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人力资源管理管3级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讲授人:四川大学副教授简红雨第一节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一、劳动关系的含义知识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力资源的配置是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的。劳动关系一般是指劳动者与劳动力的使用者之间因劳动给付与工资支付而产生的关系。更明确一点的表述就是指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雇员)之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之间因就业或雇用而产生的关系。雇主与雇员的关系表现为管理方群体与雇员群体之间的关系法人治理结构生产经营决策层中层管理者基层管理者雇员群体委托代理关系不同层次利润的最大化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关心劳动生产率组织劳动与任务的完成报酬最大化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雇员)与用人单位(雇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雇员与雇主在实现现实的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它体现着双重意志:首先体现国家意志;然后体现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征(一)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转变劳动合同A、存在现实的劳动关系B、存在着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1、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第一次调整和第二次调整)2、劳动法律关系的双务关系(互为对价关系)3、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强制性只有当其权利受到危害时,则需经权利主体请求后,国家强制力才会显现。(一)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劳动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其主体主要包括雇主和雇员。工会是团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形式主体。(三)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与客体。劳动者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行为能力法人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包括体现一定的行政管理和物质利益性质的事物,如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事物。(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三、劳动法律事实依法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为劳动法律事实。这个事实必须是带来一定法律后果的事实才能成为劳动法律事实。能产生、变更、消灭劳动法律关系合法事实违约或侵权行为注意:行为人的意思表示……1、劳动法律行为——是指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合法行为才能产生劳动法律关系。以欺诈、胁迫等行为产生的劳动关系为无效劳动关系。2、劳动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三、我国劳动关系的转变1、劳动关系主体明确化。2、劳动关系多元化。3、劳动关系利益复杂化。4、劳动关系动态多变化。5、劳动关系的利益协调机制趋向法制化。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的前提1)雇主与雇员在经济关系上维持均势;2)各群体利益基点是双方继续合作程度之内。而物质利益原则则是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的根本所在物质利益原则的主要内容如下:1、物质利益激励机制2、物质利益平衡机制3、物质利益调节机制4、物质利益约束机制比如: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制度本身就是以上几种利益机制的体现。但要注意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的中国特色——A、利益的一致性,B、工会职能的转变,C、坚持集体主义劳动关系调整的方式(七种)(一)劳动法律法规(二)劳动合同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其原则是“平等自愿”。(三)集体合同它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四)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制度1、雇员参与是雇员以与雇主相对的一方当事人的身份对企业管理参与。2、参与的对象是企业内部管理事务,不是其他社会事务。3、参与形式多种多样。[能力要求](五)企业内部劳动规则制定内部劳动规则是用人单位的单方法律行为,制定程序要保证劳动者的参与,但是最终由单位行政决定和公布。(六)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是调解、仲裁和诉讼。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调解是劳动关系当事人的一种自我管理形式,其特点——1)群众性2)自治性3)非强制性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申请,依法就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判断和裁决的活动。劳动争议仲裁——兼有行政性和准司法性行政性主要表现:1)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在仲裁机构中是首席代表;2)仲裁机构的办事机构就设在劳动行政部门内。准司法性主要表现:仲裁机构的设立、职责、权限、组织原则和方式具有与司法机关特别是审判机关共同或类似特点。比如:它是国家依法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具有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不受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的法律地位;审理案件必实行仲裁庭、时效、回避制度,采取调查取证、辩论、调解、裁决等方式。(七)劳动监督检查制度——这个制度是与劳动法并列的法律制度,具有保证劳动法体系全面实施的功能。而前面六个制度都是劳动法以下的法律制度,属于子法。一、集体合同概述(一)集体合同的概念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由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第二节集体合同制度知识要求(二)集体合同的特征1.集体合同是规定劳动关系的协议。2.工会或劳动者代表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3.集体合同是定期的书面合同,1-3年。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虽然都涉及到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但它们之间有明显的不同。主要表现在:1)主体不同2)内容的不同3)功能不同4)法律效力不同5)期限不同6)签定的程序不同四、集体合同的作用和意义1)订立集体合同有利于协调劳动关系2)加强企业民主管理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4)弥补劳动法律法规的不足五、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的原则1.内容合法原则。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4.兼顾三者利益原则。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一、集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一)集体合同的形式和期限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规定,集体合同为法定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集体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主件和附件。主件是综合性集体合同,其内容涵盖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附件是专项集体合同,是就劳动关系的某一特定方面的事项签订的专项协议。集体合同均为定期集体合同,我国劳动立法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为1-3年。能力要求(二)集体合同的内容1、劳动条件标准部分即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2、一般性规定;3、过渡性规定;4、其他规定(该条款通常作为劳动条件标准部分的补充条款)二、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一)确定集体合同的主体劳动者一方的签约人,法定为基层工会委员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由职工代表签约。用人单位一方的签约人,法定为用人单位行政机关,即法定代表人。(二)协商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的协商是签约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法律行为。其主要步骤为:1、协商准备双方代表人数对等,最少3名,并确立一名首席代表双方可委托本单位外的协商代表,但不得超过本代表的三分之一。2、协商会议1、2、3、4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都需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3、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三)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由企业一方将签字的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及说明材料,在集体合同签订后的10天内报送县级以上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四)审核期限的生效集体合同的生效日期以《审核意见书》确认的日期为生效日期。若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的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自第16日起,集体合同自行生效。(五)集体合同的公布签约双方对已生效的集体合同应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成员公布。三、集体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和责任(一)集体合同的履行集体合同只要符合主体、内容、形式、程序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就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就应履行集体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集体合同的履行应遵循实际履行和协作履行的原则。企业必须与工会密切协作。(二)履行的监督检查集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企业工会应承担更多的监督检查的责任。(三)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企业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工会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道义上的责任。个别劳动者不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则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应用案例分析案例一、刘某和A公司的劳动纠纷案案例二、王某与B公司的劳动纠纷案第三节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一、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含义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在本单位实施的,为协调劳动关系,并使之稳定运行,合理组织劳动,进行劳动管理而制定的办法、规定的总称。二、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特点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企业劳动关系调节的重要形式。具有以下特点:1、制定主体的特定性。2、企业和劳动者共同的行为规范3、企业经营权与职工民主管理权相结合的产物。三、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1、劳动合同管理制度2、劳动纪律3、劳动定员定额规则4、劳动岗位规范制定规则5、劳动安全卫生制度6、其他制度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制定的程序1、职工参与——用人单位有义务保证职工参与,听取职工意见。2、正式公布——应当合法有效的形式公布。[能力要求]第四节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国有企业)(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是职工对企业管理的参与,而不是对企业管理的替代。(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1)组织参与、2)岗位参与、3)个人参与。(三)职工代表大会上的职权——1、审议建议权2、审议通过权3、审议决定权4、评议监督权5、推荐选举权二、平等协商制度(非国有企业)平等协商与订立集体合同程序的集体协商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其主要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2、目的不同3、程序不同4、内容不同5、法律效力不同6、法律依据不同三、信息沟通制度(一)纵向信息沟通1、下向沟通(信息传输——分解并具体化)2、上向沟通(综合——建立员工申诉制度)(二)横向信息沟通(三)建立标准信息载体1、制定标准劳动管理表单2、汇总报表3、正式通报、组织刊物4、例会制度四、员工满意度调查的内容员工满意度调查将分别对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或针对某个专项进行详尽考核。(一)薪酬(二)工作(三)晋升(四)管理(五)环境五、实施员工满意度调查的目的(一)诊断公司潜在的问题(二)找出本阶段出现的主要问题的原因(三)评估组织变化和企业政策对员工的影响(四)促进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五)增强企业凝聚力员工满意度调查员工满意度调查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确定调查对象(三类人)2、确定满意度调查指向(调查项目)3、确定调查方法: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目标型调查和描述型调查)(选择法、正误法、序数表示法)(有确定性提问和不确定性提问)4、确定调查组织5、调查结果分析能力要求一、降低沟通障碍和干扰1、员工沟通不能独立于员工性格特点而孤立存在(1)在下向沟通中,管理人员必须准确地理解信息的含义。(2)在上向沟通中,积极鼓励员工提出建议和意见。2、注意沟通语言的选择:语言的准确性、使用图像、运用体态语言、表单的科学合理性。注意事项二、借助专家、相关团体实现沟通1、劳动关系管理事务十分复杂,可借助企业组织外部的专家实现沟通。2、充分利用工会及其他团体组织在员工沟通中的作用。第五节工作时间与最低工资标准第一单元工作时间制度一、工作时间的概念工作时间又称法定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履行劳动给付义务,在用人单位从事工作或生产的时间。工作时间的法律范围包括以下工作时间形式:1、劳动者实际从事生产或工作所需进行准备和结束工作的时间;2、劳动者实际完成工作和生产的作业时间;3、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4、工艺中断时间、劳动者依法或单位行政安排离岗从事

1 / 51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