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党工委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稿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与XX区党工委部署,本人仔细对照巡查反馈情况,学习市委第X巡察组向区党工委反馈巡察情况会上的致辞,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仔细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与改善措施。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存在的问题(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与省市委关于“高水平开放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安排要求有落差,核心职能责任履行不到位。一是学习领悟不深不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十九大精神仍存在碎片化、浅表化、零散化问题,特殊是相关经济社会发展的致辞精神等研学不深不细,把握实质不全面系统。例如,参与党工委理论中心小组学习时,按部就班学习多,没有围绕如何和全市对外开放新格局等方面深度融合展开。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制不深入。在协助主要领导抓好意识形态职责制落实、推进党工委高度重视、经常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做得不够,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针对性不强,履行意识形态领导职责有所还不强。例如,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体制没有和着重工作一同推动,未纳入全区考核办法;没有引领督促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对企业缺乏管控措施;20XX年以来未开展过宗教排查工作,缺少专职人员从事舆情监控与处置工作。三是缺乏斗争精神。要干事、干成事的愿望激情不够强烈,工作中的闯劲与冲劲有所下降,对新阶段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认识不够深刻,对新发展理念的把握不够完整准确,对新发展格局的构建缺乏结合工作的深入。例如,作为班子成员,对照“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为XX区长远发展献计献策不够,缺乏对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谋划。(二)对“抓好党的建设是最大的政绩”认识不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职责缺乏韧劲。一是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方面发挥作用不充分。在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时,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在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等方面研究思考不深入。例如,党工委议事决策不规范,和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存在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工委会的情况;党工委会与主任办公会会前不通报议题内容,导致会上思考时间紧迫、讨论不充分,民主集中制质量有待提升。二是党的建设主体职责抓得不牢。对“抓好党的建设是最大的政绩”的思想认识不足,存在忙的时候党的建设工作给业务工作“让路”的情况,对如何推进党的建设和业务深度融合研究的不透彻,系统思考的不深入,没能够真正发挥出党的建设统领全局的作用。例如,机关党的建设方面,党务工作者业务生疏,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支部频繁换届,委员任职不合规等现象时有发生;企业党的建设方面,仅仅有1家企业成立党支部,未对企业党支部制定考核督导方案,工作引领落后,企业党的建设质量不高。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职责不到位。主责主业不够突出,未能充分发挥出监督执纪的作用,工作精力被其他工作分担,纪检监察工作进取融入中心、服务全区大局的意识不强,未能更好地将主要精力与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日常监督宽松软;在围绕省委市委重大决策安排与区党工委着重工作任务上有针对性地跟进措施少,发挥监督服务发展作用不够。(三)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执行纪律制度不严格。一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不彻底。综合区内工作来看,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与省市委实施办法方面仍存在不彻底的地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仍有发生。例如,执行公务接待程序不规范,存在大量“三单一函”不齐全的公务接待,机关食堂超准绳接待,执行公务出行报销程序不规范,存在超准绳超范围报销住宿费、差旅费。二是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没有牢固确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意识,制度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例如,区内存在白条列支问题,白条列支招商费、餐饮费;车辆租赁制度执行不严密,租车未根据“一事一租”原则进行严格审批。三是监督保障不够坚持有力。日常监督中“抓小抓早”形式单一、“红脸出汗”还未形成常态,对干部职工监督有时宽松,监督的力度深度不够;纪律教育针对性不强,廉政教育形式单一,对于如何更好地发挥纪委作用,深化作风纪律建设,持续推动正风肃纪等方面工作思考不足,务实举措不多。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一是思想理论学习不到位。对思想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投入精力与时间不足,把理论学习作为一种任务而不是一种习惯,导致理论学习缺乏长期性;日常的工作学习中,多注意和分管领域相关的知识,没有把系统的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导致理论学习存在片面性;没有将理论学习内容和全区、和机关党的建设与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未能完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理论学习缺乏高效性。二是宗旨意识出现淡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党员干部要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责任是为党工作,第一目标是为民谋利,始终把党与人民放在首位,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与本领,切实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反思个人,对于宗旨意识没有完全悟透,没有在思想上解决好“我是谁”的问题,对“为了谁”的问题认识不到位,导致和群众的距离疏远、感情淡化。三是攻坚克难的能力不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处理一些问题时,思想上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按部就班,习惯用老思想来解决问题,迎难而上的勇气与决心不足,缺乏“钉钉子”精神。同时,次人持续提高能力本领的主动性自觉性不高,对如何抓好经济工作缺乏钻研精神,对纪检监督方面还存在“老好人”思想,导致改革创新不够,事争一流的韧劲不够。四是规矩纪律意识有弱化。在现实工作中,次人考虑到园区抓经济建设为重心的客观情况,主观上认为只要把握住了大方向、大原则、大底线就足够,自警自励自省的意识有所弱化,放松了对工作的监督管理与对次人的要求,缺乏更高的准绳把握规矩纪律,导致在深与细、严与实、常与长上投入不够,在自律与他律上存在一定差距,必须引起深刻重视。三、整改措施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积极参与全区集中学习、领导干部上讲台、党工委理论中心小组学习,仔细书写学习笔记与发言材料,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的建设在线等网络平台,提升次人自学能力,保证学习入脑入心。学深学透国家、省市委相关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围绕全市对外开放新格局,深入企业发展一线,思考全区发展计划,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积极为全区发展建言献策,真正用理论武装头脑、引领实践、推进工作。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统筹能力。加强政治担当、职责担当,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责任,制定《廉政风险管理办法》,更新《廉政风险台账》,关键岗位、关键环节覆盖到关键岗位人员,实现精准监督;加大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督导力度,将履职情况纳入述责述廉范围,仔细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根据“三必谈”原则组织廉政谈话,发现问题、明确职责、抓好整改;督促纪工委履行监督保障执行、增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发展。深化工作安排,强化党的建设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2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依照规定仔细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开展党的建设提高年活动,对企业党的建设情况摸排整改,定期对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督导检查,实现党的建设促企业发展;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述职述廉的范围,压实意识形态职责制,组织机关党支部与非公企业党支部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党员信教排查并组织签订承诺书。三是改变工作作风,强化担当落实。持续强化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加强宗旨意识,守住理要信念的“压舱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省市委实施办法,严格遵守机关各种规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公用房、用车、交通等方面的规定,紧盯自身与分管领域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强化纪律建设、定期自查剖析、及时整改纠正,坚决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坚强“严细深实快”工作准绳,带头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细致的作风,切实提升解决现实问题的针对性、实效性,奋力取得更好的成绩。四是加强规矩意识,强化制度管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执行力,要坚强重制度建设、严制度执行。积极协助党工委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职责,强化对分管领域教育管理与监督,出台党工委、管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制定强化网络舆情防控的意见,细化公务接待与商务接待管理办法等,从思想深处确立规章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切实增强制度性与纪律性。严格廉洁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强化道德修养,建设抵御风险、抵制腐朽的坚持后盾。2021年关于聚焦难点做实一把手监督的研讨发言材料文稿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作为首个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监督的专门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把党章党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把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有利于改进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一把手”监督难,难在哪儿?难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难在监督机制没有理顺、监督合力没有形成,难在有的“一把手”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不愿被监督。因此,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就要解决好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意见》正是从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等方面,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一条清晰的主线,贯穿全篇各个部分。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要紧紧扭住党组织自上而下监督这个重要抓手。对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意见》不仅明确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还对上级“一把手”怎么抓做出了细化和规定。其中,既明确具体职责——抓任职谈话、抓监督提醒、抓早抓小抓苗头、抓违纪处置等,又从机制上推动上级“一把手”管下级“一把手”——要求上级“一把手”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都是为了让监督看得见、有抓手。从实践中看,一些地方紧紧扭住自上而下监督这个抓手进行探索。比如,安徽省实行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制度,省委书记找市委书记谈,市委书记找县委书记谈,突出的是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产生的是以上率下的示范效应。实践证明,上级“一把手”充分用好谈话等监督方式,不做表面功夫、不当“甩手掌柜”,就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要把监督制度落实落细,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从长远和根本来说,必须依靠制度。只有扎紧扎牢“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才能真正管好管住“一把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总体框架基本形成,各项监督制度不断完善,为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奠定了基础。《意见》对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巡视巡察、述责述廉等制度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既是《意见》的亮点所在,也是破解监督难题的关键所在,体现出强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这是对巡视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有利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除了外部监督硬起来、实起来,“一把手”自身也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一把手”必须清楚,自身是“班长”“领头雁”。《意见》对“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提出各方面要求,这其实也是对“一把手”的负责和爱护。无论是要求“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还是规定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目的就是要“一把手”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做带头执行制度的表率。“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正确行使权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专责,和党委(党组)同向发力,日常监督、巡视巡察、派驻监督、监察监督都要向“一把手”聚焦,营造让“一把手”时刻感到受监督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