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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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供参考!1/1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5篇】【引读】这篇优秀的文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5篇】”由网友上传分享,供您参考学习使用,希望此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的话就分享给下载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是项目管理的主体,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在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务必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第三条本规定适用在“舟山鼠浪湖项目”中施工的各个单位(包括地基处理、吹填、围堤、预制以及测量等施工单位),相关单位与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状况制定实施细则。第二章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一般要求第四条项目部应针对项目施工特点,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建立安全生产分级职责制,对人不安全行好文供参考!2/18为、物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利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效的安全控制。第五条项目安全生产控制应由总承包全面负责,分包向总包负责,总包与分包之间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六条项目部和分包在施工中应负有环境保护的义务和职责。第七条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应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八条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九条发生工伤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第三章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与实施第十条项目部应在项目开工前,结合项目特点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并经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批签认。第十一条项目部务必建立安全生产分级职责制,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由上级制定,其他人员的安全好文供参考!3/18生产职责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并签发执行,切实把安全生产职责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第十二条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项目概况、控制目标、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考核、奖惩制度等。第十三条对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水上水下、安全用电以及爆破等高危施工作业,应鉴定过程潜力,并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审核,合格人员方可上岗作业。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应对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包括防汛、防洪、防火、防爆、防尘、防触电、防雷击、防塌方、防有害气体窒息、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处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等。第十五条项目部主要领导务必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考核,严肃奖惩。第十六条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审核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对结构复杂的分项工程应组织典型施工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资料和工艺要求,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第十七条项目部应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确实措施改善周边环境并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好文供参考!4/18第十八条项目部应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活动,对围绕安全生产所进行的各种会议、检查、隐患整改、教育、技术交底、事故处理等均做好记录。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第十九条项目部依照经审批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定期对执行状况进行检查考评,检验措施计划的实施效果,透过检查了解安全生产状态,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第二十条安全检查应依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标准以及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资料应包括:分级职责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记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标识、安全操作、持证上岗、违章违规处理等。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应由专人负责,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参加,明确检查资料及要求,应检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作业指挥和作业行为,检查安全施工的应知应会,总结讲评,提高安全生产素质。第二十二条检查人员实事求是地记录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如实反映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定性和定量地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方案,限期限时组织整改。好文供参考!5/18第五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展布务必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展布,所用材料应贴合有关规定要求。第二十四条施工场地道路、排水应持续畅通,施工材料、构件、各类工具堆放应标识清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保管储存应贴合有关安全规范、规定要求。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有效的灭火器材和消防水源,动用明火应按规定办理手续,氧气瓶、乙炔瓶等设备摆放应贴合有关安全规定,重要部位动用明火应设专人监控。第二十六条职工生活区应与施工作业区明确分隔,并建立照明用电、防寒取暖、防暑降温、放火防盗、环境卫生等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生产警示标牌,并按《安全色》和《安全标志》所规定的国家标准实施。第二十八条施工现场内敷设的新旧地下水下管道、电缆等各种构筑物等,务必向有关机械及施工作业人员明确交底,施以保护,严防损坏。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安全网、护栏、洞口盖板及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装置务必齐全有效,不准随好文供参考!6/18意拆除或移动,如因施工或维修移动时,务必经施工主管人员同意,并在完工后立即恢复。第三十条施工用电的敷设、接地接零保护、配电箱及开关箱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漏电保护装置参数的匹配等,应贴合电气安装安全规定要求。第三十一条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应按照海事部门的要求,办理许可证并发布航行通告。第三十二条爆破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立危险警戒区,每次爆破作业前务必提前向项目部递交爆破施工计划、发布爆破通告,起爆前前十分钟发出爆破警报,爆破及危险后接触后通知项目部解除警报,期间与爆破施工无关的所有施工人员严禁进入警戒区进行其他作业。第三十三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务必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务必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乘坐交通船人员务必穿好救生衣。第六章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资料第三十四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完整齐全。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记录详实,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计划及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交底书完整齐全。第三十六条现场安全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完整齐全。第三十七条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及工种调换人员的好文供参考!7/18岗位安全培训书面资料完整齐全。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的相关资料完整齐全。第三十九条危险作业面、作业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预控措施有记录。第四十条自行指定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安装与使用的操作规程及设计图纸、计算书等资料完整齐全。第四十一条防台、防汛、防季风袭击预报以及防冻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资料完整齐全。第四十二条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完整齐全。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规定如有与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二篇】为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保证职工人身安全,促进车间生产经营的有序发展,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职工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预防为好文供参考!8/18主”的观念。2、严格执行残疾职工的安全监护工作,对残疾职工要组织职工结对子,每一名残疾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由班组的其他职工或领导指定人员负责监护,确保残疾职工的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3、职工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并掌握其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确保安全有效,应定期检验,放置位置应明显,周围无阻碍物堆放,有效期限标志明显。4、职工在车间内应走安全通道,通过料垛时,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攀爬料垛。5、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事故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节给予一定处罚。6、职工在操作设备时应精力集中,不得说笑闲谈或在疲倦状态下继续工作。7、各班组职工应定期对组内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护。8、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在明显处挂出警示牌,维修需动用电源时,严禁其他组员触动设备开关。9、职工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的性能特点,未经允许非本岗位职工严禁擅自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确保安全生产。好文供参考!9/1810、职工应熟悉车间总电源位置,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11、车间工作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成品、备件、原料、废料等堆放应按照规定放置。12、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车间批准,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用后及时拆除。13、下班前,班组长应负责关闭设备及照明电源,关闭门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三篇】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第二条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好文供参考!10/18者5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2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5人以下重伤,或者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人死亡,或者2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或者2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第三条事故报告1、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安全环保科和分管安全的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必须报告到总经理、董事长。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经理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好文供参考!11/18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第四条事故的救援(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公司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好文供参考!12/18(3)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第五条事故调查处理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2、发生轻伤事故,由分管安全的经理负责组织调查。调查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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