子。随后警察发现他们。为了不让孩子知道真相,他带孩子玩起了警察捉小偷的。这个场面轻松快活,孩子在愉快中睡了。而影片结尾许大同攀爬9层楼,把他对孩子的爱推向顶峰。影片另一场父爱是许大同的父亲对许大同的爱。如他找到检查官说明刮痧的实情,如机场泪流满面的父亲,以及痛斥大同乡逃避的父亲。这就是父亲对孩子的爱啊!《刮痧》中许大同夫妇在事情发展中的不同表现,很好的展现了父母对孩子的爱的不同表现,同时也表现出夫妻之爱的不同。许大同对妻子的爱是深沉的,简宁对丈夫的爱是细致的。看过这部电影的人大概都不会忘记许大同夫妻二人喝酒的场面。在这之前,简宁先做的写作好帮手3/10是收拾大同的房间和阻止大同喝酒。当两人喝醉之后,简宁说大同是臭狗屎,大同表示了认同,这是对由于自己不冷静失去儿子的最深的自责。但当简宁说自己贱时,大同却表现出无比的激动,阻止妻子这么说。在这里表现出男人的爱,不善措辞,却又深沉如海。这里也表现出男人坚强背后的软弱一面。刮痧观后感1600字【第二篇】他给丹尼斯刮痧,最后没想到会扯上这么多事,他主动儿子上司家里解释,他不懂英语,搭车过也只是一张纸片,但是他有他的聪明,最后他还是让上司知道刮痧不是许大同做的,而且,刮痧也不是件虐待儿童的事。最后,让我佩服的是,上司开车送他回家,不管是上司的礼貌还是什么,至少证明他是有人格魅力的,不然没有人会乐意这么远送人回家,个性是在美国这个注重时刻的地方。他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选取离开美国,回到那个熟悉的地方,许大同送他。他心里惦记的依旧是许大同一家三口的事,最后许大同提出要带着他和丹尼斯一齐回国,但是他骂了他。他更懂得职责,他知道职责,就要勇敢的承担,他的肩膀宽厚,他承担了很多,也期望儿子明白,人生写作好帮手4/10就是这样,不是你不喜爱,你不能适应了,就逃避了。而是承担,正因他是男生,更要肩负一个家庭,没有他,就没有了顶梁柱,家就不是家。他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但是却履行了一个完整的家男性的主角。他回国,满心忙碌着寻找刮痧这件中国国粹的事,复印给美国的儿子,就是为了弥补自己无心犯的错,他是爱许大同的,他是一个有职责的父亲。这样的父爱,总让我想起身后那个宽大的身影,那个父亲,那个不管我犯了什么错都愿意原谅我,愿意包容我,让我成长,看我长大的父亲。许大同,更是戏剧化,他的坏脾气,他的爱,是一个没有经过任何修饰的,丝毫不掩饰,有了很多美国的气息,更多的直接和鲜明的表达。在丹尼斯和保罗打架,他硬生生的给了丹尼斯一掌,他在用中国的方式表示了他对上司的尊重,但是他不知道,文化差异是一件多么夸张的事情。最后他也是向上司狂吼,你不是中国人。他太固执,但是又不能不说有原则。儿子不能回家,他心力交瘁,他用中国的方式求上司,求朋友,但是美国是个讲求原则和证据的地方,不是这样就能够解决的,但是,这样一个把自尊看得很重的男生,还是了。为自己写证词,证明自己多么多么爱写作好帮手5/10孩子,组织了无数次,在听证会上他是有感而发,那是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是真挚的,善良的。对方的律师对孙悟空的故意扭曲使他生气,正因他觉得他就是孙悟空,那就是他的道德典范。那个虽则意气用事,但是真的猴子,那个为了帮忙师傅被误解也不抛弃任务的猴子,他就是猴子,看似乖张,心里却都是爱。他难免不发飙,但是为了儿子他在后面答应了和妻子分居,那是低头。在外人面前怎样也要强势,在背后为了自己爱的人低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中国男生形象。他确实十分鲁莽的,送父亲离国,也是能够做出一些不合规则的行动来。他擅自带着丹尼斯到飞机场,企图带着他和父亲回家。对他而言,家是很重要的,就是重要因此当它破碎的时候,却只能想到逃脱。是父亲的话让他清醒,他知道了职责,就像那只猴子,原来只会打妖怪,只会冲动,能够之后,越来越明白,有时候能够透过其他的方式解决,也知道承担这份自己的任务了。他长大了。他开车带着儿子抚养院,他不想让儿子年幼就知道一些不好的事,一些触及法律的事,他假装简单的带着儿子和警察玩游戏,一路上他看着儿子的笑脸,自己深处的苦也就这样一点点的消散了。最后儿子睡熟了,他也到了,警察逮捕了他,那只猴子被众人踩在脚下,那写作好帮手6/10是丹尼斯最爱的玩具。圣诞节,就是美国的信念,一家人等待他的团聚,哪怕简宁知道他怕是回不来了,但是他在电话里说,他会,而且会给丹尼斯一份大的圣诞礼物。他在公园里,迎着寒风,自己做了一个有孙悟空面相的熊仔,在公园被打劫,二话不说的把钱包给他,但是劫犯伸手抢走他的熊仔时,他奋力的扑上,好像什么都不怕,差一点把他打死,这样的勇猛也是爱的表现。最后,他化身圣诞老人企图进入家里,但是被发现,他竟想着从外排水管爬上,幸好法院撤销他的分居事宜,不然他这样进又是违法。最后,他和丹尼斯,简宁团聚。这是最好的结局。新年快乐。爸爸,你为什么从窗户里进来啊。正因我们家没有烟囱。他到最后也没有告诉丹尼斯真相,这样也好,这样宽厚和承担是一个父亲给儿子最好的礼物。中国的父亲,全天下的父亲都是这样,为了孩子能够做很多很多他们以为做不到的事,父爱也许不及母爱那样细腻。但他就像孙悟空,不管前途多么艰辛,他依旧会对你笑,一眼嬉戏的带着你千山万水,不然你看出他的疲倦。父爱,深深感动。写作好帮手7/10《刮痧》观后感【第三篇】今晚看了陶老师推荐的电影《刮痧》,这是一部让人看着既心塞又感触良多的电影。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在美国奋斗多年,稍有成就的`中国人许大同因儿子刮痧后在后背留下的痕迹让美国医生误以为是虐待而引发了一场官司,这场官司打破了徐大同的“美国梦”,但最后误会解除,一家子又能重聚,虽然是大圆满,但是里面的很多细节也值得我们深思。这部电影我认为揭示了两大问题,第一个是中西方思维文化差异的问题。许大同是一个典型的中国人,孝顺,顾家,拼搏,中国思维在电影里面体现地淋漓尽致,例如电影开始他当着朋友昆兰的面打了儿子认为这是给他朋友面子。这在中国是很正常的,我们也很能理解,但是在在西方人的思维里就很难理解。中国人都了解刮痧,但是西方却不认同这个疗法并且没有法律认可。因为这些种种的中西方的文化差异,才会导致这么深的误会,直至男主角的朋友昆兰亲自去中国体验了一番,才知道一切都是误会,我觉得只有亲自去体会别国的文化才有发言权,要尝试着去了解对方的文化,才能够更融洽相处。第二个问题是中国传统的教育模式真的有利于孩写作好帮手8/10子的成长吗?电影中的父母都是很爱丹尼斯,但是男主角的观念就是打他是因为爱他,延伸到现实每个中国父母在恨铁不成钢的情况下总是会采用打孩子这个办法,认为棒子底下出孝子。每个小孩都被父母打过,没有小孩被打的时候会很心甘情愿并且觉得这是父母爱他的表现。我觉得中国父母也是适时要改下这个观念,给孩子更多的关心和爱,而不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刮痧观后感900字【第四篇】总是认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只要解决了绿卡的问题,那么就相当于在那里定足了,稳定了。但是看完《刮痧》之后,就不觉得了,更多的知道的是在异国国人的艰辛。许大同有了荣誉有了房子有了车子,老婆和儿子都有,但是还是存在着很多问题。种族差异是其中最主要的,那里面的文化问题是不可逾越的,不可解决的,这是几千年下来的问题。刮痧,在身上刮出一条一条的,片中所说的,像烤牛排一样鲜红的印子。就是这样的印迹,就让一个家庭支离破碎。在我这个土生土长的从未走出国门看世界的孩子来说,完全不能想象地域文化差异带来的种种问题。但是看了这部片子之后,却会觉得在一个文化相通的地方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写作好帮手9/10这部片子的感情个性细腻,一路下来扣住观众的心,丝毫不放松。100分钟下来,欢笑、泪水,从未停歇。至少,我能够明确的感受到那里面表达的情感。在异乡巨大的压力之下的无奈和苦苦忍耐;应对文化差异的无能为力。觉得这部片子不容易,就像人生。刮痧最让我感触的就是那里面的父爱了吧。那种男生之间的爱。是那么的深厚,是职责和承担。就像刮痧,一下一下,最开始没感觉,慢慢的,身体会感受到热,最后身上留下触目的印迹,但是换来的却是一身的简单。男生之间就是这样吧,不着痕迹,就像春雨,润物细无声。父爱,就是这样,深厚却不言语。但是,回首是一片的触目惊心,那都是动人的场景。因此,父爱也总是外人看得真切,就像刮痧。老许和许大同之间的父爱是老北京男生的爱。是承担和隐忍。老徐来美国,是应了许大同的邀请吧,也想看看自己的孙子。一个在中国也是知识分子的老人只身一人来到美国,一句抱怨也没有,哪怕听不懂,不能说,但是用自己的眼睛,慢慢观察,细细相处。这样的男生是充满智慧的,他看明了,也只是抽烟,也许这样他能够沉默,他能够更加想清楚,想透彻。但是他不是没有缺点写作好帮手10/10的,第一次看见老霍,竟高兴的用北京的爷们性格给他一拍,满天的黄色的粉,这是爽朗,但是细细想来,这也是不够大气的表现,不顾场合,不识大体。但是,这样的情感是真切的,直爽的。再而就是自负,自诩自己的中国的知识分子,到了美国却没有想过要学习英语,只是用他觉得足够丰富的人生经验处事。最后就是他的毛病,抽烟,抽烟的频率实在是太大,不论场合,不论地点都抽。哪怕媳妇再不喜爱也要偷偷的抽,就就是他的不识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