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管理部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当把人的生命比作是“1”时,生活就是在“1”后面加“0”,后面加的“0”越多,说明事业越成功、家庭越幸福。倘若人的生命不存在了,后面加再多的“0”还有什么意义呢?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什么是安全?安全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危害的隐患。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什么是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指为预防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等各类事故,保护工作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而采取的各种措施。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的免受破坏的一切行为。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安全与你的关系花几分钟想一想以下几个问题:你是否希望安全的工作?你是否希望在你附近区域的同事都能安全的工作?你是否想要学习如何是自己和同事免受意外伤害?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您的回答:是否您有对安全的需求您的思想有问题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你是否渴望花时间学习如何更为安全地工作,避免自己和他人受到意外伤害?您的回答是:是否渴望安全思想有问题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为什么要安全?没有安全,就没有生命健康。没有安全,就没有家庭幸福。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社会和谐。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等级事故划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4个等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用电,用火等,都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从性质上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安全隐患例子超载的摩托车没有井盖的人行道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公布及实行时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习近平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从业人员的权力与义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立法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公布及实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职业病的分类职业病分为10类132种: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消防法立法目的: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公布及实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公布及实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新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