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氏薪酬制海氏方法是要素比较法中常用的一种方法。海氏系统法又叫作“指导图-形状构成法”,它是由美国薪酬设计专家艾德华·海于1951年研究开发出来的。海氏评分法着眼与确定不同工作对实现组织目标的相对重要性。根据海氏方法,可以很客观和科学的给每一职务一个评价点数。海氏薪酬体系特别适用于管理人员的薪酬设定。海氏法认为所有职务所包含的最主要的付酬因素有三种:●智能水平●解决问题的能力●职务所承担的责任(一)智能水平智能水平指的是要使工作绩效达到可接受的水平,所必须的专门业务知识及其相应的实际运作技能的综合,这些知识和技能可能是技术性的、专业性的,也可能是行政管理性的。智能这一因素中包含有三种成分:●对该职务要求从事的职业领域的理论、实际方法与专门性知识的了解。●管理技巧。指的是为达到要求绩效水平而具备的计划、组织、执行、控制及评价的能力与技巧。●人际技巧。指该职务所需要的激励沟通、协调、培养、关系处理等方面主动而活跃的活动技巧。智能有深(综合性)与广(彻底性)之分,即一个职务是要求了解许多事情,还是要求就少数事情了解得很多。总的智能水平应是深度与广度的乘积。除了最低一级外,每增一级则对应分数随之增大15%。(二)解决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过程包括考察与发现问题,分清已找出问题的主次轻重,诊断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性地拟出若干备选对策,在权衡与评价这些对策各自利弊的基础上做出决策,然后据此付诸实施等环节。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以分解为两个成分:1、思维环境。指定环境对任职者思维所设定的限制的松紧程度;从几乎一切都按规定办的第一级(高度常规的),到只作了含混规定的第八级(抽象规定的),此成分共分八级。2、思维难度。指解决问题时当事者需要进行创造性思维的程度,从几乎无需动多少脑筋只需按老规矩办的第一级(重复性的),到完全无规范可供借鉴的第五级(无先例的),此成分共设了五个等级。解决问题的能力是用其智能的利用率来测量的,用一个百分数来表示。(三)职务所承担的责任1、行动的自由度。指职务能在多大程度上对其工作进行个人性的指导与控制。这一方面是从自由度最小的第一级(有规定的)到自由度最大的第九级(一般性无指引的)。2、职务对后果形成所起的作用。这方面共分四级:1)第一级是后勤性作用,即只在提供信息或偶然性服务上做一点贡献。2)第二级是咨询性作用,即出点主意和建议,补充些解释与说明,或提供点方便。这两种作用都是间接性的、辅助性的。3)第三级是分摊性作用,即共同负责的,指跟本企业内部(不包括本人的下级和上司)其他部门或企业外部的别人合作,共同行动,因而责任分摊。4)第四级是主要的,即由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独立承担或虽然有别人参与,但他们是次要的、附属的、配角性的。这两种作用都属直接性的、主角性的。3、职务职责。指可能造成的经济性的正负的后果,也分为四级,即微小的、少量的、中级的和大量的,每一级都有相应的金额下限,具体数额要视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利用指导图表评定各职务在三种主要付酬因素方面不同的分数时,还必须考虑各职务的“形状构成”,以确定该因素的权重,进而据此计算出各职务相对价值的总分,完成职务评价活动。所谓职务的“形状”主要取决于智能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两因素相对于职务责任这一因素的影响力的对比与分配。从这个角度去观察,企业中的职务可分为三种类型:●“上山”型。此职务的责任比智能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要。如公司总裁、销售经理、负责生产的干部等。●“平路”型。智能和解决问题能力在此类职务中与责任并重,平分秋色。如会计、人事等职能干部。●“下山”型。此类职务的职责不及职能与解决问题能力重要。如科研开发、市场分析干部等。通常要由职务薪酬设计专家分析各类职务的形状构成,并据此给智能、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两因素与责任因素各自分配不同的权重,即分别向前两者与后者指派代表其重要性的一个百分数,两个百分数之和应恰为100%。作者:北京大学心理学系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来源于:中国人才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