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思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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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思考【5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关于如何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思考【5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派驻是受到派遣住在某地(执行任务)例如:国外/有些单位已经撤销了派驻地方的机构。派驻机构分常设性和临时性的,前者指国家机关为执行有关任务,履行职责过程中向行业或地方派出人员组成的常设性的办事机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如何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思考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如何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思考1一、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全县药品及药包材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二、工作分工及安排药品、药包材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日常监督检查由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对《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中列出的重点单位可加大检查频次。上述工作确保10月底全部结束。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根据本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及时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联系。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在配合市局搞好督查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综合科7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小结,10月2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半年和全年监督检查及处理情况、信用评定等级、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分析、风险评估及建议情况,由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汇总上报市局。三、工作方式所有日常监督必须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做好资料整理上报及档案管理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可结合认证、核查、专项检查、调研工作一并开展,上级部署的专项和突发事件检查及时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分管辖区进行。检查组一般由2人以上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实施现场检查时必须现场填写《药品(药包材)生产(配制)监督检查报告》(见附件1),存在异议的还需填写《检查现场不能达成共识问题记录》(见附件2)。检查时间根据各自工作自行安排,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原则上一天,其余单位可半天,或根据工作内容进行调整。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检查报告录入药品安全数字化监管平台,并将上述检查资料交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留存,完善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确保符合市局督查要求。四、工作内容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药包材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增减。(一)核对证照、批件和执行标准相关信息,重点关注各种变更情况是否符合程序要求。(二)人员情况。重点关注企业关键人员的培训和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类实际操作人员的针对性培训。调阅培训档案和健康档案,必要时可要求实际操作。(三)生产车间(生产线)和仓储设施运行情况。重点关注新增、改扩建情况。检查硬件设施是否配套适用,关键变更是否备案,各种确认、验证是否开展,相应研究进展情况,相应制度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查看生产(试生产)、出入库数据,核实物料特别是价格较高物料的投料情况。(四)拟建项目进展情况。了解实施进度和存在的问题、难点。(五)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查看质量体系组织建设是否健全,能否有效运行,重点关注质量保证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管理职责是否明确,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是否正确无误,是否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发运,是否建立药品召回系统和ADR监测上报组织;质量控制系统是否能够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五、工作要求(一)检查组进入被检查单位应按照程序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廉政规定。现场检查结束后应形成监督检查报告,按规定存档并上传监管数据平台。(二)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下达警告或限期整改,到期后跟踪检查。对生产假劣药品、擅自更改生产工艺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机构依法进行查处。(三)督导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组织生产,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何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思考2近年来,我县纪检监察派出所紧紧围绕监督第一责任,加强对驻部党组织的监督,重点关注党章党纪宪法法律,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动驻部党组织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经过实地调查,发现派出所在履行监督职责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目前派驻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未能有效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作用。第一,同级监督存在困难。派驻机构对驻部党委(党组)班子和成员的监督薄弱,普遍觉得监督一把手很难,觉得无从下手。派驻机构由纪委统一管理,与派驻单位接触不够密切,对派驻单位的中心工作、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了解不够深入,监督不善,导致监督工作不深入、不详细,监督效果不理想。二是派驻部门监督规模不平衡。有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部门多,各部门涉及重大事项的会议多。有时监督部门会临时召开紧急会议,会前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纪检监察组在不了解具体情况的情况下临时被告知,导致会议内容不了解,各部门不能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有时候,监督部门的会议又聚在一起召开,同一天需要参加几个不同部门的不同会议,往往会出现纪检监察组成员不能主动想办法分这一点,忽视另一点,导致工作的实际情况。第四,有时不能有效地分离监督部门。一些纪检监察组重点传达学习文件,制定完善制度,开展教育活动。作风监督不够频繁,案件查处不够有力。很少有纪检监察组全年没有独立挖掘问题线索。(二)纪检监察组未能完全理顺与驻地部门的关系一是部分驻扎部门领导干部对两责和一岗两责认识不到位。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等思想偏差,甚至混淆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的界限,导致主责部门在推进工作时不主动,出现问题责任认为是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而不愿负责。二是有的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上心存顾虑,不能清晰地把握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三是没有很好地解决“一把手”监督难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被动监督的突出问题。(三)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综合素质不高,监督能力不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纪检监察人员除了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极强的党性原则外,还要有丰富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知识,近年来,虽然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较高,但不可否认,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进一步提升。有的从政治上看待分析问题不够自觉,对政治监督内涵方式把握不准;有的执纪执法本领有待提高,在监督执纪关口前移、抓早抓小上做得还不够到位;有的斗争精神不足,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意识不强、办法不多。二、意见建议(一)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和长期政治任务,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具体实践。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强对驻在单位的监督检查,推动解决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中存在的作风、腐败、责任等问题,确保办好一个要件、提升一个领域。聚焦实施“十四五”规划、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围绕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常态化疫情防控、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完善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见效。鼓励探索创新,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大力推进清廉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二)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定位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原则,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推深做实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省市县委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一要强化“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督促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切实转变观念,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要切实履行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及其成员实施监督的重要职能,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为党委(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二要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宣传引导,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入了解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性质、办事程序及相关要求等,树立“及时开展监督,防微杜渐是对干部最好的保护”观念,为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三)理顺关系,加强“贴身”监督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起,把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探索构建“三不”一体推进的有效载体、体制机制。新的征程上,必须始终贯穿“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和战略目标,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坚持办案、整改、治理贯通,坚持惩处、监督、教育融合,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一要紧盯“关键少数”,通过参加驻在部门的有关会议、开展述责述廉、谈心谈话等形式,使其肩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好“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积极协助驻在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既不以落实监督责任代替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也不在行使监督责任中干扰党委(党组)的领导地位。二要围绕权力运行这个重点进行监督,盯住“乱作为”、管住“不作为”。以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命、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报告为依托,实现对其决策事项的全程监督;要督促驻在部门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规则,明确重大事项报告范围、内容和全程监督工作流程;要与“一把手”勤沟通,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争取“一把手”的支持,避免被“边缘化”。三要用好监督方法。要注意发挥业务主管部门和驻在部门内部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用专业人员的“眼和脑”,弥补派驻干部因不熟悉业务看不清腐败“路子”、拿不准防控措施的短板。要强化“菜单”式台账监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会议记录、廉政教育及廉政风险防控等“菜单”式台账,通过不定期检查台账等方式,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四要以节假日“提醒”为抓手,强化对驻在部门的“节点”监督。在重要时间节点,对驻在部门进行节前提醒,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调纪律要求,坚持严管不护短,严控“小”问题,严查“小”线索。五要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切实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新的征程上,必须坚持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和信任爱护干部相统一,既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协助驻在部门通过上廉政党课、警示教育、提醒谈话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六要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通过专项检查、定向抽查、部门联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形成监督检查常态化、规范化,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七要选准监督方向。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贴身”监督中发现“小问题”,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其停止非分之想,摒弃侥幸心理,从而向好向善向优向良,真正做到“护森林”“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实现监督执纪的对象和内容“全覆盖”。八要强化“再监督”。派驻机构要主动适应改革要求和任务变化,改变以往大包大揽、环环参与、全程监管的工作方式,围绕主体责任落实,聚焦权力运行,将监督的工作重点转向部门(单位)履行各自监管职责的“再监督”。(四)敢于担当,开展有效监督。派驻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突出主责主业,敢于担当负责,切实执好纪、把好关、履好责。一要理直气壮敢于监督,摆正位置,牢记监督是本职、不监督是失职、监督不到位就是不尽职,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要聚焦主责主业“种好自己的田”。专注专职,从驻在部门业务中解脱出来,更有底气、更有精力履行监督职责。二要用纪律的尺子严于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负责人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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