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工作总结范文【精编4篇】【导读】这篇文档““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工作总结范文【精编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第一篇】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应募(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山东省“三支一扶”计划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卫生厅、省扶贫办、共青团省委共同组织实施,该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省内普通高校和本省生源外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我省基层单位从事为期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服务工作。甲方自愿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经组织选拔,并报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后,甲方加入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为2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保证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顺利实施,甲方与乙方就相关事宜签定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权力1、在乙方开展工作,并享有于乙方他同类人员相等的办公条件以及免费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2、服务期间,国家给予每月与服务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相同的生活、交通补贴,并统一办理有关保险等事项。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取得《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享受相关优惠政策。4、服务期内人事档案由区人管中心免费管理。1第二条甲方义务1、保证本人确系自愿参加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并保证本人相关资料的真实性。2、按照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不以任何理由拖延。3、服务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管理规定,自觉执行山东省关于“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和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注重品德修养,加强能力锻炼,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工作实绩,坚持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严格按照岗位职责接受考核,努力服务农村发展。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并经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外,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4、服务期满,按时离岗,做好工作交接。第三条乙方权利1、甲方试用期为半年,考核不合格者,乙方有权单方中止协议。2、甲方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政策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严重违反协议约定,或因其它情况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中止协议,甲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各项权利。3、在甲方申请相应政策支持时,乙方有权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4、可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对甲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第四条乙方义务1、对甲方报到前的相关事项给予指导和帮助。2、根据当地“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的要求,负责甲方服务期间日常管理,并给予相应指导和帮助。3、做好甲方在服务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在甲方发生意外或伤病时,给予帮助。4、甲方服务期满并符合相应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提供服务和帮助。第五条甲方的体检表、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书附件。第六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报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自双方签字、盖章和鉴证后生效。第七条如因本协议书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协议签定地点:(乙方办公场所所在地)协议签定时间:年月日三支一扶计划通知【第二篇】我校2012年毕业生参加广东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为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现就组织毕业生参加广东省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现有关的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按省要求,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招募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主要安排到我省52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年。二、招募的对象和条件(一)招募对象:2012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广东生源往届毕业,回到生源地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参加“三支一扶”的招募。)(二)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三、报名审核报名时间为5月14日—5月31日。2012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先由个人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http://)注册、填报个人信息,然后打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交校就业处统一组织报名和审核。应届毕业生必须持填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体检结果和学生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暂缓就业毕业生持填写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体检结果和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签订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在报名期限内到我校就业处报名。体检证明应由县级以上的人民医院或我校校医院出具。体检依高校学生毕业体检项目进行,体检表中必须有体检医师的签名和体检医院的印章(如参加过今年的教师资格证办理体检合格的同学,不用再体检)。四、相关政策(一)省财政对省招募派遣并在“三支一扶”岗位上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统一支付每人每月生活补贴1200元,统一缴纳每人每月社会保险费336元,上述两项合计1536元;统一支付每人每年交通补贴共1000元。省“三支一扶”办统一为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办理银行卡,生活补贴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每月缴纳132元后直接发放到个人。(二)毕业生服务所在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未达到省统一标准的,按省统一标准执行;毕业生服务所在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超过省统一标准的,由所在地政府和个人按规定分别补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统筹办理。(三)各地开展“三支一扶”大学生岗前培训的费用,由省“三支一扶”办在7月30日前从专项资金中按每人250元的标准统一拨付。(四)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升学考试加分等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按《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办理。五、确定人选、培训派遣日程安排(一)学校于2012年6月10日前将考核。体检合格者上报省“三支一扶”办。(二)学校上报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材料,由省“三支一扶”办审定。经审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名单,于6月30日前在广东社网、广东人才网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公布,并由省“三支一扶”办采取收集短信和网上通报等方式通知大学生本人。(三)7月11日,“三支一扶”大学生凭身份证到各有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计划》审核名单并发放银行卡及其他相关材料。(四)7月12日-13日,各有关市人社局对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五)7月14日前,各有关市县人社局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赴服务岗位。请毕业班班长按照以上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报名等工作,确保“三支一扶”工作顺利完成。如有不懂之处,可以下周致电赵书栋老师或何秀华老师。教育学院2012年5月18日“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计划【第三篇】“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计划.txt如果你看到面前的阴影,别怕,那是因为你的背后有阳光!我允许你走进我的世界,但绝不允许你在我的世界里走来走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更加注重与有关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统筹和衔接,完成年度选招计划,加强服务期间的管理服务,完善服务期满有关政策和措施,促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充分发挥“三支一扶”计划在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中的示范作用,为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输送高素质人才。一、做好201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招工作1、做好全省2011年度“三支一扶”岗位征集工作。3月份布置岗位征集工作。在各省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地基层单位申报,并按程序审核汇总,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国家下达的指标和我省的年度选招计划和基层申报情况,研究提出《2011年湖北省“三支一扶”人员选招岗位信息》,经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社会发布。(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相应岗位信息的初步审核,省“三支一扶”办审核并汇总。)2、发布《2011年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招公告》和《2011年湖北省“三支一扶”选招岗位信息》。2011年5月上旬,召开“2011年湖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新闻发布会”,发布《选招公告》和《岗位需求信息》。各省级主管部门分别介绍相关情况,加大“三支一扶”计划的宣传力度,营造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的氛围。《选招公告》和《岗位需求信息》同时在湖北人事信息网()、湖北人事考试网()以及省级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发布新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3、开展好宣传、动员工作。2011年5月至6月,组织开展“三支一扶”计划的宣传、动员工作。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省内各高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目的意义、有关政策、“三支一扶”毕业生的先进典型;组织“三支一扶”工作巡回报告团,深入高校巡回演讲,动员广大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三支一扶”计划。各级“三支一扶”办可协调成员单位参加,有针对性的到有关高校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省级各主管部门,各级“三支一扶”办负责。)4、组织做好报名、资格初审工作。2011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报名采取学校集体组织报名和到各省级主管部门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省内高校的应届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往届生均由所在(原毕业)学校集体组织,到相关省级主管部门报名;省外高校的毕业生到省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名。各省级主管部门和省人事考试院应公布报名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各自承担相应的报名组织、报名资格初审、报名信息汇总的任务。报名工作结束后,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做好各报名点的衔接工作,确认报名资格,并由省人事考试院核发准考证。(省级各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省人事考试院负责核发准考证。)5、做好双向选择、意向性签约工作。2011年6月中旬,组织各县(市、区)用人主管部门与报名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意向性签约。签约人数不足的地方,可在参加岗前培训前由省“三支一扶”主管部门调整和补充签约,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省级各主管部门负责相应的签约活动组织。)6、考试、体检,确定选派人员。2011年7月中旬,省级各主管部门汇总签约情况,组织岗前培训,对已签约的高校毕业生进行笔试、考核、体检,确定选派人员,选派人员名单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汇总后公布。(省“三支一扶”办会同省级各主管部门组织岗前培训,并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确定选招人选;省人事考试院承担考试考务工作,省卫生厅负责组织体检。)7、开展人员派遣工作。2011年7月下旬,由省“三支一扶”办会同省级各主管部门开具统一的《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派通知书》(一式三联)。“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持《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派通知书》到相应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再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会同县(市、区)各主管部门派遣到各用人单位。(省“三支一扶”办、省级各主管部门负责。)8、做好接收安置工作。2011年7月至9月,各级“三支一扶”办和县(市、区)各主管部门认真做好2011年度“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安置工作,为其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