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教育局鹤人社〔2010〕82号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中小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下,全市广大中小学教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今年开展“学三平精神,做三平教师”师德主题教育活动以来,各单位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无私奉—1—文件献的师德典范,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大力弘扬全市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师德风范和先进事迹,总结经验,激励先进,促进全市师德建设再上新台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教师中评选表彰一批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名额和范围师德标兵8名、师德先进个人40名。各单位推荐的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应是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民办学校)。二、评选条件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践行“三个代表”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模范遵守法律法规;2.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师德事迹突出、感人,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3.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4.既教书又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2—5.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6.2008、2009年年度考核结果至少一年为优秀等次。各县区、各单位推荐的师德标兵候选人,应是所推荐的中小学师德先进个人的突出代表,除了具备上述条件外,事迹应更加突出,工作成绩应更加显著,在广大中小学教师和学生中具有更高的威信和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三、评选要求和办法1.为切实加强对这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成鹤壁市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师资培训科。各县区、各学校也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组成专家组认真进行遴选,真正把那些师德高尚、事迹突出感人的先进人物推荐上来。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将从推荐对象中遴选出全省中小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2.各县区、各学校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认真填写《鹤壁市中小学师德标兵呈报审批表》(见附件3)和《鹤壁市中小学师德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见附件4)(各一式三份),并于2010年8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审批表—3—和先进事迹材料(及电子稿)报鹤壁市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师德标兵候选人要同时填报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两种审批表,并附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15份)。3.鹤壁市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评审,从各县区、各学校推荐的师德标兵候选人中择优产生10名师德标兵,并将其先进事迹在鹤壁教育电视台、鹤壁教育信息网、《鹤壁教育》等媒体上予以刊登或宣传。4.各县区推荐候选人时应注意向农村地区,特别是乡及以下学校教师倾斜,所占比例应为推荐人数的一半以上;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必须承担有不低于专任教师一半的教学工作量,且推荐人数所占比例不得超过各地推荐总人数的10%。5.获得过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市优秀教师和省、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和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工作者,省、市师德标兵和省、市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但要从严掌握。附件:1.鹤壁市中小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4—2.鹤壁市中小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3.鹤壁市中小学师德标兵呈报审批表4.鹤壁市中小学师德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二○一○年八月十八日—5—附件1鹤壁市中小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谷朝众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心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市公务员局局长副组长:张彦成市教育局副局长成员:杨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石峥市教育局副调研员、人事科科长刘世琛市教育局副调研员、行政办公室主任张文武市教育局财务科科长李凤玲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骆朝宏市教育局师训科科长鹤壁市中小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师训科科长骆朝宏兼任。—6—附件2鹤壁市中小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单位师德先进个人其中:师德标兵(名)浚县145淇县93淇滨区82山城区82鹤山区72市高中(东校区)11市高中(西校区)11市第一中学11市第二中学11市外国语中学11市第四中学11市第五中学11市第六中学11市第七中学11市第十八中学11市淇滨中学11市实验学校11市兰苑中学11市培红中学11市特殊教育学校11市第四小学11市师范附小11市鹤翔小学11市桃源小学11市淇滨小学11市福田小学11市鹿鸣小学11市湘江小学11市实验幼儿园11合计7038—7—附件3鹤壁市中小学师德标兵呈报审批表姓名:呈报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8—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籍贯工资档次参加工作时间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行政职务曾受过何种奖励工作简历—9—主要先进事迹(此表填不完,可另附纸)—10—所在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县级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审批机关意见(盖章)年月日—11—附件4鹤壁市中小学师德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姓名:呈报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12—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籍贯工资档次参加工作时间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行政职务曾受过何种奖励工作简历—13—主要先进事迹(此表填不完,可另附纸)—14—所在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县级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审批机关意见(盖章)年月日—15—主题词:教育先进评比通知鹤壁市教育局办公室2010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