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资料,供您参考部门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总结范文最新4篇【前言导读】由三一刀客最美丽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部门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总结范文最新4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呢!小金库的自查报告【第一篇】根据xx财监督20151号文件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经研究,结合我镇实际,迅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就自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纠正“四风”。xx镇继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规定,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长期作战的信心和决心,克服惯性思维、侥幸心理,坚决纠正“四风”。二、强化“两个责任”,推动工作落实。我镇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清理“小金库”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加强工作监督,实施长效监督重点围绕“清理内容”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帐户、票据进行认真细致的清查,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四、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存在问题。经我镇再次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经自查,结果如下:1、本单位无违规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私分和转移预算收入、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情况。2、本单位不存在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存在出国出境情况,不存在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不存在发放礼品、礼金等情况;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公务接待情况;不存在计划外召开会议和培训,不存在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等情况。3、本单位不存在违规采购资产、无预算及超预算采购资产情况。4、本单位均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无违规情况。5、本单位不存在未设置会计账簿,所有财务资料完整,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均具备从业资格。6、本单位不存在非法印制票据,不存在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情况。7、本单位无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小金库”情况。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第二篇】为了做好我校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根据琼海治风办10号《琼海市关于转发深入治理“小金库”问题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对“小金库”的清理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学校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周乃安校长任组长,钟家书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有:李永海(政教处主任)、叶冠池(教导主任兼党支部纪检委员)、符芳才(总务主任)、郑在泽(政教处副主任兼党支部组织、宣传委员)、何子花。二、学习文件,布置自查任务。20xx年12月20日,我校召开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和学习琼海治风办10号文件,布置自查任务,确定了如下的自查内容:1、学校或班级有无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行为;2、学校或班级有无违规用学校资产收费、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学校或班级有无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学校或班级有无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5、学校或班级有无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第三篇】按照《全县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和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文件精神,精编资料,供您参考芦溪县统计局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我局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行了传达学习,并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正确认识到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局长陈霞同志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朽,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我局必须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二、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按照方案要求,我局重点围绕“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中的七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账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1、我局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2、我局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没有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3、我局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政府采购,没有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4、我局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没有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问题。5、我局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没有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情况。6、我局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对票据进行发放、领用、使用、保管、核准和销毁,没有非法转让、出借、串用、伪造、变造、买卖和擅自销毁票据的问题。7、我局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没有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账户、账簿。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精编资料,供您参考朽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朽工作能有更大提高。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第四篇】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冀办〔20xx〕20号)和沧州市四局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沧纪发〔20xx〕5号),以及河间市四局委《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河纪发〔20xx〕1号)通知精神,我校认真学习,积极开展这次自查活动。治理“小金库”是加强廉政建设,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财务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河间市教育局的通知精神,现把我校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一、认真组织学习,高度认识此次自查工作。我校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学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以及沧州市四局委、河间市四局委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集中组织教职工传达这次自查活动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6月24日,我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了河间市教育局文件,并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进行自查。二、成立治理小组,对自查工作严肃负责。为了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6月15日学校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由学校校委会牵头实施,学校各级负责同志共同参与。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三、明确自查工作内容,做到从程序到结果的公开透明。6月24日—30日,我校认真开展规范学校经济活动秩序,清理“小金库”的工作,学校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6月30日自查结束。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校三年来经费使用。认真执行了河间市政府、河间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经费,没有“小金库”现象。我校郑重承诺:我校未有私设“小金库”现象,我们愿意承担因未能如实提供情况及未能执行国家、学校财经方面有关规定而产生的后果和相应责任。我校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是以来各项“小金库”资精编资料,供您参考金的收支数额。我校根据《实施方案》专项治理内容中七个项目的深入自查,三年来,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以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收入管理上,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财政部门规定,教育收费上,按“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外,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学校各项支出自查中,领导小组对1月1日以来的经济业务所有收入支出涉及的各类帐户、票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学校购置的教学设备、仪器、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均符合政府采购条件并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通过自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自查结果已在全校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并在校公开栏予以公示。虽然我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自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学校财务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学校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配套资金合理使用和全体教职工无违法乱纪行为。四、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加强监督和民主。校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对违规使用学校教育经费、违规向学生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进行严查严控,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同时,加强财务工作的监督力度,发扬民主,保障学校稳定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