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第七章劳动关系管理蓝国庆P1462学习目标:1、掌握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2、掌握离职管理的基本过程和方法3、理解员工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性4、了解员工健康问题的类型5、了解工作压力的应对方式与方法6、了解员工援助计划的服务程序和内容3第一节集体劳动争议与处理程序一.集体合同的协商1.决定劳动条件标准的约束因素2.集体协商策略建立利益协调型的劳动关系二.团体劳动争议处理程序1.团体劳动争议的特点2.团体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3.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或团体劳动争议处理对策4.积极预防集体劳动争议和团体争议4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双方应协商不愿或协商不成,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一方或双方不服,到法院申诉5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①一次裁决原则。②合议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③强制原则。一方申请即可受理;调解不成可直接裁决;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④回避原则。⑤区分举证责任原则。6举证原则•反映平等主体关系间的争议事项,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反映隶属关系的争议事项,实行“谁决定谁举证”的原则!7一、集体合同的协商决定劳动条件标准的约束因素1、国家标准2、市场因素①工资指导线②法定社会保险③工作时间④休息休假⑤劳动安全卫生标准①宏观经济状况②企业所处的行业③其他工会组织的集体协商结果的影响效应④工会组织的团结程度、用人单位的实际支付能力和人工成本的承受能力,以及工会和用人单位各自的财务状况⑤集体协商各方的交涉技巧与公共关系能力P1468工资指导线《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4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和要求,定期对各类企业中的不同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分析、汇总、加工,形成各类职工(工种)的工资价位,向社会发布,用以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关系,调节劳动力市场价格。9工资指导线制度什么是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宏观调控工资总量和水平,调节工资分配关系,指导工资增长,指导企业工资分配的办法、规定的总称。10工资指导线的作用1.为企业集体协商确定年度工资增长水平提供依据,有利于企业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2.引导企业自觉控制人工成本水平。3.完善国家的工资宏观调控体系,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企分开”。11制定工资指导线的原则1.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对工资增长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平均工资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的原则。(宏观调控)2.允许各地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当地工资指导线水平。(当地水平)3.实行协商原则。(协商)12工资指导线的主要内容1.经济形势分析2.工资指导线意见上线(预警线)基准线下线是对工资增长较快、工资水平较高企业提出的预警和提示。是对生产经营正常、有经济效益的企业合理的工资增长水平。主要适用于经济效益较差或亏损企业。13以国家为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但无工作丧失收入来源的国民,通过立法,运用社会力量,给其一定的收入补偿,以使其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制度。•特点:强制性、缴费性、互济性、储备性和补偿性。•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社会保险14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051015202530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企业合计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当受保者达到法定年龄而退出劳动领域时,由国家和社会给予其工资补偿的制度。医疗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的,当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患病时为其提供医疗费用帮助的社会保险项目。生育社会保险是对女性劳动者因生育期间中止劳动失去工资所给予补偿的制度。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因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从国家和社会获得补偿的制度。失业保险指对那些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的劳动者给予物质补偿的制度。15企业的三种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就是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作制度。16企业的三种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对某些岗位不具体规定工作时间,其以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为标准。17企业的三种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18什么员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允许机动作业的职工;其它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19综合计算工时制对哪些企业和职工可行?三种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①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中因工作性质特殊,许连续作业的职工;②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③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20加班加点工资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时间长度的工作时间。21允许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条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①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内生产不能间断的;②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③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其他关系到重大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紧急生产任务;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等。上述情形出现,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措施的约束。22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措施1.条件限制。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2.时间限制。加点一般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3.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以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4.人员限制。怀孕7个月以上的和哺乳期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23加班:一般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内进行工作成为加班;加点:在标准工作日内的标准工作时外进行工作称为加点。24加班加点计算加班费一览表加班时间加班方式计算方法备注标准工作日8小时以外的上班时间加点工作小时数×时薪×150%通常指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以外的工作时间公休日上班8小时加班日薪×200%通常指周六周日上班8小时公休日8小时以外的上班时间加点工作小时数×时薪×200%通常指周六周日8小时以外的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上班8小时加班日薪×300%指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上班8小时法定节假日8小时以外的上班时间加点工作小时数×时薪×300%法定节假日8小时以外的上班时间25工作时间的种类标准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计件工作时间缩短工作时间26劳动安全卫生伤残等级1—4级5—6级7—10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27工伤医疗待遇医疗待遇福利待遇工伤津贴28工伤致残待遇1—4级退出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发放抚恤待遇。①抚恤金标准:按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标准发放: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295—10级由用人单位安排工作,并给予相应待遇。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发放: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②新工作工资低于远工资的,发放工资下降部分90%的致伤补助金。③五、六级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按月发放相当于本人工资的70%。30集体协商策略集体合同谈判的特征1、谈判的不确定性2、谈判问题的多维性A、谈判本身的不确定性谈判延续多长时间谈判是否有结果谈判的结果是什么谈判中是否会出现中止或其它抵制行为谈判双方是否能够达到各自的目的B、谈判未来的不确定性双方都不能准确预计未来合同期间的经济形势。工资增长幅度福利待遇提高水平工作时间休假工龄优惠企业权利工会安全争议处理程序P14631集体协商策略1.接触、沟通通过谈判,各方了解各种谈判问题对于对方的确重要程度,了解在这些问题上对方留有多大的余地。2.妥协、让步企业劳动者利润、效率企业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工资工时劳动条件职业稳定性P14732建立利益协调型的劳动关系1、什么是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经营者与劳动者的矛盾源于双方在企业组织中的不同价值追求经营者劳动者利润效率企业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工资工时劳动条件职业的稳定性上述矛盾是合理的,同时也是可以协调的,协调的途径是集体协商或集体交涉,从而达成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则。33集体协商的前提a.不同群体在力量上维持均衡;b.各群体都应将各自的利益追求限定在双方继续合作的程度之内。“三方性原则”已经成为基本的形式!P147342、我国劳动关系类型的转变a.劳动关系主体明确化b.劳动关系多元化c.劳动关系利益复杂化d.劳动关系动态多变化e.劳动关系利益协调机制趋向法制化P14835二、团体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什么是团体劳动争议?是指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因签订集体合同和履行集体合同所发生的争议。P14836(一)团体劳动争议的特点1.争议主体的团体性2.争议内容的特定性3.影响的广泛性P14837(二)团体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1.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程序当事人协商由劳动争议协处理机构协调处理申请和受理拟定协调处理方案协调处理制作处理协议书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书面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部门认为必要时,自动立案受理。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组织同级工会代表、企业方面代表及其他代表与团体争议当事人各方首席代表共同进行协调。此类争议应自决定受理的30日内结束,争议复杂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需要延期的,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P149382、当事人的和平义务(1)不应采取过激行为。①平等协商,以期达成一致意见;②即使不能协商解决,应当通过正常程序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协调处理。(2)在申请和协调处理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员工的劳动关系。P14939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当事人协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法院审理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日内想法院提出诉讼。P14940(三)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或团体劳动争议处理对策1.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调解、仲裁活动或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2.积极参与因签订集体合同而产生的团体争议的协调活动。①国家不能采取行政命令、仲裁或司法强制等手段强行消除分歧,只能通过双方协商、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或协调的形式,达成共识、求大同存小异,从而完成集体合同的协商和签订,达到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稳定的目的;②积极配合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进行协调处理;③准确掌握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的管辖范围和协调处理程序。P14941(四)积极预防集体劳动争议和团体争议1.预防措施:①强化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劳动法制观念。②强化对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③强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管理。④强化和完善企业的民主管理体制。⑤强化与企业工会组织的沟通,积极支持企业工会的活动,保障并尊重工会组织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职权,遵循平等合作的原则,全面地履行集体合同。⑥制定劳动争议预防的工作计划。2.完善劳动关系管理体制①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体制;②在既定的生产经营和增长水平的条件下,营造积极进取的企业文化。P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