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于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通知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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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资料,供您参考组织:关于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通知精编4篇【前言导读】由三一刀客最美丽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组织:关于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通知精编4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呢!长效机制1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汇报近年来,工委按照创先争优活动要求,紧密结合县直机关实际,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提炼好的做法,探索建立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一、工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施廉政审查为进一步深化发展党员工作,严把发展党员工作“廉政关”,机关工委结合机关实际,创新实施发展党员廉政审查制度,在党员纳新和转正两个重要环节对发展对象实施廉政审查,审查工作由所属纪工委具体实施。此举有效提升了发展党员工作的严密性和实效性,杜绝了发展对象“带病”入党,确保了党员队伍的纯洁。按照发展党员入党的工作程序,由党委制定规范的机关干部廉政监督卡,对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实行全程监督。廉政监督卡随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一并发放到基层支部,由联系培养人就联系培养期间的廉政表现(廉洁自律情况、廉政承诺及兑现情况等)进行如实填写,培养期满后,由所在党支部做出综合评价报所属纪工委审查并形成书面决议,最后报上级党委审查。所属党委在接到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和廉政审查材料后,落实专人就其综合表现进行认真考察,重点是党员纳新和预备党员转正两个关键环节。具体采取个别谈话、走访了解和民主测评等形式,详细了解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廉洁自律和廉政表现情况,进一步扩大民主,接受群众监督,有效地预防和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工委将发展党员廉政审查制度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步骤长期实施,并不断探索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创新,深入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自2010年4月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施廉政审查以来,机关工委共有33名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接受廉政审查。二、领导值周点评制度领导干部点评是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方式,是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抓创先争优活动责任的重要措施,为了使领导点评工作取得实效,在充分调研的基层上建立完善了“领导值周点评”制度,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结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合各自实际,通过单位领导值周点评的办法,对党员干部在创先争优、中心工作、阶段任务及学习、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点评和指导。针对点评工作,专门为机关党员印制了1000册《领导点评工作手册》,要求党员及时、如实地将点评内容记录在手册上,肯定成绩,提出不足,扎实改进。切实增强了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时效性。三、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为加强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加强与各党支部之间的工作联系,及时发现和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工委创新建立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挑选党龄在两年以上,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爱并熟悉机关党务工作,有一定的机关党务工作经历的党员,具体负责所在支部日常党建事务和与上级党组织的上传下达。具体工作职责:一是做好工委和所在支部的双向沟通工作,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及时传达上级党委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汇报所在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每月向工委上报1条以上有价值的党建工作信息。二是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具体负责党费收缴、党内统计、党员信息更新等工作;协助党组织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目标考评等工作;落实“创先争优”、“三个一流”等各项党建主题活动;帮助建设党建活动阵地,提醒和督促党员认真完成工委和所在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分析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为组织决策提供依据。每年至少完成1篇有价值的党建调研报告。四是参加上级组织举办的专题培训和学习考察,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和党务工作能力,努力成为支部班子的中坚力量。长效机制2左权县食品安全共同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意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共同监管长效机制势在必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正确、及时、有效地履行各项法定职能,做到权责清晰、制度健全、责任到位和追究有据,确保全县的食品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的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全县食品安全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建设,建立食品安全共同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全县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一)以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指挥系统为基础,不断完善食品监管体制和机制,调动各方面监管力量,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二)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为目标,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三)以强化日常监管和事前防控为主导,建立健全网格化、程序化、规范化的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机制,采取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相结合,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四)以建立应急反应工作机制为重点,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增强应急能力,及时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五)以建立食品安全层级责任体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为手段,分解落实食品监管的各项工作职责到具体部门、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员,严格督查和考核,实行奖惩问责。二、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有效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在县政府主要领导总负责下,县政府成立左权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业、畜牧、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经贸等22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品安全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2、完善、组织、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3、规划、组织、协调全县食品安全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食品安全企业认定。6、督促检查并评议、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7、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8、组织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指挥对重大食品安置事故的处置查处;精编资料,供您参考9、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为其日常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县食安办)。其主要职责为:1、组织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2、承办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指导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3、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4、督促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5、组织各乡(镇)和县直各监管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联合检查行动;6、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组织研究全县食品安全检测、监测经费的预算计划,并协助财政部门共同做好相关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7、规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8、承办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的会议、文电等日常工作;9、承办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和加强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三、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依法履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的要求,逐级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建立起“责权一致,责任到人,上级抓下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政府应当与下级政府及其具体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向监管部门递交守法生产经营承诺书。各级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与之相应的考核评定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之放在与安全生产同等重要的地位,对本地食品安全负总责,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镇)长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监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本环节监管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工作负主要法定责任,在本部门设立“食品安全专管员”,对各自责任片区承担具体的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承担主体责任。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一)县卫生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配合市级开展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承担辖区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二)县农业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测分析;组织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严格农业执法;承担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县畜牧兽医局: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畜牧业标准化建设;负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兽药的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严厉查处违禁药物乱用、兽药残留超标以及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负责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监督管理;承担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县质监局:承担全县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市场准入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生产领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承担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五)县工商局:组织指导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负责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和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市场质量检测和监管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承担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七)县商务局:负责监管酒类流通批发零售活动;依法监管生猪和其他畜禽屠宰行业的屠宰活动;参与肉品和酒类质量监督检查;承担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交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办的其他工作。(八)县经信委:拟订食品行业的发展规划、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推进食品工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九)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市场销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检疫及防控工作,监督管理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它投入品的使用;参与渔用饲料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水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承担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十)县林业局:负责经济林产品、森林食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质量安全工作;负责森林植物检疫,无公害经济林产品和森林食品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对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承担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一)县粮食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及监测工作;指导全县粮油行业的安全生产;承担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二)县盐务分局:监督和组织实施食盐专营法规;负责食盐产品的监督、检查及监测工作;承担全县盐政市场管理工作,保障食用盐市场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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