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监管工作汇报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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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工作汇报4篇【导读】这篇文档“招投标监管工作汇报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招投标监管工作汇报1汶上县招投标中心关于招投标工作情况的汇报近年来,汶上县招标投标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招投标交易平台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监管职能,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推动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自2009成立以来,累计办理各类交易事项673项,交易总额达34.3亿元。其中:建设工程交易项目175项,预算价27.7亿元,中标价24.6亿元,节约资金3.1亿元,节支率11.2%;土地交易项目17项,拍卖底价6.7亿元,成交价8.9亿元,增加收入2.2亿元,综合溢价率32.8%;产权交易项目24宗,拍卖底价1889万元,成交价2044万元,综合溢价率8.2%;政府采购项目457项,市场价7266万元,采购价6294万元,节约资金972万元,节支率13.4%。一、注重体制创新,实行招投标集中统一监管为理顺招投标监管体制,2008年底,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汶上县招标投标中心,并要求立即开展工作。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关于实行招投标集中统一监管的意见》。按照“政府规范市场,统一运作监管,高效廉洁服务,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要求,建立了以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为领导层、以招标投标中心为监管层和服务层的运行模式。县招监委是我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决策协调机构,由县长任主1任,县有关领导任副主任,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我县招投标交易活动的各项规则、管理政策,听取招标投标中心的工作汇报,决定特殊项目的招投标事宜,对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管理。县招标投标中心是我县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机构和交易服务场所,承担县招监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我县建设工程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相关管理办法,制定招投标交易活动各项规则和制度并对招投标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同时,负责按照招标(交易)文件确定的招标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信息发布、资格核验、场所安排、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见证和统一提供中标(交易)证件等工作。招标投标中心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人,内设办公室、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产权交易科、监督科等五个科室。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建设工程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县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交易。二、推进机制创新,力促招投标市场规范运作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严格对招投标程序监督,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和行业自律,是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的内在要求。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一是加强资质审查,严格市场准入。招投标中心根据每一个交易项目的规模(数量)、投资数额、质量、工期等方面要求及各资质企业可承揽工程的范围、供货能力,合理确定项目适用企业2资质。严格审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不允许其参与投标。联合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在各类工程招标及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实后列入黑名单,根据情节轻重限制其在一定时间内参与我县的招投标项目。二是严格审查招标文件,确保规则合理。实行与业主、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查招标文件的制度,确保文件内容的合法、合理,为招标结果的公平与公正提供保障。审查评标办法,主要是根据工程类别,审查商务分与技术分划分是否合理,审查技术分中的活分是否合理,各项计分因素是否有倾向性,是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审查专用合同条款,主要是审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合理,材料供应、价款结算及变更、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是否明确。三是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做好保密工作。根据项目的类别,确定抽取济宁或汶上的专家及人数。济宁的专家提前半天抽取,汶上的专家提前一个小时抽取。使用语音自动抽取软件在专家库中自动抽取适用的专家,抽取时,通知业主、纪委(监察)、财政、审计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现场参与抽取过程的监督。抽取结束后,由相关监督人员在双面密封打印的名单上签字。开标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当场拆封,对到场专家进行核验,专家须出示专家证或相关证件。整个过程严格保密,确保了专家评标的独立性和结果的公正性。四是使用电子监控设备,实现了招投标过程的全程跟踪。电3子监控是基于视频、音频、刻录、存储于一体的有线网络监控设备,通过联网中的计算机来控制摄像头的角度,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录像,并将录像即时保存到网络硬盘上,实现了招投标过程的规范化、数据化和网络化管理。利用该设备,可以对招投标过程进行实时跟踪监控,掌握招投标过程的第一手资料,使整个招投标过程有据可查。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进行远程操作,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有效约束和规范了各方交易主体的行为,使招投标流程更加规范有序,保证了交易的公平、公开、公正,推进了招投标工作的阳光运行。五是共同参与,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开标、评标时,纪委(监察)、财政、审计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全部到达现场,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主要是监督业主代表在评标过程中是否有倾向性,是否向专家评委进行诱导以改变中标结果。同时,监督专家评委的打分是否科学合理。如果发现业主代表或专家评委打分显失公允,监督部门的人员现场可以提出疑问,要求其解释清楚,并对失当行为进行纠正。六是扩大供应商注册户数,满足各类采购项目需要。对于一些不经常进行的采购项目,尽可能多地充实供应商,对保证项目的采购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此,我们通过网络和从工商部门等多种渠道查找此类供应商的联系方式,主动接洽,邀请其到我们中心进行注册,并告之我们的网址,让他们经常浏览我们的网站,以便及时获取采购信息。参与的供应商明显增多,节支效果非常明显。三、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县的招投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乡镇与部门招标采购意识不强,还存在着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现象;有的自行招标,没有进场交易。二是借用资质、围标串标等“场外交易”现象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交易结果的公正性及投标人参与投标的积极性。三是水利、交通等工程项目评标专家匮乏,主要来自相应的市级主管部门,往往出现同一单位的两个以上专家同时参与一个工程项目的评标工作,影响了评标的严肃性。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今后,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打照“阳光交易”平台的总体要求,围绕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大监管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宣传单、悬挂标语、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多种形式,积极有效地开展关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我县有关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招标采购意识,使其自觉进场交易。(二)防止“场外”交易。主要通过严格保证金的缴纳、实行投标企业法人亲自到开标现场、建立建设工程专职交易员制度等办法,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借用资质的成本;研究探讨围标、串标现象的特点,出台围标、串标界定办法,要求评标专家加大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力度,凡能界定围标、串标的,坚决界定为围标、串标,并将参与围标、串标的企业列入黑名单,根据其情节轻重,取消其1-3年内参与在汶上招投标中心参与投标的资格。(三)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强化采购前论证工作,由于政府采购产品品种较多,采购人对产品规格型号、性能等要求不一,特别是专用设备,更需要召集采购人或专家进行采购前论证,以确保采购到符合需求、物美价廉的产品。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建立对供应商的管理考核体系,实行缴纳信誉保证金制度,对未按承诺提供货物与服务的供应商,扣减其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用于弥补采购人的损失。(四)廉洁勤政,提高工作能力与服务水平。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对中心全体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从严治政,建设清廉型机关单位。牢记“两个务必”,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重点领域岗位监察,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亲情所困,不为关系所扰,清白为人,干净做事,以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赢得群众的信赖支持。近年来,我市各县、市(区)相继成立了各自的招投标监管机构,但具体的监管体制又各不相同。为此,向市招监办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切实发挥全市招投标监管主管部门的作用,以济宁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尽快理顺县、市(区)监管体制及机构设置,使之更趋于合理;二是切实加强对县、市(区)招投标工作的业务指导,以提高县、市(区)监管和服务水平;三是尽量多召开全市招投标监管工作会议,为各县、市(区)从业人员提供交流的机会。建设招投标管理成效显著工作汇报2建设招投标管理成效显著工作汇报狠抓建设招投标管理成效显著的工作汇报一是加强了对项目建设招投标的组织领导。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年初,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镇城建和农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凡涉及到具体项目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根据实施情况,10月份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资金、物资管理通知》和《关于印发三套班子工程项目资产规划监督管理专题会办纪要的通知》,再次进行了重申和明确。二是狠抓了项目建设招投标制度建设。对项目建设实行“五制”,即:集体领导会商制、开工建设审批制、全程跟踪监理制、实施情况通报制、竣工审计验收制。集体领导会商制,就是所有建设项目在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方案、预算后,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集体会商同意;开工建设审批制,就是拟开工建设项目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方可开工;全程跟踪监理制,就是建设工程在施工前必须明确工程质量节点和质量要求,聘请工程监理,由工程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并对工程质量负全责;实施情况通报制,就是对工程实施情况按照“四公”的要求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面公示公开;竣工审计验收制,就是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最后竣工由验收组分阶段组织验收。并规定单项工程总投资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项目均要按照程序公开招(投)标,单项工程总投资30万元以上的项目请市级有关部门进行招投标。三是规范了项目建设招投标程序。所有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相关部门编制预算(资产处置通过评估),经纪检监察室、财政所、农经中心会商,报领导同意后办理完相关手续交招投标办公室组织招投标,并在《今日大丰》、政府政务公开栏及项目建设单位醒目位置张贴招投标公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监理全程跟踪,对工程质量负责;工程建设结束后,经质量验收组集体验收合格结算工程费用。项目的招投标由纪委牵头负责,项目的预算编制总审核由会计站牵头负责,项目的竣工审核验收镇纪委参加。所有程序形成相关表格和文字材料,由镇党政办、财政所、村建中心、农经中心、纪委和建设单位分别保存。今年以来,xx、xx、xx村的沙石路,xx村的泵站,政府综合服务楼配套设施工程,xx村的村部建设,xx村新农村建设改厕、道路修筑、绿化工程,镇农技站门面房以及xx、xx、xx、xx等村的农业项目招租均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了公开招(投)标。由于严格办事程序,大大降低了工程建设成本,如狮子口改厕工程,中标价由标底价的每户500元降低到400元,下降了20%;在农业项目的招租中又增加了镇村集体收入,xx村80多亩的鱼塘由每亩300元的基价抬高到了每亩560元。一年来,该镇的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通过规范化运作,全过程监督,所有操作全部公平、公正、公开,得到了领导、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满意,未发生一起在项目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纪现象,加强了全镇的党风廉政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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