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季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视频)调度会议上的讲话文稿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一季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视频)调度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动态监测易返贫致贫对象,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下面,我就下一步工作开展讲三点意见。一、今年以来工作进展及成效今年以来,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首要任务,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省未出现返贫致贫现象。(一)推进网格化监测。各地进一步完善基层网格建设,根据《3月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提示单》要求,结合其他行业部门网格化管理和本地实际,有序调整网格划分和网格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网格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网格化监测效率和质量整体上有所提升。(二)推进动态管理。各地进一步加强日常联系和跟踪走访,积极推进农户自主申报“小程序”,开展部门数据比对筛查预警,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履行监测程序并录入系统,安排帮扶联系人,制定帮扶措施;加强核查风险消除情况,对出现新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再标注。同时,各市乡村振兴局广泛征求、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综合分析本地去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低保标准等因素,研究提出了今年监测范围和简化监测程序、缩短认定时间的建议。今年以来,全省新增监测对象144户478人。2021年以来共标注风险消除418户1289人。(三)推进精准帮扶。各地保持原有帮扶联系人不脱钩,对因人事调整或身体原因等无法履行帮扶责任的及时进行调整。继续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逐户逐人制定落实帮扶措施。积极推进分类管理,根据脱贫人口实际需求,落实帮扶政策。(四)推进部门协作。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积极主动与其他行业部门沟通对接,有的地方建立了联络员制度,有的地方完善了部门会商机制,部门协作更加紧密,工作效率更加高效。定期开展部门数据比对与筛查,推进搭建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建立关键信息推送机制,及时将预警信息分类反馈基层核实处置。(五)推进总结谋划。各地全面梳理2021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及成效,实事求是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挖掘既有地方特色又有普遍意义的典型案例,并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积极谋划2022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成效。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网格化监测方面。一是部分网格员不适应工作要求。有的基层网格员因年龄偏大或身体原因难以正常履行职责,基层网格员普遍对衔接政策不熟悉,甚至不知道监测对象标准和程序。二是网格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不高。大部分地方的基层网格员无报酬,也没有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基层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三是网格员培训不全面。有的基层网格员反映没有参加过或很少参加乡村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清楚自身职责,不知晓政策规定和要求,不知道要干什么、怎么干。四是网格员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基层网格员对网格内农户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同时有的农户也不知道谁是网格员;有的网格员没有开展日常走访排查,对群众困难也没有及时反映;有的基层网格员将疫情防控、矛盾调解等作为日常监测工作。(二)动态管理方面。一是走访排查不到位。有的地方没有按照要求对所有农村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转为城镇户籍的搬迁群众走访排查。有的网格员、基层干部在走访排查过程中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没有全面、准确掌握农户实际情况。二是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地方宣传政策不深入,导致大部分农户不知道“监测对象”的含义,不了解监测程序,更不知晓帮扶政策。三是部门协作不到位。有的地方县级部门数据互通共享不够,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有些地方乡村振兴部门“单兵作战”,没有建立有效的会商制度,部门间沟通途径不多,信息传递不畅,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应纳尽纳不到位。一些地方基层干部存在怕麻烦、怕暗访、怕考核等思想,以民主评议难以通过等为借口,或是通过落实低保政策等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农户不纳入监测对象,搞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区别在与“应纳未纳”的农户未享受帮扶措施,“体外循环”的农户享受了帮扶措施。这两类现象均没有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对象统一管理,都可能会因为帮扶不及时、不到位导致致贫返贫,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三)精准帮扶方面。一是帮扶联系人调整不及时。有些地方对因工作岗位调整、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责任的帮扶联系人,只是解决了帮扶关系但没有及时安排新的帮扶联系人。二是帮扶责任压得不实。有的帮扶联系人今年以来没有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帮扶对象;有的帮扶联系人不清楚帮扶对象家庭状况、生产生活现状以及帮扶措施等基本情况。三是帮扶措施落实不力。有的地方制定落实帮扶措施不及时;有的帮扶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缺少跟踪指导,帮扶成效不明显。四是帮扶措施不精准。有的地方没有因户因人施策,部分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虽然较多,但没有一项是针对返贫致贫风险;有的地方对已实现稳定脱贫的脱贫户和已稳定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落实大量政策,存在过度帮扶现象。(四)“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一是个别适龄残疾儿童教育帮扶不到位。二是少数农户现有住房存在安全隐患,如有的房屋为土坯房,年久失修,墙体裂缝明显,屋顶下沉;子女住楼房父母住老旧房甚至危旧房现象仍然存在,在有些地方还比较普遍。三是医保政策调整对少数大病脱贫户带来较大影响,可能存在返贫风险,必须高度关注。四是少数入户自来水水质较差。(五)政策落实方面。一是产业发展可持续性不强。一些地方脱贫户发展产业不是为了增收而是为了“挣补贴”;一些地方产业奖补标准过高,甚至超过产业发展自身收益。二是部分脱贫户务工就业信息不准确、更新不及时;系统数据分析发现,截至目前,少数村外出务工就业人数较去年有所下降;一些地方没有发放2021年度省外务工人员交通补贴;一些地方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少数地方小额信贷政策宣传不到位,个别脱贫户有意愿发展产业,但不清楚如何办理小额信贷,未及时获得贷款帮扶。四是部分患有慢性病的群众不知道可以办理慢性病卡,也不知道如何办理。五是兜底政策落实不精准。少数地方落实低保政策存在“该进的没进、不该进的进了”现象。(六)信息系统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地方“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核心指标存在疑点问题。核查发现少数地方仍存在脱贫户监测户住危房、没有解决安全饮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等情况。二是监测户基础信息漏采漏录的情况仍有发生。有的地方没有按照要求录入劳动能力、是否危房户、监测信息等重要指标。三是监测户“账账不符”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仍然存在监测户关联指标逻辑错误的问题。以上问题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产生问题的根源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从主观上看:一是各地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视程度上呈递减趋势,特别是部分基层干部存在“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二是一些地方对“严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把更多精力放在乡村振兴上,相对忽视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三是一些地方工作作风有待加强,入户走访不认真,核查信息不细致,反映情况不真实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从客观上看,一是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和乡村人员调整较大,“新人”对政策不了解、对业务不熟悉;二是2021年各项衔接政策相继出台,有的政策调整较大,各级特别是乡村基层对政策还没有学深悟透,落实过程中存在偏差;三是各地虽然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培训,但培训效果不尽如人意,没有达到预期目的。三、下一步工作安排(一)强化责任落实。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到村到组、帮扶到户到人”的管理机制,各地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坚持以防止返贫致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首要任务,切实履行工作专责,推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加强部门协作。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紧紧依靠本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和部门会商机制,加强协同协作,互通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依托行业部门数据信息平台做好数据比对和筛查预警,发现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进行会商、迅速研判处置。三要加强督导调度。各级要采取暗访调研、实地督导以及会议调度、现场调度、专项调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的督促和指导,压实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二)强化网格化监测。一要调整网格划分。坚持村民居住连片、便于就近管理、整合现有各类网格的原则,根据当地人口密度、地形地貌、交通状况等实际,按照山区、半山区、平原地区分类确定网格户数。各地要对前期村组网格组建情况开展自查,对农户较少或较多的基层网格进行优化调整,原则上每个网格覆盖农户数不超过100户,农村人口居住十分集中的行政村可以适当增加。二要加强网格员力量。网格化监测能不能发挥作用关键在人,能发挥多大作用关键在队伍。各地要按照“选好、用好、管好”总要求,对现有网格员队伍进行核查,对因年龄偏大或身体状况等难以履行职责的网格员进行调整;可以采取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从身体健康、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长期在家居住的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乡贤人士、创业致富带头人中遴选人员充实网格员队伍力量。原则上基层网格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至70周岁。以上两项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三要加强管理。各地要指导乡(镇)村因地制宜编印《网格化监测手册》,确保基层网格员人手一本。要建立基层网格员轮训制度,强化乡村振兴部门指导,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高质量的业务培训,帮助基层网格员弄清工作职责、弄懂工作业务。要分级筹措资金,落实基层网格员误工补贴;要建立基层网格员实绩评价机制,逐步完善评价指标,压紧压实基层网格员责任,激发基层网格员工作热情,切实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三)强化动态管理。一要加强走访排查。各地要强化督促指导,实时组织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联系人,加强日常入户走访和跟踪监测,掌握农户基本情况,发现问题迅速处置;对部门数据筛查、媒体曝光、信访舆情等涉及动态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查核实。4月份我们将集中一段时间开展集中排查,各地要提前谋划,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二要加强动态监测。今年的监测范围将进行调整,监测程序也要简化,各地要认真研究、广泛宣传,按照新的监测范围和程序,切实抓好动态监测。要进一步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积极推广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即“一码申报”),拓宽农户自主申报方式,加强基层主动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履行程序纳入监测对象并开展帮扶,对风险稳定消除的要在系统中予以标注,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消尽消。识别标注监测对象不得搞规模限制,不得搞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风险消除同样不设置比例要求。三要加强风险防范。各地要坚持执行“五防”机制,实时监测各类灾害和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全力防范产业就业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及时研判处置个体性和区域性、规模性风险。针对近期全国及我省部分地区出现的新一轮疫情,各地要全面摸排疫情影响,特别是产业就业方面,是否存在农产品滞销,外出打工难等情况,发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避免出现收入骤减,切实防止因疫返贫致贫。四要加强数据核查。要把数据质量作为动态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基本信息进行核查核实,及时在信息系统中予以更新、补充和完善,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四)强化精准帮扶。一要压实帮扶责任。各地要保持帮扶工作总体稳定,确保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都有帮扶联系人。帮扶联系人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走访(对常年外出不在家的,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每月至少联系一次),其他帮扶对象每季度至少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一次,掌握家庭基本情况和生产生活状况,落实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