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热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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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热选4篇】【导读】这篇文档“三支一扶【热选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三支一扶基层水利个人总结【第一篇】2017年三支一扶基层水利个人总结时间飞快,转眼到XX水利水产局工作已经一年了。这一年来,我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同事的呵护培养下,渐渐适应了本单位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热情饱满的投入到工作中。这一年的服务经历,不仅充实了我的阅历,磨练了我的意志,提升了我的修养,实现了我的价值,而且还增强了我扎根基层、服务社会的意识,同时,我的基层工作经验有所增加。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汇报如下:一、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方面自参加服务工作以来,我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措施。认真学习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分析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内容诠释,并严格要求自己。二、工作方面进入水利局以来我主要在质检站和水利股这个两个科室工作同时也参加了2016年汛期防汛值班工作,在质检站时主要参加了对2015年下半年水库出险加固工程和部分在建水电站工程的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和工程主要专业人员到位情况的检查与监督工作。在水利股主要负责了2015年度小农水完工审计工作、2016年小农水踩点协调工作以及水利扶贫工作。三、存在问题与今后努力的方向。一年来,做了一系列的工作,在思想政治方面和工作业务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仍存在不足:1、由于刚刚参加工作,经验不足,工作思路还不够灵活,导致自己在某些突发事件的处理上不够果断。2、自身的业务和政治学习不够,还有一些思想松懈的现象发生。3、今后要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认识和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在工作中摸索开展工作的方法,发挥自身的特长和主观能动性,更好的开展下一步的工作。总结一年的工作,我实现了从学校到社会,从学生到机关工作人员的转变,履行了志愿服务义务,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服务单位和我个人对这一年来的工作都比较满意。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如工作思路不够灵活,个别工作不够完善,有待改进。经过了一年的志愿服务历程,我学到了很多,最重要的是深刻体会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我将以这一年的志愿服务经历鞭策自己,继续弘扬志愿精神,为社会做出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贡献。我坚信只要尽心努力去做,就一定能够做得更好。三支一扶【第二篇】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30号各设区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农牧)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委,各有关高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3号)精神,更好地做好我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一、2010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2010年省级计划招募人数为1000名,招募对象为我省生源2009届、2010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学、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和部分城市社区。服务期限2年。(一)组织招募1、发布计划。5月下旬公布招募计划。2、组织报名。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于6月15日前自愿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省内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组织报名,根据学生表现择优推荐,推荐时将《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河北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推荐汇总表》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河北省生源省外高校毕业生和本省2009届毕业生直接到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报名,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先报名,再邮寄相关证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河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81号,电子邮箱:RLZYSCC@126.com,传真:87905338,87800199;邮编:050051)。3、招募办法。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照“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的原则,采取考试方式,拟定体检人选和适当备用体检人选并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向社会公示。在体检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并指定医院组织体检。根据选派原则和体检结果,按程序报批后确定人选。4、档案转递。2010年“三支一扶”志愿者档案于7月20日前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有关院校统一转至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二)培训上岗培训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是“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基层工作基本情况,“三支一扶”计划有关政策及服务项目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结束时,志愿者与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署《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对从事支医的毕业生,按照规定安排试用期和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三)有关待遇服务期间,发给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1700元、本科生1600元、专科生1500元,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具体手续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到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单位缴纳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其中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由服务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发放。相关费用由省财政统一拨付。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二、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就业服务工作各地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切实措施,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的就业服务,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就业创造条件。(一)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志愿者就业力度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进入本系统工作。各地基层社会公共服务岗位,也应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志愿者。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在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满一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二)落实“三支一扶”志愿者报考公务员相关政策组织志愿者参加党政机关招录考试。各级党政机关招考公务员,要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招考“三支一扶”计划等专门项目的大学生。各地要认真解决报考中报考资格、录用比例等操作问题,保证政策落实。(三)支持“三支一扶”志愿者自主创业各地应将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登记失业的,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合伙经营的,可相应提高贷款额度;对经营好、信誉高的,可给予二次贷款。(四)扶助“三支一扶”志愿者自主择业鼓励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留在当地就业。各地要把“三支一扶”志愿者的就业推荐工作作为开展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设立“三支一扶”志愿者就业服务窗口,为服务期满志愿者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对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实行“一条龙、一对一”的就业推荐服务,力争做到每个“三支一扶”志愿者都有专人负责。要广泛收集适合“三支一扶”志愿者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适时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举办专场就业招聘会。(五)促进“三支一扶”志愿者面向基层就业各级各部门要在坚持自主择业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条件。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愿意参加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经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聘,在笔试成绩中增加5分;对期满考核优秀、服务单位工作需要、本人愿继续从事原岗位“三支一扶”服务的,可由本人提出续期申请,由县“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程序报批后,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研究纳入2010年的招募对象,人数不超过2010年“三支一扶”计划岗位数的5%。(六)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2008年“三支一扶”志愿者到今年7月底服务期满,其生活补贴发放至7月底止。各地各用人单位要在7月中旬前健全其服务档案,安排好工作交接,7月底欢送志愿者期满离岗。“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满后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就业政策。他们就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偿助学贷款,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对服务期满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三、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组织管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加强其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一)抓好“三支一扶”志愿者信息库建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是中央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地“三支一扶”办要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落实专人负责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全面、及时地采集、上报“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和考勤情况。(二)加强“三支一扶”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精心服务。特别是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服务单位和“三支一扶”志愿者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志愿者的工作岗位、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落实到位。有关高校要及时跟踪毕业生的工作、生活等情况,并积极给予帮助。严格按照《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对大学生擅离服务岗位、冒名顶替或出现安全健康情况的,服务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后逐级上报。对不按规定擅自处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建议处分。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三)做好“三支一扶”志愿者的评议考核考核采取自评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从6月中旬开始,由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服务单位对其服务期内工作、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全面的总结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志愿者服务队人数的15%。考核时需填写《河北省“三支一扶”志愿者年度(期满)考核登记表》,此表存入本人档案,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将《河北省____年度“三支一扶”志愿者考核情况汇总表》于7月10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对考核优秀等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提前解除志愿服务协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并作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四)加大“三支一扶”工作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工作。积极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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