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12个站办所【最新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乡镇机构改革12个站办所【最新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乡镇机构改革12个站办所【第一篇】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珠晖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珠政办发[201*]25号),现将我区乡镇农业机构改革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珠晖区位于湘江东岸,辖两乡两镇五个农场,总面积234平方公里,总人口30万,其中农业人口10万,耕地面积万亩,是衡阳市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区。二、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改革情况(一)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调配合。为了搞好乡级农技推广站的改革与建设,区政府专门下发了《珠晖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珠政办发[201*]25号),成立了以区长符成安同志为组长的乡镇农技推广技术体系改革领导小组。编办、财政、人事、农业、畜牧、水利农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指导改革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办。(二)完善了机构设置。1、设立区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加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2、各乡镇、衡州路街道将农技、农机、畜牧、农产品质量监管一起,综合设置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全区共建立了5个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共有农技推广人员22人。(三)建设稳定的办公场所。全区4个乡镇和衡州路街道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具有稳定的办公地点,为了便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工作,办公地点全部设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四)资产整合情况。为了充分发挥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的作用,区政府对原有农技推广资产进行整合,农业部门负责解决办公用具、交通工具、仪器设备、办公和试验示范场所,为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五)理顺管理体制。根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特点,建立健全了有利于充分发挥区乡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作用的管理体制。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对乡镇农业推广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指导。区派出的技术人员的考评和晋升要充分听取乡镇政府的意见;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考评、调配和晋升要充分听取区级业务部门的意见。区级农业推广机构同时加强了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六)科学核定人员编制。区级农业技术推广站机构人员编制维持原编制数15名不变。乡镇街道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机构人员编制按照全区农作物播种面积、农户数、行政村数作为测算的基本指标并分别设立权重,即按照农作物播种面积~万亩配备1名农技人员,权重为;500~1000户农户配备1名农技人员,权重为;2~3个行政村配备1名农技人员,权重为;3个指标所算的值之和乘以2/3即为乡镇应配备的编制数。经测算最后核定为22名,具体编制分别为:东阳渡镇6人、茶山坳镇5人、酃湖乡5人、和平乡4人、衡洲路街道2人。确保了在一线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全区农技人员总编制的2/3。区、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0%,并注意保持各种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比例。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今年是换届之年,干部提拔,人员调动,编制变动等工作都暂时冻结,因此,尚未开展竞争上岗工作,人员还没有最终确定,目前在乡镇街道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上班的都是原在岗人员。(二)经费不足。一是要加大对农技推广机构办公场所、培训场所、检测仪器、培训宣传设施、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人员知识更新等方面的投入,逐步改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环境和条件。二是要不断提高农技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科技进步、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的变化,制定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培训规划,搞好乡镇农技推广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素质提升教育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经费尚未落实。四、下步工作打算(一)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待换届选举完成后,我区将全面实行了以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核心的用人制度,根据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三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聘期一般为三年,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继续聘用。(二)财政经费。拟定区财政部门保障乡镇农业推广站的工作正常开展,将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以及履行职能所需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并随区财政收入的增长而相应增加。(三)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方式。根据新阶段农业发展特点,农民需求变化,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结合本乡镇生产需要,认真遴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搞好技术培训。农技推广站技术人员实行包村联户制度,逐步形成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抓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带动普通农户的科技入户制度,利用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搞好新技术、新品种的展示示范,及时解答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乡镇机构改革12个站办所【第二篇】一、基本情况**镇辖区辖8个行政村、全镇人口2390人。目前镇机关共有在编人数41人,其中卫生所11人。(一)机构设置及管理2012年我镇实施乡镇机构改革,**镇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即党群综合办公室、政务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和财政所。5个内设机构负责人由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工作人员原则上根据岗位人员配置要求,按照专业对口(或基本对口)实行竞争上岗,提倡一人多岗。**镇政府核定行政编制21名(目前借调在外7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17名。领导职数7名: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政府镇长1名(兼任党委副书记),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目前在编人员61人,实际在岗34人,其中1名聘用人员。(二)工作运行机制1、党群综合办公室。其主要职责:负责党委、人大、群团组织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负责信息调研工作;负责机关建设和工作人员考勤考核以及区域内突发事件处理;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人事、统计和各类普查工作。2、政务综合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政府的日常工作和经济产业发展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政务信息、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统计、政务监督等工作。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其主要职责:主要承担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财经、扶贫开发、防汛抗旱救灾、动植物免疫、安全生产、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学技术、优生优育、村镇规划建设、民政事务、残疾人保障、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工作。4、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人民武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民宗宗教、寺庙管理、安置帮教、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等工作,协调与维护稳定相关工作。5、财政所。其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我真财政预决算的制定和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另外,我镇设有4个事业站所,分别是: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卫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三)乡镇机构运转**镇机构改革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机构、编制精简到位,人员分流到位,经费保障到位,机构运转情况良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乡镇机构改革后,**镇“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的职能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由领导式管理向服务式管理加快转变,把无限管理、有限服务变为规范管理、无限服务。同时,镇政府与各部门间关系得到理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进一步密切了党群、政群、干群关系。二是优化行政资源配置。行政资源优化的目的就是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镇机关由办公室、助理制两种设置整合为综合办公室设置,实现机构职能优化配置。并实现一人多岗、交叉任职、相互补充、整体统一、均衡推进,减少了推诿扯皮和内耗的现象,提高了办事效率,改变了长期以来工作开展被动的局面。二、乡镇机构运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事权大于职权。镇党委、政府存在权力有限,责任无限。镇党委、政府主要做的工作基本上是“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人财物和业务管理权分属上级政府部门,设在我镇的大多数站所相对独立,对镇党委、政府的工作持消极态度,轻则推诿抵触,重则出难题设障碍,造成乡镇一些全局性工作落实难。2、乡镇可用财力不足。为发展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引导群众自主创业,我镇通过多方渠道争取到的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落实各项工程,我镇基本没有财政收入。同时办公费、接侍费、报刊费、培训费等行政成本有增无减,不堪负担,造成财政支出的不断扩大,陷入运转困境。三、对策与建议1、扩大乡镇权限。对乡镇职能机构的类型应能简则简、能并则并,合理设置,使各站所处于同等的地位,平等地置于乡镇政府的领导和管理之下,进一步扩大乡镇的权力,最大程度地发挥职能站所的工作效率。针对乡镇普遍存在机构隶属关系混乱的现象,乡镇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大对站所的管理力度,理顺乡镇与县直部门的关系。要逐步健全乡镇站所职能,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综合职能站所,使其从行政依附型向社会自主型转变,彻底改变事业单位行政化、官僚化倾向,成为独立自主的市场经营主体。2、抓好乡镇队伍建设。要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全面提高乡镇干部的整体素质,重点抓好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提高乡镇干部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拓宽乡镇干部队伍的录用渠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因事选人,择优录取的原则,从农村、乡镇企事业单位吸纳部分优秀人才,充实乡镇干部队伍。乡镇机构改革12个站办所【第三篇】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完善机构设置,理顺县乡权责关系,整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二、主要内容(一)理顺乡镇(街道)职责权限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街道党工委是县委派出机构,分别领导本乡镇(街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各方面工作,承担管党治党工作责任,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是县政府派出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或章程依法依规设置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明确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分管。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和监察机构履行规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责;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依据《宪法》《组织法》行使职能;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乡镇(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党委(党工委)领导下,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坚持赋能与减负相结合,依法合理赋予乡镇(街道)相应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重点扩大乡镇人民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加强街道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等方面职能。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对县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予乡镇(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赋予乡镇(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