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社会福利院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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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ZFCG2007-62号广安市社会福利院电梯竞争性谈判文件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2007年9月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GAZFCG2007-62号223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受广安市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就“电梯”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要求资格的供应商参加。1.采购编号:GAZFCG2007-62号。2.采购项目内容:电梯一部。3.对报价人的资格要求: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电梯生产企业或电梯经销商);3.2具有税务登记证;3.3具有机构代码证;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供应商在谈判时还应提供的资料:4.1近一年内业绩证明原件(包括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至少提供2份);4.22006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司鲜章);5.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7年9月19日下午6点止到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谈判文件每份300元,可现场购买也可发送电子邮件。售后恕不退还,报名资格不得转让。6.谈判时间和地点:2007年9月21日上午9点正在广安市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开始谈判(过时不候)。7.谈判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8.组织谈判机构: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大楼6楼621室电话:0826-2342519、2333992(传真)采购中心联系人:彭文阳采购单位联系人:侯建新,23320542007年9月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GAZFCG2007-62号323GAZFCG2007-62号谈判情况一览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广安市社会福利院电梯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3组织谈判机构: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安市政府大楼6楼621室电话:0826-2342519,传真:23339924谈判保证金金额:10000元谈判保证金形式:电汇、银行汇票或现金谈判保证金汇入下列帐户:收款单位:广安市财政局帐号:51001748636051501837开户行:广安市建行营业部5报价有效期:90天6报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7报价文件递交至:广安市财政局五楼会议室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07年9月21日上午9点正(北京时间)8采购编号:GAZFCG2007-62号9谈判日期:2007年9月21日时间:上午9点地点:广安市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GAZFCG2007-62号423第二部分报价方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定义2.1“采购方”系指委托采购中心组织本次采购,并与成交方签订合同的单位,即广安市社会福利院。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买方委托组织本次采购的机构,即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2.3“报价方”系指接受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规定资质和能力,向采购方提交报价、资质、技术等文件的供应商。2.4“服务”系指符合谈判文件规定须由成交人承担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维修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合格报价方的范围3.1购买谈判文件,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3.3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3.4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4.谈判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B谈判文件说明5.谈判文件的构成5.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内容的情况,以及谈判、报价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5.1.1谈判邀请函;5.1.2报价方须知;5.1.3项目要求;5.1.4合同文本;5.1.5附件--报价文件格式。5.2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报价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GAZFCG2007-62号523况。6.谈判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广安市社会福利院或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技术交流时,应在谈判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提出。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认为有必要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澄清的,将于谈判会开始前以书面形式告之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方(但不说明问题来源)。7.谈判文件的修改7.1在谈判会结束前,谈判小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7.2谈判小组如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告之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作好会议纪录。C报价文件的编写8.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报价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9.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9.1供应商和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就谈判交换的文件和来往的信件,应以中文书写。9.2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报价文件的组成10.1报价书10.1.1报价函;10.1.2法人代表授权书;10.1.3报价明细表;10.1.4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10.1.5功能、规格偏离表;10.1.6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10.1.7报价单位基本情况表;10.1.8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0.2谈判资格证明文件。10.3供应商认为对本次谈判采购的货物需要提供可以佐证的需要加以说明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内容。10.4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报价文件资料清单”。11.报价文件格式及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约定的报价文件格式制作报价文件,包括10.1条的所有内容。12.谈判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单独封装)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GAZFCG2007-62号623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谈判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具体内容详见21.3、21.4条。13.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3.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13.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4.谈判报价14.1所有报价的单位为人民币。14.2供应商要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格式填写报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大写与小写有出入,以单价为准修正。不同意此修正的报价方,报价将被采购方拒绝。14.3报价时应注意:总报价均应包含税金、运输、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14.4供应商可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进行第二次报价。15.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15.1供应商须提供谈判保证金壹万元正。15.2谈判保证金可以是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的方式。15.3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送至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换取收据。15.4未按15.1、15.2、15.3条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将被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拒绝。15.5未成交报价方的谈判保证金,将在谈判结果确认的当天由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无息退还。15.6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等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后10日内,由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无息退还。15.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5.8谈判开始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方撤回其报价书的;15.8.1成交方不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签订合同的;15.8.2报价方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其他行为。16.报价文件的有效期16.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报价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与报价方协商延长报价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报价方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亦不能修改报价文件。17.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10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17.2报价方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GAZFCG2007-62号72317.3报价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17.4报价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5报价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须注明“副本”字样,可以复印,但其所盖公章、法人代表及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复印无效,应加盖公章或重新签署。17.6资格证明原件请单独封装。17.7报价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7.8报价文件因不符上述规定、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概由报价方负责。D报价文件的递交18.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8.1报价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报价文件正、副本以及资格证明文件分别用密封袋封装。封口处应有报价方授权代表的签字或报价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18.2资格证明文件密封方式同上。18.3如果报价方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报价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9.报价截止时间19.1报价文件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由报价方派人送到指定的谈判地点。19.2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推迟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9.3在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拒绝接收。20.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开始谈判以后,供应商可根据与谈判小组进行的商务、技术谈判对报价文件进行修改。20.2撤回报价文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如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报价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报价文件的正式书函。撤回报价文件的时间以送达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为准。20.3谈判开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报价文件,否则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不退还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E谈判及确定成交供应商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GAZFCG2007-62号82321.谈判21.1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达到三家及以上时,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谈判小组成员、监督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如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未达到三家的,本次谈判采购取消。21.2供应商代表须参加谈判并递交报价文件和谈判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弃权。21.3谈判仪式上,谈判小组成员、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将对各供应商的谈判资格进行验证。各供应商须向谈判小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等书面材料)。若供应商所提供参与谈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其报价将被拒绝,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不退还其报价文件。21.4谈判时,供应商还应提供下列资料:近一年内业绩证明原件(包括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2006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司鲜章);21.5谈判开始时须查验报价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21.6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谈判仪式上,将对供应商的名称、所报价格及其有关内容予以宣读,并做好会议记录。22.谈判小组及谈判22.1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该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采购方、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22.2谈判分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原谈判文件内容(包括服务内容以及合同条款等),并书面告之各报价供应商。22.3谈判小组应给各供应商相同的谈判次数。23.对报价文件的初审和响应性的确定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是依据招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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