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新疆历史、民族、宗教发展史筑牢反分裂斗争思想防线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实施,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和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促进了新疆各宗教的和睦相处。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身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意识,认真学习、正确认识新疆历史、民族、宗教发展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坚定坚决站在反分裂斗争第一线,坚决同“三股势力”“两面派”“两面人”做斗争,带好头、树标杆、做表率,筑牢反分裂斗争思想防线,以实际行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一、正确认识新疆历史是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的根本前提在新疆历史问题上,新疆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不断以各种方式歪曲和杜撰新疆历史和新疆民族、宗教发展演变的历史。其实质就是为把新疆从祖国大家庭分裂出去制造历史混乱。因而,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宣传新疆发展的历史,肃清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散布的种种谬论和影响。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多民族大家庭不可分割的一员。史书载明,自两千多年前的先秦时期新疆与中原地区就已有频繁的经济文化交流。公元前60年,西汉在新疆设置西域都护府,将新疆正式纳入中央王朝政府的统辖范围。此后两千余年的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虽历经多次改朝换代,但新疆作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的事实始终没有改变。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宣告成立,新疆历史自此开辟了新的纪元。60多年来,新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的统一、发展和稳定,关键在于它内在的经济联系、文化传统和民族交融的向心力、凝聚力。两千多年来新疆始终统一于中国的史实,是与各民族间的交融、各民族间日益剧增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强大的中华民族凝聚力密不可分。二、正确认识新疆民族发展史是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的重要保证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地处欧亚大陆通道的新疆,是古代东西各民族迁徙流动的必经之地。除古老的土著民族外,东方中原和漠北草原的黄种人和西方印欧大陆的白种人早在史前已纷纷向新疆迁徙,如伊兰、月氏、羌、乌孙、匈奴等,汉以后坚昆、鲜卑、高车、突厥、吐蕃、契丹、处月、回鹘、黠戛斯、蒙古、汉人等也迁入新疆。不同种族不同文化的民族的大迁徙和大融合,促进了新疆各民族的团结繁荣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疆的问题,最难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强调了做好民族团结的极端重要性,指明了加强民族团结的方向和路径,是新形势下做好新疆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遵循。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自治区把巩固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作为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保障,坚持和倡导“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呈现出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忆古惜今感党恩。新疆虽然距离首都北京很远,但党中央始终牵挂着新疆这片热土,始终牵挂着新疆各族群众,始终给予新疆无微不至的特殊关怀,我们倍感美好生活来之不易,我们要感恩党、听党话、跟党走,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始终牢记入党誓言,以党的利益为最高利益,以党的事业为最高誓言,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三、正确认识新疆宗教发展史是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的重要条件新疆历史上就是一个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原始宗教萨满教自西汉前就存在,它是由原始自然崇拜逐步发展而成的,曾经与佛教长期共存达2000年之久。景教于隋唐时代传入,与其他宗教并存约1000余年。伊斯兰教在公元10世纪初传入,又长期与其他宗教并存近千年。祆教、摩尼教、道教、天主教、喇嘛教、东正教也先后传入新疆,与其他宗教并存。目前,新疆有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等。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实施,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和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促进了新疆各宗教的和睦相处。信教和不信教公民以及信仰不同宗教公民相互尊重和理解,新疆各宗教迎来了和谐共处的新的历史阶段,各族人民真正获得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但宗教极端主义违背和歪曲伊斯兰教教义,极力鼓吹宗教极端思想,煽动对“异教”和“异教徒”的仇恨和仇视,破坏了新疆各宗教和睦相处和民族团结;否定新疆传统的伊斯兰教,破坏了伊斯兰教内部的和谐,损害了穆斯林群众的根本利益。大量事实表明,宗教极端主义已成为危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影响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危害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危险。做好宗教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大局。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依法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保证正常宗教活动有序进行、保障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理解、正确认识新疆历史、民族、宗教发展史,贯彻执行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反分裂斗争思想防线,教育和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强化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决与“三股势力”“两面派”“两面人”作斗争,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