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实用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实用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1仓库安全员主要负责库房上下班、加班时的开门、关门,照明、电气等电源的开关等工作。2仓库安全员由各仓库管理人员担任,如遇请假,需交由其他库房人员代执行,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负责,指定的。值班人员履行安全员一切职责,临时安全员需要报主管审批。3仓库安全员每天早上9:00对门、窗、架柜、库房设施等完好性的例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4检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物料的摆放是否合理,发现不合格项要马上处理。5下班时,检查门、窗等是否关闭、上锁,办公设备、照明、电气等电源是否关闭。6《仓库安全自检表》要求每天早晚各登记一次,要放在仓库进门处附近位置,库房主管、组长对表的填写进行监督与检查。7非仓库管理人员严禁进入仓库储存区域。8物料人员在库房物料交接区域内与仓管人员进行物料交接。9送货人员在卸货区域内与仓管人员进行物料交接。10对必须进入仓库物料储存区的相关业务人员,经库房同意后、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由仓库人员陪同后方可进入,严禁携带与物料无关的物品进入,离开时在登记表中登记“离开时间”,如有携带物品,要接受仓库人员的检查。11对物料进行筛选、维修的供应商指派人员,在指定的接待区域进行,不得进行库房物料储存区域内。12清洁人员只能在正常工作时间进入仓库区域。13进入仓库区域的外来人员有义务接受仓库员工的监督与检查。14仓库主管、组长是库区安全检查的负责人,每天都要对库区安全性进行抽查。15发生安全事件,安全员和仓库组长为第一责任处理人;对重大安全事件,责任人在知情后应马上报部门主管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参考资料,少熬夜!库房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篇】一、文物库房为馆内的安全重地,全馆人员须加强文物安全意识。库房内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其他有碍文物安全的物品。二、库房钥匙分别交由两名保管人员,并妥善保管,库房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三、库房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有两人以上;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入内,经许可者,须由库房工作人员陪同。四、进出库房人员一律不许带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五、建立库房出入登记制度,凡入库房人员须填写《入库人员登记表》,并由馆领导或保管部负责人签字。六、库房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周到。七、库房工作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出库手续,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八、建立《库房安全工作日志》,由专人记录进出人员、时间、工作内容等情况,同时妥善保管好帐册档案,严守库房机密。九、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由主管安全的负责人会同保管员对库房安全定期检查,如防火、防盗等,如发现情况,须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馆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十、保持库房的整齐清洁,注意防潮、防尘、防虫、防光等。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做到柜门上锁,门窗关严,拉闸断电。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篇】1、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处理的及时向生产副经理汇报。2、库房内严禁明火和吸烟,库房内除照明灯外,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工具,不准加设临时线路,离开库房时要关闭电源,保管员要做好对入库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监督。3、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设专库单独存放并严格出入库制度,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4、保管员应对库房内的消防设施进行保养和维护,不能随意挪动,消防通道内不得堆放成品/半成品/包装物/杂物等,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在库区内的不参考资料,少熬夜!安全作业行为有权进行制止。5、保管员对库存物品妥善进行保管,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保管员离开库房时要锁好门,切断电源,防止意外发生。6、库房内的成品/半成品/包装物等,划定合格、不合格、待检区域,按品种、规格、整洁有序,定量堆放,并做好标识。库房要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透气、防潮。7、出入库要建立台帐,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保持账物相符,贮存的成品/半成品/包装等如发现缺失或破损要做好记录,并上报生产副经理。8、外来车辆进入库房装卸货,必须遵守公司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在库房内减速慢行,随车人员遵守相关的库房管理制度。9、库房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必要时报警。库房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篇】为保证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进生产发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一节通则第一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第二条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第三条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第四条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第五条库内产品不得擅自堆积太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第六条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安装通风设备。第七条同一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第八条各库的照明系统,须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以免失效。第九条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按规定配备。第十条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第十一条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参考资料,少熬夜!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第十二条仓库周围和内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第十三条外来人员未经仓库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安全检查人员凭证件可进入检查。第十四条处罚(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2)对违反规定,在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第二节油类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第十六条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并进行考试。第十七条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第十八条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碍物。第十九条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第二十条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第二十一条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第二十二条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第二十三条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如室温达到32℃应尽量避免搬运发放。第二十四条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第二十五条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内。第二十六条处罚(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参考资料,少熬夜!(2)对违反规定,在油类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第三节药品试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存放药品试剂的性质,保管办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精通熟悉,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的安全及消防设施。第二十八条仓库主管领导须经常对仓库管理员进行业务,安全及消防知识教育,并定期进行考试。第二十九条仓库周围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第三十条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第三十一条库必须备用足够,合适的消防设备。第条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要排列整齐分类保管,不得将性质不同的和有抵触的药品试剂混放在一起。第三十二条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品名标号,以防领错。第三十三条搬动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破捐损的应立即处理。第三十四条库内严禁烟火及携带引火物。第三十五条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第三十六条处罚(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2)对违反规定,在药品试剂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