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在2021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文稿各位领导、同志们: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和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总体规划,从“合作”“合并”到“合成”,既是系统推进深化改革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涉税任务的重要指南,是回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期盼的重要举措,也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实践。自《意见》下发以来,市局纪检组认真学习研究,根据驻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方案,结合XX局实际制定了《XX市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情况监督工作方案》(X税党纪发〔2021〕4号),现已下发给各单位。下面,围绕监督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针对“监督什么”“如何监督”,我再强调两点。一、明确任务,对表推进,以监督增强改革之“效”我们监督的重点,来自各级党组织和税务干部贯彻落实《意见》六大方面24类重点任务的100项改革措施,对2025年底前六个阶段的工作任务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推进政改完善。(一)对学习动员部署情况开展监督,督促提升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围绕学习部署推进和学习贯彻落实加强监督,重点看是否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全面推进做好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是否成立《意见》落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是否将《意见》的学习宣传、辅导培训、分工实施、推动落实、跟踪问效等工作做实做细;相关部门是否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引导干部学深学透《意见》内容,并对照任务分工,逐项细化、落实工作安排等。(二)对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开展监督,推动扛牢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聚焦智慧税务建设、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加强监督,重点看信息管理部门是否有效保障税收数据安全,防范信息化建设、服务过程中的廉政风险;是否存在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等问题;是否按要求开展“信用+风险”监管试点,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稽查部门是否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制度,强化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是否不断强化税收经济分析,为国家和地方宏观经济决策提供支撑等。(%1)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初步成效开展监督,确保提高政治能力、彰显政治效果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税收治理能力、税收营商环境三方面加强监督,重点看是否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贯穿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过程。是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与年度各项税收重点任务相结合,推动税收治理效能的不断提升。是否强化部门协同、开展个性化服务、进行便捷有效的税企沟通;是否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二、提升站位,协作共进,以监督释放改革之“力”部署贵在落实,成效胜于誓言。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是各级党委的重大政治任务,《意见》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社会关注度高,是一个系统集成的庞大工程,需要精雕细琢、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既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税务干部必须切实增强落实《意见》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聚精会神、心无旁骛抓好改革,也需要各级纪检部门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将监督贯穿于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推进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保障税务系统将《意见》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从实监督、从严执纪护航改革。(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各单位党委要把推动《意见》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真正做到提高政治站位,将“两个维护”贯穿《意见》落实全过程,提升《意见》落实执行力。要做好《意见》在本单位的传达学习、动员部署、组织推进、督促落实,党委“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联系范围内的落实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向所在地党委政府汇报,推动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各级《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根据总局、省局要求,严格按照《意见》的路线图、时间表开展工作,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意见》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二)聚焦重点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各单位要将严格的监督、严明的纪律贯穿《意见》落实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将监督工作与改革举措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改革任务推进到哪里,纪律作风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纪检部门要把《意见》落实情况作为开展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同级党委提升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要拓宽问题线来源,对于反映《意见》落实工作有关间题的信访举报一律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集中精干力量,通过明察暗访、座谈交流、调研督导及调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聚焦重点对象、关键环节和高风险领域,创新监督方式,细化监督举措,加强职能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及时转交纪检部门处置。(三)坚决挺纪在前,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各单位纪检部门要坚决做到挺纪在前,严肃查处《意见》落实过程中的各类违纪行为,切实做到“五个坚决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落实改革要求打折扣、搞变通的坚决予以查处;对《意见》落实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坚决予以查处;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贻误改革、拖延改革的,坚决予以查处;对行改革之名吃拿卡要,以税谋私,破坏改革大局,损害税务部门形象的坚决予以查处;对宣传引导不当、舆情管控处置不及时导致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坚决予以查处。对《意见》落实工作中失责失职、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精准问责,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重处理,对纪检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责任的也要追责间责,典型案例一律予以通报曝光,以严格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