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2年工作要点文稿2022年,市大数据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数字中国、数字强省、数字X规划部署,锚定“数字X建设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确保数字城市建设保持在全国“第一梯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统筹推进数字X建设1.加强数字X统筹。充分发挥数字X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作用,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推进数字X建设。加大对各级各部门数字X建设评估、督导、考核力度。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本行业专项数字化转型方案。2.加强顶层设计谋划。编制《数字X发展规划(2023-2025年)》,出台《数字X2022年行动方案》,推进X个主要任务、X个任务清单、X个重点项目建设。梳理制定2022年政务服务“一件事”和城市运行“一个场景”两张清单,持续打造“双12”为民服务品牌。3.开展数字化转型示范建设。推动西海岸新区等开展全区域、全领域数字化发展试点。加大城市运行应用场景迭代,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场景应用。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开展数字化转型建设,在智能家居、智慧医疗等领域形成数字化转型示范。4.创新市场化引导机制。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建设模式为主线,加强数字X建设市场化手段模式、路径的研究。探索设立市场化项目奖补政策。二、实施数字政府强基工程5.开展“云、网”提升行动。加强微服务、容器等云原生服务供给能力,推动共性组件、优秀组件库建设。探索建设统一的政务云密码服务支撑平台。积极推动我市政务网络“一网多平面”升级,实现网络服务的灵活定制和动态调度。结合“城市大脑”及智慧城市建设,统筹感知系统建设。6.建设全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完善人口、法人、信用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库,按需建立完善交通出行、生态环保、自然资源等主题数据库。强化数据治理和开发服务能力。实施数据应用全过程监测,探索应用新技术进行数据授权和追溯。深化与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对接,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建立分节点。7.统筹视频监控资源建设管理。优化提升市、区(市)两级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视频设施管理和运维体系。加强视频点位统一编码管理,持续推进视频资源基础目录信息更新和重点资源精细化治理。加强AI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省视频AI应用试点。8.提升整体安全防护能力。持续开展政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检测和治理。加强政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管理,深化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研究,完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体系,健全动态防控工作机制。三、实施数字机关建设行动9.全面应用“X通”协同办公平台。全面梳理机关事项和办理流程,加快“X通”平台“一人一号”建设应用,依托“X通”平台实现公文运转、政务信息、督查考核、会议管理、通知公告、即时通讯、视频会议、活动安排、后勤保障、个人事务、电子印章等机关日常运转事项数字化,提升全市“X通”用户日活跃率。10.推动部门自建系统建设和接入。健全统一身份认证管理、电子签署、电子印章、身份核验等服务,实现网络、用户体系与“X通”的对接。持续整合全市政务运行业务系统,实现“应接尽接”。各级各部门尚未实现数字化的事项,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统筹推进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并接入“X通”平台。11.推进机关运行协同化。推动全省统一的机关党建、组织人事、财务管理、机关事务、档案管理等普及应用。着力打造“全市一个数字机关”,市、区(市)两级分别建设一批机关内部“一件事”一链协同应用和重点领域多跨综合应用,重点推动政府职能监管、城市生命线等一批多跨综合应用,构建综合集成、协同高效、闭环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12.推进“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建设。实现“城市云脑”与全省“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X子平台一体谋划、一体建设,持续做好事件汇聚,加快推进各类应用场景建设、完善、迭代,加快构建高效协同的经济社会运行态势感知体系和可视化管理体系,推动云脑“神经末梢”向镇(街)延伸,赋能基层治理应用。四、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13.完善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提升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能力。建设完善“一网通办”总门户,实现统一服务指引、统一办事查询、统一咨询投诉。加强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建设,形成涵盖市、区(市)、部门三个维度的全站信息检索体系。14.加快推进“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推动各级各部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向省统一平台迁移,年内实现1000项高频服务事项的数据同源、服务同源。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年内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一链办”,在重点领域实施全流程电子化审批,除经批准事项外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保持100%。15.强化“爱X”惠民服务应用。融合省、市两级移动端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次开发,多端发布”。整合便民惠企高频刚需服务,推动政务服务向便民服务领域延伸。深化“码上X”行动,在政用、民用、商用等领域全面普及一码应用,累计打造不少于30个一码应用场景并实现多端发布。16.加快“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以及信用监管在市场治理领域的融合应用,持续推动各级监管数据汇聚,加快推动省移动行政检查系统在全市推广应用。五、深入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17.深入开展“数源”行动。加强数据源头供给,进一步完善全市一体化政务数据资源体系。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更新形成全市“一套目录”。加快推进各级党政机关核心职责业务数字化,在重点领域开展历史数据电子化。推进供水、供气、供热及公共交通等公共数据的汇聚共享。涉及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等高频需求数据实时汇聚,其他数据最迟当日完成汇聚。18.深入开展“数治”行动。完善数据管理机制,全方位开展数据治理。加强源头数据治理和数据采集、汇聚、存储、共享等各环节数据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和时效性。建立数据主动纠错机制,加强数据质量问题上报、整改和反馈闭环流程管理。19.深入开展“数用”行动。加强电子证照数据汇集,深化电子证照集成应用创新,全面推广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动态更新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数据共享状态跟踪机制,健全供需对接机制。全面赋能数字化惠民利企服务场景。大力推动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数据融合应用,推动打造50个典型数据创新应用案例。加大数据开放力度,探索政务数据授权运营。六、深化信用信息归集应用20.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编制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组织部门进行信用信息全面归集更新。升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信用目录在线管理和部门数据自主归集管理,加强平台统计分析能力建设。加强“信用中国(XX)”网站内容管理,扩大信用信息公示范畴。21.深化信用信息应用创新。加强数据中台服务能力建设,以信用大数据支持金融供给侧建设和市场需求侧建设。有机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市场信用评价等多维度评价结果,支撑公共出行等社会运行领域创新便捷应用。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运行机制。七、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22.全面推进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深入推进“X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全域试点工作,推动建设五星级标杆城市。加快推进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试点建设,确保通过终期验收、中期评估。23.实施“城市云脑”赋能提升行动。完善全市一体化城市云脑体系,实现省、市、区(市)三级纵向贯通、横向业务联动。形成全市统一的城市云脑能力服务目录库,打造一体化“应用能力服务超市”。以城市云脑为基础构建城市级复合业务场景,实现跨层级、跨部门的业务协同,推动城市云脑从“能用”向“管用、好用”提升。按照“应接尽接、应上尽上”的原则,继续组织各级各部门、各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全面接入城市云脑,年内新接入场景不少于50个。24.开展智慧城市提质增效行动。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问需于民”活动,推动热点、堵点问题解决。举办第二届中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峰会。开展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评选,深化省“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创建活动。25.加快推进智慧社区、智慧街区建设。深化智慧社区、智慧街区试点示范,打造精品示范点。开展智慧便民设施进社区活动,使更多智慧设施服务社区居民,推动构建便捷开放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26.统筹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数字基建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系列专项行动,加大数字基础设施案例推广。积极引导市场化力量参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交通、等领域传统基础设施升级,构建智能融合的基础设施体系。27.加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推动我市争创省级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核心区,推动2-3个区(市)争创省级一体化大数据中心行业节点。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完善数据中心调度监测机制。28.推动新型数据中心试点建设。推动我市省级新型数据中心试点提质增效。持续开展数据中心用电补助工作,优化调整数据中心用电补助政策,加强用电补助资金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