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安全1灭火器的组成。由筒体、器头、喷嘴等部件组成,借助驱动压力可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达到灭火的目的。建筑消防安全2灭火器的类型按充装灭火剂的类型划分水型灭火器空气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按灭火器的重量和移动方式划分手提式推车式背负式按加压方式划分贮气瓶式贮压式化学反应式建筑消防安全3灭火器的喷射性能包括哪几个技术指标?有效喷射时间喷射滞后时间喷射距离喷射剩余率建筑消防安全4第七章消防电气基本原则供电应能保证连续不间断工作。主、备供电电源,供电方式均应按我国消防法规规定设计。备用电源容量要足够。消防系统中供电系统布线应满足有关规范、规定。主要电源应能够保证在极短时间内完成可靠的切换启动。建筑消防安全5供电要求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报警控制器专用蓄电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CRT显示器,消防通讯设备、计算机管理系统、火灾广播等的交流电源应由UPS装置供电。其容量应按火灾报警器在监视状态下工作24小时后,再加上同时有两个分路报火警30分钟用电量之和来计算。建筑消防安全6消防用电的自备应急发电设备,应设有自动起动装置,并能在15s内供电。消防用电设备的两个电源或两回线路,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在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民用建筑工程中,消防用电设备的两个独立电源(或两回线路),宜在下列场所的配电箱处自动切换:(1)消防控制室(2)消防水泵房(3)消防电梯机房(4)防排烟设备机房。(5)火灾应急照明配电箱(6)各楼层消防配电箱。建筑消防安全7对于火灾应急照明、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等设施,若采用分散供电时,在各层(或最多不超过3~4层)应设置专用消防配电箱。对容量较大或较集中的消防用电设施(如消防电梯、消防水泵等)应自配电室采用放射式供电。消防联动控制装置的直流操作电源电压,应采用24V。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不应装设漏电保护开关。建筑消防安全8第八章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第一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类型与组成一、系统构成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消防控制设备电源建筑消防安全9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迅速而准确地发送火警信号。发出信号同时,经适当延时能启动灭火设备。能启动联锁减灾设备。自动故障监测。控制器报警后,可首先手动消除声报警,但光学信号继续保留。具有火灾报警优先于故障报警的功能。具有记忆功能。可为火灾探测器提供工作电源。建筑消防安全10二、系统类型区域报警系统由区域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报警装置组成,功能简单。集中报警系统由集中报警控制器、区域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组成,功能较复杂。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建筑消防安全11第二节火灾探测器的选择与布置火灾探测器的分类按结构造型分类线型火灾探测器是一种响应某一连续线路周围的火灾参数的火灾探测器。点型探测器是一种响应空间某一点周围的火灾参数的火灾探测器。建筑消防安全12按探测的火灾参数分类感烟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感光探测器(复合式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火灾探测器选用原则根据被保护区域内初期火灾的形成和发展特点去选择有相应特点和功能的探测器。建筑消防安全18火灾探测器的型号型号:①②③④-⑤⑥-⑦①-J(警)-火灾报警设备(消防产品中的分类代号)②-T(探)-火灾探测器③-Y、W、G、F、Q-火灾探测器种类④-B、C-应用范围特征⑤⑥-LZ、GD、MC、MD、GW等-传感器特征⑦-主参数-定温、差定温用灵敏度级别表示例:JTY-LZ-F732-表示F732型离子感烟探测器建筑消防安全19火灾探测器主要技术性能:可靠性:常用误报率来衡量工作电压:DC24V和DC12V允差:-15%~+15%灵敏度:指响应火灾参数的灵敏程度监视电流:监视状态时的工作电流,称警戒电流最大报警电流:报警时允许的最大工作电流报警电流:在报警状态时的工作电流保护范围:警戒(监视)的有效范围保护面积:一只火灾探测器有效探测面积保护空间:一只火灾探测器有效探测的空间建筑消防安全20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的部位特级保护对象除面积小于5.00m2的厕所、卫生间外的所有部位。一级保护对象二级保护对象建筑消防安全21探测器的布置一个火灾探测区域内所需火灾探测器的数量按下式计算式中:N——所需探测器的数量(只)S——一个火灾探测区域的面积(m2)A——一个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m2)K——修正系数。≥SNAK建筑消防安全22建筑消防安全23探测器平面布置步骤1.查该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保护半径R。2.按计算所需探测器数量3.在安装间距曲线上选取安装间距a、b4.按照a、b在平面图上布置。5.校核最远点水平距离6.若r>R,则增加探测器数量N,重新布置,直到r<R为止。AKSN2222bar建筑消防安全24火灾事故广播(一)系统设置区域-集中和控制中心系统应设置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集中系统内有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时,亦应设置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集中系统内无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时,宜设置火灾事故广播系统。建筑消防安全25(二)设置要求公共场所扬声器的设置数量,应保证从本层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步行距离不超过25m。在走道交叉处、拐弯处均应设置扬声器。走道末端最后一个扬声器距墙不大于8m。走道、大厅、餐厅等公共场所装设的扬声器,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实配功率不应小于2W。客房内扬声器额定功率不应小于1W。建筑消防安全26当火灾事故广播系统与建筑物内设置的广播音响系统合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广播强制转入火灾事故状态。床头控制柜内扬声器,应有火灾事故广播功能和紧急播放火警信号功能。床头柜内扬声器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火灾事故广播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能遥控开启扩音机和用传声器直接播音。应设备用扩音机。建筑消防安全27一般不必对整栋大楼同时进行火情广播。广播输出分路应按疏散顺序控制,如下:(1)2层及2层以上楼层发生火灾,宜先接通火灾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2)首层发生火灾,宜先接通本层、2层及地下各层。(3)地下室发生火灾,宜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若首层与2层有大共享空间时应包括2层。建筑消防安全28消防专用电话用途:用于消防控制室与消防专用电话分机设置点的火情通话。消防对讲电话插孔在建筑的关键部位及机房等处设有与消控室紧急通话的消防对讲电话插孔。建筑消防安全29设置要求:消防泵房、通风机房、变配电室、电梯机房、区域报警控制器操作装置处,以及消防值班房等处应装设火警专用电话分机。消防火警电话宜采用红色,在墙上安装时,底边距地高度为1.5m。火警电话布线不应与其它线路同管或同线束布线。控制室内除有专用的火警电话总机外还应有供拨“119”火警电话的电话机。建筑消防安全30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作用地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控制和信息中心灭火作战的指挥和信息中心建筑消防安全31消防控制室位置要求:独立设置,宜在建筑物底层或地下一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门的方向应向外打开;入口处应做明显标志(便于识别入内操作)消防控制室耐火等级要求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楼板: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