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管理与火灾预防1、公安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的法律依据;2、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3、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方法;4、法律文书的填写;5、常见的建筑消防设施。讲解重点公安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四川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试行)》3、《四川省消防监督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划分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2、公安派出所负责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3、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主要职责1、督促和指导辖区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活动;2、在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下,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辖区群众消防意识,督促群众义务消防组织开展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演练;3、依法对管辖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应当组织专项检查;4、掌握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每半年向主管公安机关及消防机构报告一次情况,提出消防工作建议;5、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6、参与辖区内火灾事故处置工作;7、完成主管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消防工作。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要求1、在检查频次上,对其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检查一次;2、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3、对日常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对单位进行应当检查下列内容:(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检查下列内容:(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原则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移交:(一)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二)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三)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自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消防检查方法基本方法:一是询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有关从业人员;二是查阅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工作记录,以及其他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文件、资料;三是抽查测试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四是实地抽查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有效情况,防火分区改变、防火间距占用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况;五是根据需要采取的其他方法。对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情况的检查方法:(一)检查消防安全制度制定情况,主要是检查单位是否建立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及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维护保养、检测制度,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管理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还应当检查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协议。(二)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情况,主要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是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检查方法:(一)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有组织机构、火情报告和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等内容,查看单位组织消防演练记录;(二)随机设定火情,要求单位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检查预案组织实施情况,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熟悉情况。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的方法:(一)检查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检验和维修记录,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的记录。(二)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在消防控制室测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和联动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测试消防电话通话情况,在消防水泵房测试消防水泵的起、停。(三)现场抽查核实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根据被检查单位建筑的层数和面积以及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确定抽查消防设施、器材的项目及数量: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选择不同楼层或者防火分区进行抽查。抽查到的楼层或者防火分区,至少抽查三个探测器进行火灾报警、故障报警、火灾优先功能试验,至少抽查一处手动报警器进行动作试验,核查控制设备对报警、故障信号的反馈情况,联动控制设施动作显示情况;至少抽查一处消防电话插孔测试通话情况。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每个湿式报警阀,查看报警阀主件是否完整,前后阀门的开启状态;在每个湿式报警阀控制范围的最不利点进行末端试水,检查水压和流量情况,核查消防控制室的信号显示和消防水泵的联动启动情况。3、防排烟系统:用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风机,抽查送风口、排烟口开启情况,核查消防控制室的信号显示情况。4、防火卷帘:至少抽查一个楼层或者一个防火分区的卷帘门用自动和手动方式进行启动、停止测试,核查消防控制室的信号显示情况。5、室内消火栓:在室内消防给水系统每个分区的最不利点抽查一处室内消火栓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水压和流量情况,按启泵按钮,核查消防控制室启泵信号显示情况。6、室外消火栓:至少抽查一处室外消火栓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水压和水量情况。7、水泵接合器:查看标识的供水系统类型及供水范围等情况。8、疏散设施:抽查封闭楼梯、防烟楼梯及其前室的防火门常闭状态及自闭功能情况;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不用任何工具能否从内部开启,是否有明显标识和使用提示;常开防火门的启闭状态在消防控制室的显示情况;在不同楼层或防火分区至少抽查三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9、消防水池:查看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储水情况,消防水箱出水管阀门开启状态。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分区、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进行检查的方法:(一)根据被检查单位建筑层数和面积,现场抽查至少一个楼层或者一个防火分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二)检查建筑物周围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以及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法律文书的填写1、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链接);2、责令改正通知书(链接);3、案件移交通知书(链接);几种常见消防设施一、安全疏散设施:安全出口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灯光型)应急照明二、消防给水室外消防给水:湖泊、河流、池塘、水池、市政给水管网;室内消防给水:市政给水管网、水池、水塔、水箱;室外消火栓在室外供水的水泵接合器室内消防给水室内消火栓室内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带消防水喉室内消火栓防烟楼梯间排烟口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主机感烟探头(正面)感烟探头(侧面)感温探头(侧面)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组灭火器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