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好帮手1/39实用公司章程通用4篇【导读】这篇文档“实用公司章程通用4篇”由三一刀客最美丽善良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供您参考学习,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下载吧!公司章程【第一篇】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栗海霞一人出资设立庆城县盛华商贸有限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本章程。第2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庆城县盛华商贸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第四条住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北区庆阳路33号第三章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5条公司经营范围:烟酒、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写作好帮手2/39品、饮料、茶叶、化工产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品除外)、办公、文体用品及耗材、计算机及辅助材料、办公家具、卫生洁具、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批发零售;通讯工程、网路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防水保温工程、打字复印、写真喷绘、户外灯箱、广告牌匾制作;安全类泥浆固化等(依法须批准的项目,井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第4章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7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第五章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_________股东姓名名称: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住所:_________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股东栗海霞:认缴出资额为6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方式为人民币,股东的认缴出资写作好帮手3/39于公司成立之日以人民币600万元足额缴纳。第10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依股东名册主张行驶股东权利。第11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12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行驶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__________________(2)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查批准董事的报告;(4)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7)队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写作好帮手4/39(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9)对公司合并、分立、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10)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11)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12)其他职权;股东作出上述事项的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13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由栗海霞。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第14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驶下列职权;(1)执行股东的决定;(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6)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或者解散的方案;(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写作好帮手5/39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9)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0)其他职权;第15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栗海霞担任,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第16条经理对股东负责,行驶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负责人或者财务人员;(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其他职权;第17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栗海霞担任,由股东聘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聘任连任。第18条监事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写作好帮手6/39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乡股东提出提案;(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诉讼;(6)其他职权;第19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须的费用,有公司承担。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执行董事或(经理)栗海霞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者执行董事)委派产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第二十一条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东因转让权而引起公司类型变更的,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写作好帮手7/39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二十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1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五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2)股东决定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二十六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二十七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二十八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九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其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或者执行董事)决定。写作好帮手8/39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书面决定。第三十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三十一条本章程为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变更的于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规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一式三份,股东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公司章程【第二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杭州市区(县、市)路号。第四条公司在(填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注册,公司写作好帮手9/39经营期限为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公司由个股东组成:股东一:(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地址:股东:(请填写自然人姓名)写作好帮手10/39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作为股东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13、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作为股东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1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写作好帮手11/39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1、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一年召开次,时间为每年召开。2、临时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第十四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1、会议通知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时限)以前通知全体股东。2、会议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如不设副董事长,则删除相关内容),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写作好帮手12/39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3、会议表决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4)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以上(该比例一般为“二分之一”以上,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表决权的股东通过。4、会议记录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写作好帮手13/39(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第十五条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董事会成员三至十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派)可以连任。(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均包括两个]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如董事会成员中有职工代表的,则第十五条的表述如下:)第十五条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董事会成员三至十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其中非职工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待公司营业后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