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厂规厂纪招聘普工的有关规定•招聘对象:年龄18-35周岁,以男性为主,高中及其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化学知识,身体健康,品德端正,有上进心和团队精神。录用流程:•填表—初审—审批—体检—岗前培训—上岗(试用期1-3个月)—转正(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说明:应聘人员经审批后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到办公室报到,进入岗前培训(岗前培训3天),内容为:消防、安全生产知识、有关药事法规、GMP知识等;培训期间公司提供生活费;培训考试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车间一线员工试用期1500元/月,以后根据公司发展适度调整,其它岗位由办公室根据情况拿出初步意见,经领导批准后确认;如试用期内离职的员工,上班时间不超过30天的,公司不发放工资,超过30天未满试用期的,公司只发放基本生活费30元/天;试用期满由本人填写转正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办公室,由总经理签署意见,转为公司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部分岗位需签订劳动协议。•录用后的员工应服从公司领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敬业爱岗。招聘录用大中专毕业生的有关规定新进学生的录用条件:•应聘学生要求必须具有通过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思想品德端正,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上进心。新进学生录用程序:•1、初审•由办公室初审后,会同用人部门、分管领导集中面试,同意后报总经理签批。•2、体检、岗前培训•应聘人员需到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岗前培训(培训10天,包括消防、安全生产、有关药事法规、GMP等基础知识)。•3、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缩短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大专1600-1800元/月,本科1800-2000元/月,具体标准随公司发展适度调整,如试用期内离职的大中专毕业生,上班时间不超过30天的,公司不发放工资,超过30天未满试用期的,公司只发放基本生活费30元/天。•4、转正•试用期满后由本人写出个人转正申请,由用人部门审查,填写“岗位适应性评价表”后报办公室,由总经理签批转正意见交董事长核准。5、转正后待遇:•5.1薪资:大专1800--2300元,本科2000--2500元。特别情况报请董事长审批。5.2福利待遇:转正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在车间一线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包括两年)的毕业生公司发放岗位补贴(研究生500元/月,本科生300元/月,大专生200元/月)每年年底一次性发放全年补贴;公司免费提供食宿,对于家在外地的学生(距公司50公里以上),每二个月公司提供一次探亲假(3天),报销往返合理车票。•6、突出贡献奖录用后的学生在公司工作中成绩突出、贡献较大者(比如对某生产工艺改进,课题研究等方面)公司将给予300元-1000元不等的奖励。录用后的要求•聘用后的大中专毕业生应服从公司领导,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爱岗敬业,承诺严格保守公司的包括生产在内的一切公司商业秘密。新录用人员试用考核标准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所有新录用,并己进入试用期人员的考核参照标准。内容•4.1出勤考核标准。•4.1.1在试用考核期内的出勤时间请假、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次。•4.1.2在试用考核期内的出勤时间不得有旷工、脱岗行为。•4.2业绩考核内容•4.2.1工作效率、工作服从性、判断力、专业知识、工作责任心、创新意识。•4.2.2工作态度、品德修养、人际关系、交际能力、演讲能力。•4.3凡试用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正式员工。•4.3.1曾在公司被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4.3.2曾因触犯刑法被判刑,或因犯案涉及诉讼未决者。•4.3.3经公司指定的医院体检不合格,以及再次复查仍不合格者。•4.3.4本人有精神病史者。•4.3.5无法胜任本岗位工作者。•4.3.6试用期内,违反工作纪律情节严重者。•4.3.7伪造证件,以欺骗手段被公司录用被发现者。•4.3.8吸食毒品者。•4.3.9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品性恶劣,曾被其他单位开除者。•4.3.10有公司在该条件下禁止的其他行为者。•4.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在一周内转为正式员工。•4.5试用时间已超过试用期的1/3,且在试用中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提前转正。•4.6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由办公室通知本人试用不合格不能转正,予以辞退,但经总经理批准延长试用期的除外。•4.7在试用期内,有4.3所列情形出现者,自该行为被发现之日起三日内辞退该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公司副总经理以下所有行管后勤人员及生产系统无夜班人员。•内容•1.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秋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每周日为公休日。生产倒班工人及其他临时加班者作息时间由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在办公室备案。•2.考勤内容•2.1基本定义:•2.1.1、迟到:已到上班时间未考勤上岗的,以及上班时间已考勤但未到岗的为迟到。•2.1.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或提前考勤的为早退。•2.1.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为脱岗。•2.1.4、旷工:迟到、早退或脱岗超过30分钟,又未经准假而不到岗的,均按旷工论处,不足半天的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半天不足一天的按旷工一天论处。•3、公司所有领月薪者和计时工人一律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每月满勤为26天。•4、以下人员可免考勤。•4.1因公出差已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核准的。•4.2因事按《请假销假管理制度》请假,并经办公室备案的。•4.3临时有重要事项必须办理,事后说明事由,经直接主管或部门经理核准的。•5、中午时,上午下班考勤和下午上班考勤不得同时,两次考勤的时间间隔应在30分钟以上(批准中午加班并经办公室备案者除外)。•6、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考勤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经理批准,事后由部门经理签名核实。不办理核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8、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9、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者,按旷工一天论处。•10、员工下班未考勤,除有正当理由经直接上级经理核准签注者外,均视为早退。•11、员工因公出差,无论短途或是远途,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11.1一般人员短途公差,由直接上级批准;远途公差,由直接上级签批,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批准。•11.2主任短途公差,由部门经理批准;远途公差,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11.3部门经理短途公差,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远途公差,由总经理批准。•11.4工作紧急无法向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请示的,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目的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12、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前办理好外出申请单交办公室月末汇总。•13、凡未填写《出差申请单》的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按其批示处理。请假销假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所有员工请假和销假的管理。•内容•1、本公司制定统一的请假单、销假单•1.1请假单内容包括:请假人姓名、所在岗位、假别、请假原因、假期、批准部门等。•1.2销假单内容包括:销假人姓名、所在岗位、假别、请假天数、实际休假天数、工作安排、批准部门等。•2假期种类规定:法定假、公休假、工伤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2.1法定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2.2公休假:因本公司工作加班或业务需要外出办公事,耽误了休假,经批准补休的。•2.3工伤假:员工工作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不能出勤的。•2.4事假: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而请假。•2.5病假: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证明员工因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休息治疗的。•2.6婚假:按国家法定年龄结婚的。•2.7丧假:直系亲属去世而请假者。•2.8产假:女职员因生小孩而请假。•2.9事假、病假不计发工资,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3各种假别及规定:•3.1公休假:因公出差,归来时经批准休假的或因工作需要加班,均按批准时间休假。•3.2事假:每月事假累计不能超过3天,每月累计不超过3次;每年事假累计不能超过30天,每年事假累计不超过30次,特殊原因除外。•3.3病假:超过医疗期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若出具假证明的一经查出以旷工论处。•3.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给予5天丧假,根据路途远近可批不超过15天的假期。超出15天的按事假计算。•3.5婚假:法定年龄男女职工结婚假均为3天,晚婚(男:25岁,女:23岁)可享受晚婚假15天。•3.6产假:女职工产假90天,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增加15天,男职工配偶生小孩者,自生产之日起可请假3天。女职工怀孕前3个月,如工作时反应强烈,允许作小息调整。•3.7以上各项假期未做明确规定的,一般情况不得超出一个月的休假时限。•4、员工因故不能按时上、下班者,必须提前向直接上级请假,必须填写公司统一制定的请假单,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到岗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若未补办者以旷工论处。•5、请假审核权限•5.1一般员工请假•5.1.1请假半天至3天,经班组长同意,呈车间主任审批。•5.1.2请假4天至7天,经车间主任同意,呈生产技术部经理审批。•5.1.3请假天至90天(含90天,90天指女性产假),经车间主任和生产技术部经理同意,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无分管副总经理的交办公室审批后备查。•5.2中层副职请假•5.2.1请假1天由正职审批。•5.2.2请假2-3天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5.2.3请假4天以上90天以内(含90天;90天指女性产假)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交总经理核准。•5.3中层正职及以上请假•5.3.1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5.3.2请假4天以上的需由总经理核准。•5.3.3副总经理请假1天以内,需告知总经理,本人填写请假单交办公室即可,2天以上须填写请假单经总经理批准,交办公室备查。•5.3.4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进行。•5.3.5超假期应及进请示有关领导审批。•6、请假和销假的相关规定。•6.1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6.2对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6.3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情况可由家属、同事或电话请假外,应由本人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6.4生产车间、机修车间、动力车间、冷冻车间、污水站等部门考勤的员工请假7天以上报办公室备案。•6.5凡请假7天以上的人员,假期届满填写人员销假单到办公室销假,办公室通知所在部门给予安排上岗,若因假期过长,原岗位已安排人员工作,应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办公室的岗位调动安排。•6.6凡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3天以上者,按旷工论处并以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员工辞职管理办法•辞职程序•第二条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及总经理提出辞职请求,所在部门及时送交办公室。•第三条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第四条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第六条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第三章离职谈话•第七条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第八条员工辞职时,公司人事管理人员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1.收回员工工作证;•2.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3.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并做好记录。•第九条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辞职手续•第十条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1.公司的文件资料、U盘等;•2.公司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