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企业标准QBQ/CNPC-YGSG328.10-2006员工薪酬管理标准2006年A版2006-06-15发布2006-06-25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发布Q/CNPC-YGSG328.10-20063前言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实施,代替Q/CNPC-YGSG328.10-2002。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起草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民安修改人:李梓红审核人:魏春环史玉峰批准人:李军瑞Q/CNPC-YGSG328.10-20064员工薪酬管理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根据国家、集团公司有关工资政策、法规,结合公司薪酬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2主管机构及分工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工资管理的主管部门。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工程分公司经劳办、工程处经劳办、专业分公司(厂)劳资科、项目经理部劳资办(经劳办)是各单位工资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工资管理工作。3管理内容与要求3.1人力资源部职责权限和主要工作内容3.1.1制定、修订和完善企业基本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3.1.2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年度工资结算。3.1.3制定公司年度工资预分配方案和组织年度内部工资总额考核结算。3.1.4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标准调整。3.1.5审批办理企业职工易岗易薪。3.1.6建立和管理公司职工岗位技能工资动态运行信息库,审批办理职工岗位技能工资晋档。3.1.7对外介绍和证明职工档案工资标准。3.1.8职工工龄及工龄津贴的管理。3.1.9制定和修订各类临时用工工资政策和管理办法。3.1.10制定和修订企业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3.1.11负责年度企业人工成本调查、统计分析、报表编制和上报。3.1.12年度企业员工工资内外收入情况的统计分析及上报。3.1.13会同有关部门兑现企业经营承包单位和经营承包责任人的年度奖惩。3.1.14年度各单位各类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的统计汇总、分析评价和信息提供。3.1.15代办公司机关及附属单位有关工资管理业务。3.2工程分公司的职责权限和主要工作内容3.2.1年度工资总额的分配与控制,协助所辖项目部做好工资分配工作,确保总额控制目标的完成。3.2.2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发放。3.2.3办理年度工资总额考核结算。3.2.4办理职工易岗易薪、工资调整、职工岗位工资动态运行的管理。3.2.5职工工龄及工龄津贴的管理,年度职工工作时间(考勤)的统计汇总。3.2.6职工工资归档材料的填报,年度内外收入资料的统计上报。3.2.7年度人工成本资料的统计上报。3.3工程处的职责权限和主要工作内容3.3.1年度工资总额的控制Q/CNPC-YGSG328.10-200653.3.2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发放。3.3.3工程队人员待岗工资发放。3.3.4办理职工易岗易薪、工资调整,职工岗位工资动态运行的管理3.3.5职工工龄及工龄津贴管理。3.3.6派出劳务人员档案工资标准介绍与证明。3.3.7年度职工工作时间(考勤)的统计汇总。3.3.8职工工资归档材料的填报,年度内外收入资料的统计上报。3.3.9年度人工成本资料的统计上报。3.4专业分公司(厂)、天元公司的职责权限和主要工作内容3.4.1年度工资总额分配与工资总额控制,工资基金管理。3.4.2基地职工工资、奖金发放,外埠作业人员工资奖金发放控制。3.4.3办理年度工资总额结算。3.4.4职工易岗易薪、工资调整,职工岗位工资的动态运行的管理。3.4.5职工工龄及工龄工资管理,考勤管理,假期管理。3.4.6年度工资内外收入的统计上报。3.4.7年度人工成本资料统计上报。3.5项目经理部的职责权限和主要工作内容3.5.1劳动定额承包与工资总额的控制。3.5.2年度工资分配。3.5.3考勤管理。3.5.4职工工资奖金发放及发放清册保存和移交。3.5.5对各工程分公司的工资结算。4主要工作业务规定与规程4.1工资总额分配4.1.1公司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工资总额的考核办法,结合当年生产经营情况确定工资预分配总量,并制定内部分配方案。4.1.2各单位根据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下达的工资总额(或工资计提系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包括工资总额的内部分项、分解计提及挂钩考核指标,机关管理人员奖金分配计发办法等,项目部还应当包括劳动定额承包管理办法。4.2工资支付4.2.1各单位、各项目经理部应在与职工和开户行约定的时间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应提前在最近的一个工作日发放),并按规定代扣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4.2.2工资、奖金支付必须按规定制作发放清册(清单),“制表”、“单位主管”、“劳资审核”、“财务核算”专人管理,签字(不允许盖章)齐全。实际发放时,应由职工本人签领,特殊情况下可由他人代为签领,但代为签领不得超过3人。由银行代发工资的,主管部门应向职工出具当期发放清单。4.2.3工资、奖金发放清册(清单)应由所在单位劳资部门保存三年以上备查。4.2.4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和扩大奖金分配透明度。按规定分配取得的各种奖金应足额分配到职工“人头”。4.3为便于新体制下各单位、各项目经理部之间的经济核算,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同一个月内服务于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工资支付与工资负担分开处理。具体办法是:4.3.1实行“员工流动信息卡”制度。作为工资支付的主要依据,《员工流动信息卡》每人一份,Q/CNPC-YGSG328.10-20066职工在公司内部流动,表随人走。4.3.2在公司统一的工资发放期内,职工的工资关系(“职工内部流动介绍信”)在哪个单位,即由那个单位负责发放职工工资。4.3.3若工资支付过程中所考核的某一整月中,职工先后服务于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按照“为谁服务,由谁负担工资”的原则,由工资发放单位分段计计发。其中,职工动迁正常的路途时间,视为职工在流出单位正常上岗时间;带薪或部分带薪休假工资,由准假单位承担。5职工易岗易薪5.1根据公司岗位(技)工资制动态运行的要求,职工岗位(职务)、专业技术职称变动,职工岗位、岗技工资标准相应变动,起薪时间为职务(技术职称)变动次月1日。5.2职工易岗易薪应遵循“先审批、后执行“的原则。5.3办理职工易岗易薪和晋档审批程序5.3.1公司下达任职(技术职称评审)文件或各单位根据公司审批的管理机构及职数提出拟任人员报公司→公司审批→单位下文。由所在单位劳资部门提出有关人员岗位、岗技工资变更意见,填写《职工易岗易薪审批表》,经单位党政负责人审阅,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同时提交相关任职文件。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归档,回执原单位执行。5.3.2岗位工资晋档的审批程序是:上半年考核期满的,当年7月份审批办理,下半年考核期满的,次年元月份审批办理。单位劳资部门提出审批意见,经党政负责人审阅,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整理,报主管领导审阅后,办理审批手续并归档,回执原单位执行。6检查与考核按公司《通用检查考核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