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兽医医政药政工作情况汇报【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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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兽医医政药政工作情况汇报【5篇】【导读】这篇文档“八步区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兽医医政药政工作情况汇报【5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药政全年工作总结【第一篇】伊金霍洛旗卫生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年工作总结一、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总体情况(一)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研究部署。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对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几次研究和部署,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一是统一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国务院确定的医改近期五项重点工作之一,我们深刻理解到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到这是一项惠利于民的医改新举措,切实增强了完成这项惠民任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大宣传。卫生局组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帮助基层卫生人员尽快熟练掌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制度、药物配备、采购、管理和临床运用规范。三是总结经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多个环节,影响到相关利益格局的调整。为了稳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旗卫生局多次赴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摸底调查,积极稳妥的解决制度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调整完善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四是推进改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对原有考核、管理、服务和运行体制机制的全新变革,是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内容之一,因此,伊旗作为鄂尔多斯百万人口现代化中心城市的战略核心区,应充分发挥中心带动作用,在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起到试点示范作用。为了加快推进我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当前,已出台了《中共伊金霍洛旗委员会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伊金霍洛旗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等。(二)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一是认真落实了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制度。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全旗25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旗直医疗卫生机构有4个,苏木乡镇卫生院有14个,社区服务中心有2个,社区服务站有5个)已从3月10日开始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严格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原有库存药品全部按原购进价销售。其他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加成不得超过购进价的15%,所有零售药店都要配置和销售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二是规范药品费用补贴工作。按照医改政策要求,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后,收入减少部分由政府列入年初预算予以补贴,其中年度补偿西药按上年“零差率”销售药品总额的15%、蒙中药按上年“零差率”销售药品总额的25%予以补贴。经测算,在2009年药品销售的基础上,今年我旗用于25家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补贴费用约550万元。各医疗卫生单位按季度对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经卫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审定后,旗财政按审核后的结果给予补贴。现已对3-11月的运行情况进行核算,需旗财政补贴376万元,款已拨付到位。三是完善药品采购和配送机制。成立了旗医疗机构药物采购配送领导小组、资金监管领导小组,设立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送管理中心,旗医院已经按照自治区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规定,实现了药品网上采购,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仍按原购药途径采购药品。三是强化药品质量监管。整顿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重点加强对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在基本药物经营、使用各环节上的全程监管,确保群众用药安全。(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一是考核药品零差率情况。今年十月十一日至十四日,我旗卫生局对所辖的各卫生院和社区服务站进行常规季度考核,考核组采取随机抽查、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实施药品零差率情况进行了考核。二是认真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层部分)》、《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基层部分)》的培训工作。根据文件精神,按照卫生部的培训大纲,今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二十九日对旗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进行了指南和处方集的培训,保证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药品采购和配送机制。尽可能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基本药物执行自治区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但是很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网络不通和用药量少的实际问题,造成配送成本高,配送周期长等。建议:除旗医院实行网上集中采购外,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仍执行以前采购方式运行。(二)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效果。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四个多月以来,由于价格、配送、网络等环节中存在的许多客观问题,除旗医院外,其它医疗卫生机构仍按原途径采购药品,多数群众和医务人员反映药品价格下降,对药店药品流通明显有影响,对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也有影响。“零差率”销售药品按原途径采购药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无影响,个别单位反映对他们的收入有影响。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某医院药政工作总结(优秀)【第二篇】XXXX医院2015年度药政工作总结我院2015年按照上级卫计部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江西省卫计委《2015年医政医管工作要点》、萍乡市卫计委《2015年全市医政医管药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以创建“三甲”医院为契机,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院对基本药物的引进实行先采购后药事会备案、基药不淘汰、同品种淘汰非基药等优先措施,基本药物统一通过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日招标网上确认的配送公司配送。基本药物购进严格按照江西省招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按照上级基本药物价格管理政策执行。医院加大基本药物使用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加强基本药物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师使用基本药物的自觉性,医师在制定诊疗计划时遵循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原则。我院2015年的基药品种数达394种,占国家基药品种数的52.3%。我院全年药品使用金额19613.8万元,基药使用金额7709.7万元,基药使用费用比例为39%。二、不断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管理,科学设定指标成立了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修订了《萍矿总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院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制定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流程;根据各临床科室不同专业特点,科学设定了抗菌药物应用控制指标。三、进一步健全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印发〈江西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的通知》要求,制订了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现有抗菌药物50种78品规,其中非限制使用级29种45品规,限制使用级16种25品规,特殊使用级5种8品规。严格限定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明确了各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其中非限制使用级权限医生87人,限制使用级权限医生140人,特殊使用级权限医生37人。并定期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考核,全年培训963人次。四、认真贯彻落实处方、病历点评制度抗菌药物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全年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15.7%,急诊抗菌药物使用率26.7%,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55.5%,使用强度50.75DDD,共有抗菌药物处方53314份,点评11795份,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十名的医生,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年公示276人次。每月向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报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信息,全年送检使用抗菌药物标本6389个,送检率28.75%,其中特殊使用级送检率63.5%,限制使用级送检率24.2%,非限制使用级送检率18.6%。XXXX医院药剂科2016年2月29日药政科工作总结【第三篇】2013年药政科工作总结一、巩固完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基本药物使用监测药政科每月对全县1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运行监测的门诊人次、住院人次、门诊药品收入、住院药品收入以及职工工资等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查找问题,分析解决,每季度开展基本药物监测评析会。2013年1-10月份基本药物配送金额XX万元,配送到位率XX%;药款支付率XX%。(二)规范采购、良性运转为更好地规范基本药物目录使用、网上采购、入库、发放和药款结算,切实加强基药采购配送管理,我们制定了严格的药品采购配送管理办法:一是实行药品采购计划审核审批制。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基药网上采购时,要按照临床必须和实际需要,合理编制基本药物采购计划,经院长审批后,上传至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经县卫生局基药办审核通过后,统一提交采购订单。二是严格执行网上集中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药品网上采购时,必须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中标目录药品。采购周期每周一次。三是切实做好配送药品的审核、验收、入库和发放工作。乡镇卫生院建立药品采购配送中心。配送企业在配送药品时,必须携带药品清单和票据到药品采购配送中心验收入库。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配送中心收到村卫生室申报采购的药品后,要立即通知村卫生室领取,发放时填写《卫生院药品出库单》。四是认真做好药款审核结算工作。2011年8月,县卫生局成立了会计工作站,各乡镇卫生院购买药品发票经卫生局基药办审核后转入会计工作站,会计工作站根据每月药品发票金额拨付货款。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药款由县卫生局会计工作站统一结算。(三)加强监测、督导,严格奖罚措施我们根据每月乡镇卫生院上报的月度监测对比表汇总后进行对比,发现问题,即时整改。一方面药政科定期下乡督查国家基本药物执行情况,通过上报和下查,及时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中的动态变化;二是对药占比高的单位进行实地监测、询问、查看、指导,并对药占比超过55%的单位进行通报、处罚。通过这两项制度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运行效果得到了不断完善。二、执行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一)组织培训。根据省卫生厅要求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为确保我县能按时顺利实施,4月28日组织开展了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培训,培训对象是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主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二)做好宣传。为进一步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顺利实施,5月份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以“安全、有效、合理、可及”为主题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月”活动。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共制作电子屏25个,宣传条幅660个,发放宣传单115500张,制作宣传栏197个,《基本药物宣传手册》5000册,张贴宣传海报1066个,编发简报46期,开展解答咨询226次、参与咨询19935人次,发送宣传短信4916条,举办知识讲座55次、参加人员5103人,开展基本药物政策培训55次、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培训49次。通过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增强了广大医务人员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合理用药的意识,掀起了全民认知基本药物制度的高潮,有力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贯彻落实。(三)执行办法。目前,我县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的办法是:5月1日《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已增至河南省基本药物直接采购目录,在河南省增补药品调整之前,2012年版目录内药品与现行的河南省增补200种基本药物共同作为基本药物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执行河南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其中在河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规执行原中标结果;不在河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规按照省卫生厅的有关要求,在省级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采购,充分发挥带量采购的优势。三、认真做好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卫生局成立XX县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基本药物带量采购工作,研究采购有关管理办法和制度,对采购事务进行协调指导,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和监督。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