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州公通〔2011〕47号转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公安(分)局、教育局:现将贵州省公安厅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黔公通〔2011〕4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一、成立组织,推进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黔西南州“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锦福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副组长:杨明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赵克难州教育局常务副局长黔西南州公安局黔西南州教育局文件2成员:王从刚州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饶文春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胡洪冰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副处长卢正先州教育局安全科科长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胡洪冰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拟定黔西南州“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相关文件、方案,组织指导相关活动的开展,发现和宣传典型学校,组织召开“现场会”,组织检查组深入全州示范学校开展检查,迎接上级检查等。全州各县市和顶效开发区要根据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职责和任务,工作目标、内容、时限要求。二、加强协调,积极完成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此次会议后,在今年六月份,各县市和顶效经济开发区要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的要求和黔西南州政府2011年消防目标责任书的安排部署,兴义市完成2所、其他各县和顶效开发区完成1所消防宣传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并达到考核标准,迎接州和省检查组的检查。三、充分准备,迎接示范学校创建检查工作。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今年六月,州公安局、教育局和消防支队将组成检查组,深入全州示范学校进行检查,今年第二学期(十月份),州公安局、教育局将选择做得最好的学校召开全州“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现场会,在全州进行推广,同时将好的上报省公安厅和教育厅,迎接检查,争取创建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3各地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及时上报州公安消防支队宣教中心和州教育局安全科。州公安消防支队宣教中心联系人:刘永松,联系电话:0859-3338824,电子邮箱:liuyongsong@126.com州教育局安全科联系人:卢正先,联系电话:0859-8714904,电子邮箱:zx608@163.com此通知。黔西南州公安局黔西南州教育局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主题词: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通知抄送: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办公室,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州委宣传部,本局领导,州消防支队。黔西南州公安局办公室2011年4月11日印发共印50份4黔公通〔2011〕48号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各市(州、地)公安局,教育局: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是国民消防安全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民终身受益,它是服务消防现实斗争,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保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措施。2010年5月,公安部、教育部联合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实施以来,全省各地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狠抓落实,“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稳步推进,取得初步成效。特别是创建的以贵阳市英语实验学校、贵阳市金阳新区第一小学和遵义航天中学为代表的全国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教育厅文件5“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受到公安部、教育部联合表彰。为深入推进我省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地要围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安全宣传等内容,加大投入,加强指导,从硬件、软件建设两方面入手,狠抓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具体目标见附件)。二、加强配合,建章立制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基础性的特点。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服务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要结合消防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之“进学校”活动,提前介入,主动跟进,出谋划策,并与教育部门、学校建立、完善定期沟通等长效工作机制与协作关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制订工作计划,明确时限,责任到人。二是要热情服务,讲求实效。要发挥优势,积极参与,协助学校制订消防宣传教育计划、编写消防教材、培训消防教育师资、进行课外辅导、组织消防演练、建立宣传教育阵地、举办消防夏令营等工作。要选派优秀官兵担任辖区中小学的消防辅导员,积极协助做好消防知识教育、疏散逃生演练、消防主题活动的策划、组织、辅导等工作,并指导制定相关预案并组织实施。消防站,消防教育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优先接待中小学生参观体验。三是要统筹协调,帮扶指导。要当好政府参谋,重点围绕学校消防安全关键性问题,加强分类指导,6督促解决思想认识、教师培训、隐患整改、资金筹措等问题。教育部门和学校是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与管理活动的主体,要积极会同公安消防部门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对辖区中小学校进行摸底调查,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消防安全基础差的学校要重点扶植,尽快达到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标准。二是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参与此次创建活动,精心组织,积极筹划,加大投入,并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双重职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教育成效。三是要在学校课程和课余时间,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消防征文、演讲比赛、主题班会或组织到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站参观学习。四是学校图书馆(室)应购置消防宣传教育类的图书、挂图和音像资料等。五是有条件的学校应利用校园网站、电化教学、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等开展消防知识专题教育。六是争取达标的学校要在当地消防和教育部门的共同指导下,购置必备的宣传资料和设置固定的宣传阵地,并为活动提供人员、资金等保障。三、学习先进,推广典型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黔公通[2010]97号)要求,认真学习、借鉴贵阳市英语实验学校、贵阳市金阳新区第一小学、遵义航天中学等以及省外“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7推出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力的示范学校,确保2011年本市(州、地)辖区内100%的县(市、区)均至少拥有一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推进三年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狠抓督察,查漏补缺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年内适时深入各地就各地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重点检查各地是否制订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创建内容和工作要求;检查各地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落实情况。各地也要采取召开汇报会、反馈会、督察等、自查等形式,掌握当地创建活动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指导,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各地要制定创建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内容、时限和要求,并抓好督促指导。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及时报告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宣传处和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处。省消防总队联系人:符平发;联系电话:0851-3990376,15180818818;电子邮箱:gzxfxc@sina.com。省教育厅联系人:孙得鹏;联系电话:0851-5283683,13608514993;电子邮箱:anquanwendingchu@163.com。此通知附件:贵州省“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考核评定标准8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教育厅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主题词: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通知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法委,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共印80份)9附件贵州省“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考核评定标准项目考评内容分值考评方式评分标准1、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5分查阅文档和会议纪要无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扣2分,未落实管理人扣分2分,未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扣1分。2、防火巡查、应急疏散演练、安全奖惩等措施落实;5分查阅资料图片、文件未落实其中任何一项扣1分。3、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符合消防规范要求;5分现场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未按照规范标准设置标志和出口扣1分,如果出现多所建筑分值扣完为止。4、志愿消防组织健全;5分查阅资料图片、文件是否下文成立志愿消防队伍,没有扣5分,未开展活动扣2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25分)5、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无重大火灾隐患。5分现场检查和查阅文档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失效扣2分,有重大火灾隐患扣3分1、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5分现场提问,现场抽查基本消防法律常识不熟悉扣2分,不懂得使用消防器材扣3分。2、教职工会查改火灾隐患;5分现场抽查事先组织自查,上报存在隐患,消防人员复查出新隐患扣5分。3、学生懂得基本的防火、报警、逃生常识;5分现场检查、提问不懂得报警常识扣1分,不懂得逃生常识扣2分,不懂得防火常识扣2分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情况(20分)4、学生懂逃生自救技能,教职工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5分查阅资料图片、文件不懂得自救和扑救初起火灾扣3分不懂得组织疏散人员扣2分101.有消防安全知识教材,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10分查看资料、图片无消防安全知识教材扣5分,消防安全教育未纳入教学内容扣5分,2.每学期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一至二次专题消防安全教育;10分查看图片未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的扣10分3、每学年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应急疏散演习和一次到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体验,师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率达100%;10分查看资料和现场询问未参加疏散演练的扣3分,未组织到消防站参观学习的扣3分,师生接受消防教育未达到100%扣4分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情况(40分)4、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10分了解消防队内部情况未聘请的扣10分1、能利用橱窗、板报、校园电视、广播、网站等阵地经常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10分现场检查或查阅文档资料、图片未利用橱窗、板报、校园电视进行宣传的扣5分,未开设广播、网站等阵地宣传消防知识的扣5分。消防安全宣传落实情况(15分)2、每学年在周边社区与公安消防部队共同组织一次大型的消防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5分查阅资料图片、文件未开展该活动的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