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买卖合同精选4篇【导读】这篇文档“车辆买卖合同精选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车辆买卖合同【第一篇】后面为你推荐更多车辆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卖方:住所:法定代表人:(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买方:住所:法定代表人:(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1、车主名称:;车牌号码:;厂牌型号:。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2、支付时间、方式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____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__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________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在____________(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一)。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第五条违约责任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____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八条其他约定附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车辆信息表)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1、《机动车登记证书》2、《机动车行驶证》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7、车辆保险单8、购车发票卖方:(签章)卖方开户银行:帐号:户名:共2页,当前第1页12买方:(签章)买方开户银行:帐号:户名: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一、车辆基本信息:(一)“表征里程”项的内容,按照车辆里程表实际显示总里程数填写。(二)“其他法定凭证、证明”项的内容,根据实际提交证明文件,在对应项前“□”内打“√”,未列明的填入“其它”项中。二、重要技术配置及参数:“其他重要参数”: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相关配置信息。三、是否为事故车:如实明示是否为事故车,在对应项前“□”内打“√”。如果“是”,需在“损伤位置及损伤状况”项中描述损伤位置及损伤状况。损伤位置为可以影响到车辆整体结构的位置,主要为a、b、c、d柱,翼子板内板、前纵梁、地板等。损伤状况包括:变形、烧焊、扭曲、锈蚀、褶皱、更换过等。如果“否”,则无需填写后项内容。四、车辆状况描述:仅描述静态状况,应包括如下内容:(一)车身外观状况:需描述外观的损伤位置及损伤状况。损伤位置包括:翼子板、车门、行李箱盖、行李箱内侧、车顶、保险杠、格栅、玻璃、轮胎、备胎等。损伤状况包括状态和程度两部分。损伤状态包括:伤痕、凹陷、弯曲、波纹、锈斑、腐蚀、裂纹、小孔、调换、做漆、痕迹、条纹等。(二)发动机舱内状况:需描述发动机外观状态,各液面状态、线路状况。(三)车内及电器状况:需描述内饰是否有破损,车内是否清洁,仪表是否正常,各部分电器是否工作正常,车窗密封及工作状况是否正常等。(四)底盘状况:发动机油底壳、变速箱、减震器是否有渗漏油现象,转向臂球销、三角臂球销是否松动,传动轴防尘罩是否有破损。以上部分,如果无任何问题,填写“车辆状况良好”。有任何问题均需明确注明。五、质量保证:明示车辆是否提供质量保证,在对应项前“□”内打“√”。如果“是”,需在“质保范围”项中填写质保内容。如果“否”,则无需填写后项内容。车辆买卖合同【第二篇】售车方:(以下简称:甲方)购车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一辆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将一辆(车牌号为:)转让给乙方。第二条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将车转让价格为元(大写:)。2、支付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元(大写:)。第三条乙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甲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汽车购置发票、使用说明、车辆行驶证等,并说明该车的现状。第四条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自己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该车辆。第六条基于该车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车辆交付前,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车辆交付后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等由乙方承担。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生效。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车辆买卖合同【第三篇】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本人拥有产权的一辆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车牌号:轿车一辆转让给乙方,现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一、该车转让价人民币(大写):(¥:)二、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于年月日付给甲方现金人民币(大写)作为购车款项。(另有收据为凭)三、年月日以前,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1、行驶证;2、附加费证;3、相关证件、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和随车工具移交给乙方,甲方在年月日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四、本协议在过户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车辆违章、罚款由甲方承担,车辆移交给乙方后,若该车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五、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车辆买卖合同【第四篇】原告:张丰,男,38岁,汉族,无业,住山西省长子县凤凰村。被告:崔南,男,36岁,汉族,长子县煤矿设备厂工人,住山西省长子县城关镇南环路1号。原告张奉诉被告崔南车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刘若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丰、被告崔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丰诉称,20xx年4月1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购车协议,但是被告明知自己不享有该车产权,却以产权人名义与原告签订购车协议,违反了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致使原告蒙受了重大损失,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宣布该购车协议无效,并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购车款人民币十一万元、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崔南辩称,当时觉得属于企业内部承包性质,被告有权将该车卖给原告,故被告不同意返还购车款,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经审理查明,20xx年4月1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购车协议》一份,该协议写明“兹有被告拥有产权的杨子中巴长途客车一辆(车牌号为晋B-95950),欲转让给原告”。协议规定车价为人民币十二万一千元整,被告保证该车产权过户前所有手续、证件齐全,真实有效,过户费用三千元由原告负担,为保证该车的顺利过户,被告同意原告预留过户抵押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的要求,过户之后退还被告。协议签订后,原告当即交给被告车款人民币十一万元,被告给原告写了车款收条,并且将有关机动车行车证等证件交给了原告。之后,虽然原告曾多次催促被告一起去有关部门办理该车过户手续,但被告一直以种种借口不肯一同前往,后经向有关部门询问,原告才得知该车的车主不是被告,而是长子公路客运公司。原告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向法院提交了以下证据:(1)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购车协议》一份。(2)××部门出具的晋B-95950汽车产权证明一份。(3)被告写给原告的人民币十一万元购车款收条一张。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车辆买卖合同中所指晋B-95950面包车车主为长子公路客运公司并非被告,被告并不享有该车产权,不具备该车的处分权利;被告在合同中隐瞒车辆真实情况,致使原告在不了解真实情况的前提下与被告签订了购车协议,原告与被告所签《购车协议》应该视为无效合同。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购车款及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应予支持,对被告的答辩意见不予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八条规定,判决如下:一、该合同无效、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购车款十一万元并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赔偿原告自20xx年4月12日至本判决生效之目的利息损失。二、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三千六百七十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因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支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刘若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李兆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