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协作(营运部对人力资源部)管理规范(1)营运部各部门应及时将用工情况与人力资源部进行沟通并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员工招聘、面试和新进员工岗前技能培训等工作,协同把好人员素质关。(2)营运部各部门应积极支持和配合人力资源部主持的各项培训活动,在确保正常工作的同时,认真作好人员安排,教育员工主动接受和参加培训,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素质。(3)营运部各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员工的出缺勤考勤和考勤统计,按月填报员工出勤情况月报表,经营运部审核并汇总后,送报人力资源部。(4)根据本部门需要和人力资源部安排,做好部门之间员工岗位调整和转岗培训工作。(5)协同人力资源部做好部门员工的职称和技术等级评定考核与审核审报。(6)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业绩考核和工资奖金的评议和发放工作以及部门员工福利待遇和医疗费用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