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珠人考〔2009〕21号关于2009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09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65号),2009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9月19-20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我市各有关单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一)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类别并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表(用简体字)→上传照片(在近半年内拍摄的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必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3日上午9时至7月23日下午5时,报名期间24小时不间断受理报考人员网上预报名。(二)报名确认: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交纳考务费→领取报名回执→完成报名手续。我市报名确认时间为2009年7月21-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地点:珠海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82号),联系电话:2289109、2288109。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日期时间科目9月19日上午8:00-11:00各专业知识考试(上)上午8:00-12:00各专业基础考试(上)下午14:00-17:00各专业知识考试(下)下午14:00-18:00各专业基础考试(下)9月20日上午8:00-11:00各专业案例考试(上)下午14:00-17:00各专业案例考试(下)三、考试方式和考场设置(一)考试方式1.各专业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2.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各考点配发,考后收回。3.《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同时配有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考生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清楚,字迹勿潦草。对于不按上述规定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以及案例题不按要求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考生试卷,其计算机读卡成绩无效。(二)考场设置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四、其他事项(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9〕152号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基础考试60元/科,专业考试130元/科。(二)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三)考试用书的征订今年,部分专业修订了考试大纲,请考生根据新的考试大纲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附件3)第九条的要求做好准备。考试用书及考试大纲的征订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具体事宜,请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查询。附件:1.各专业考试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要求2.各专业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3.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珠海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二ΟΟ九年七月二日主题词:机构人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通知珠海市人事考试办公室2009年7月2日印发附件1各专业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报考材料的要求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考试。(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1.取得本专业(详见相对应的新旧专业对照表,下同)或相近专业(详见相对应的新旧专业对照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专业工作设计工作的界定:报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的指公用设备工程设计工作;报考注册电气工程师的指电气工程设计工作;报考化工工程师的指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报考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指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报考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的指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报考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指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下同。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三)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四)新旧专业对照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专业划分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暖通空调本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相近专业国防工程内部环境与设备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飞行器环境控制与安全救生环境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冷冻冷藏工程(部分)热能与动力工程制冷与低温技术其他工科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动力本专业热能与动力工程热力发动机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含锅炉、涡轮机、压缩机等)热能工程制冷与低温技术能源工程工程热物理水利水电动力工程冷冻冷藏工程(部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煤化工(或燃料化工)食品科学与工程冷冻冷藏工程(部分)相近专业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油气贮运工程空气动力学与飞行力学飞行器动力工程化工设备与机械石油天然气贮运工程其他工科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给水排水本专业给水排水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相近专业环境工程环境工程其他工科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2.注册电气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专业划分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本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气技术(部分)电机电器及其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相近专业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自动化自动化自动控制流体传动及控制(部分)飞行器制导与控制(部分)电子工程信息工程应用电子技术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广播电视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电子与信息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通信计算机及应用其他工科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3.注册化工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专业划分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本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化工(部分)工业分析电化学工程工业催化石油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化工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部分)高分子材料与化工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硅酸盐工程复合材料(部分)制药工程化学制药制药工程生物制药中药制药轻化工程皮革工程制桨造纸工程染整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制糖工程、油脂工程粮食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烟草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化工(部分)生物化学工程(部分)发酵工程其他如林产化工等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工机械与设备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监测安全工程安全工程其他其他工科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4.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新旧专业对照表专业划分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本专业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港口及航道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港口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相近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河流泥沙与治河工程水工结构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铁道工程交通工程公路、城市道路及机场工程其他工科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三、报考人员必须提交以下报考材料:(一)网上打印并经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用A4纸双面打印,正面必须打印出条形码,无条形码的表格无效)。(二)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基础考试合格,并且学历及专业设计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申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基础考试合格的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由所在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原件经报名点审核人员核对后退回本人。)(三)在近半年内拍摄的本人大一寸彩色同版证件照片2张(必须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