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作总结范文林业个人工作总结范文(4篇)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个人工作总结范文林业个人工作总结范文(4篇)【导读】这篇文档“个人工作总结范文林业个人工作总结范文(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工作个人总结个人工作总结【第一篇】大型工程项目结算实例分析工程结算阶段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后评价阶段前甲方双方十分重视的一件大事,直接涉及到甲乙双方的经济利益。对甲方来说,希望通过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环节以节约资金,对乙方来说,也希望据理力争,力求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往往很多项目在工程设计、工程招标、工程施工阶段中进度很快,抢时间开工、赶时间竣工,但一旦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给甲方使用后,在工程结算环节因为双方对决算意见不一、矛盾激化或为甲方为拖延支付工程款而提供各种理由,使致工程结算一拖再拖,特别是大型工程项目,更是复杂。本文以×××县行政中心工程结算为案例,对工程结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认识进行分析,并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提出一些建议。一、工程概况及其特点:××县行政中心位于县开发区内,为机关办公楼,总建筑面积32024平方米,为全现浇框架结构,六层,东西长200余米,南北进深30多米,平面呈弧形布置,建筑总高度27.7米。工程合同工期290天,于2007年8月1日开工,计划于2008年5月17日竣工,合同价3271.73万元,包括土建、水电及消防工程,其中含甲控价材料737.7万为暂定价。工程计价模式是“明标暗投”,招标人提供完整工程预算供投标人核对,报价按下浮幅度并列出理由及措施的报价方法。实际工程竣工即土建部分验收于2008年9月20日,比原计划延期了120天,工程送审价4292万元,审定价3277万元。作为较大型工程项目的结算,结算过程出现的问题比正常的要多,结算时间长达两年。大型工程项目的特点:1、建设周期长:工期相对较长,在施工期间,人工、材料价格的市场风险与招标时的材料价格因施工时间长,往往价格相差悬殊。同时,定额标准、计价方法及人工工资标准、相关规费及其它政府政策性因素对工程影响较大。2、交叉作业多:大型工程标段较多,本工程除土建总承包外,甲方另行发包的标段有铝合金门窗、防水、幕墙、外墙涂料、暖通空调、装饰等专业项目,有的项目施工与土建交叉作业多,要求总包单位提供施工配套。3、施工干扰大: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是政府形象工程,经常要进行其它检查,直接干扰了施工单位正常的施工程序和安排,工期比原计划延期主要原因在甲方。4、体量大、造价高:大型工程造价高,相差1%绝对数字则很可观,因此甲方十分重视,很希望通过结算审计最后环节以节约投资。5、工艺复杂:大型工程建筑标准高,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地方较多,有的专项施工方案需得到权威机构认证。在招标时很难将施工过程可能发生的情况考虑周全。6、工程变更多:大型工程因其多功能性,如图纸设计不周,考虑不全,中途变更增加。7、业主的非专业性:政府项目投资项目管理机构为临时机构,都是从各单位抽调人员组建成项目部,有的兼职,非专业性给项目管理带来困境。二、项目竣工结算出现的问题:因为大型项目有如上特点,工程结算环节也比一般小型工程结算出现了更多的问题,往往造成工程结算时纠纷多,职责不清,结算周期长。就其原因有如下几方面:1、合同签订前,施工单位对工程招标及合同条款的理解不够。施工单位在投标前,因为其主要精力放在制作标书和投标报价,研究评标标准,一门心思谋求中标,往往因为时间紧张及主观上不重视,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理解不够,对施工现场没有仔细勘察,对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及标底预算的细节没有很好的理解,本身对施工过程及后期结算的矛盾埋下伏笔。2、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有相对不合理公平之处,而在施工合同中及补充合同中没有重新协议作合理调整,给工程结算时存在的合理调整显得很被动,证据不足。比如,在招标文件约定除暂定价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在结算时调整外,其他材料价格风险、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因素均不作调整,市场风险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在合同条款中,因非乙方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的,停工期间,甲方同意对造成连续三天以上的停工准予工期顺延,但不承担乙方在停工期间的损失。这些条款对乙方明显不利的,应在投标预备会提出予以修正或在签订正式施工合同时作合理调整,但施工单位没有提出任何异议。3、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部与公司经营层脱节,经营风险与项目管理风险没有合理分担。按正常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流程,工程投标是公司经营层面的工作,中标后按公司内定项目考核标准对项目经理部下达指标,项目部承担项目管理上的风险,而经营风险则由公司承担。但本工程,项目经理部是在工程合同签订时才组建,项目经理在之前并不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4、施工单位对大型项目管理经验欠缺,加上业主的非专业性,政府投资项目的特点,对结算相关问题理解上差异较大,意见很难统一,沟通困难。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水平不够,签证等书面文书不及时,加上业主是政府部门,授权及项目管理不规范,涉及到增加投资等问题都要逐级上报。因此,在本工程竣工结算报告中,因为工期拖延、材料人工涨价等诸多原因,施工单位提出总结算价4292万元,比中标价多出1020万元,提出增加的项目内容主要有如下方面:1、高支模施工措施费用:因建筑造型需要,屋面挑檐达4米,高度27米,这一费用在招标时即明确在结算时凭施工方案调整,但在报送本项费用时,施工单位除计取直接措施性费用包括人工、周转性材料外,并提出一定的风险费用,结算报价一项达313万元。2、土建施工单位提出外墙脚手架使用费:由于甲方分包项目较多,外墙氟碳漆、铝合金窗、幕墙、网架等专业工程,在合同中仅规定铝合金窗配套费,其它专业工程需土建提供外墙脚手架使用、垂直运输使用费用、水电使用费等都没有约定。有的专业工程施工延长,也造成外墙脚手使用时间延长。3、人工工资标准提高:在工程招标时人工单价为26元/工日,在施工期间人工工资确实在增长。按苏建定(2005)65号规定从2005年4月1日起人工单价按30元/工日计取,按合同约定政策性调整因素不予调整,但施工单位提出工期顺延主要责任在甲方,而工人工资一直在提高,要求予以调整或部分调整。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计取政策性很强,前后几年经历四次调整,①在2004年7月1日前工程量清单招标尚未实施,扬建定额(2003)09号规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定额直接费的0.5-1.5%,但必须经核定后列入结算价;②2004年7月1日之后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1.5%暂列入其他项目清单的预留金中,工程结算时按市定额站核定的费率标准计取;③2006年1月1日以后的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都按照苏建价(2005)年349号规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分别列项,列入其它项目清单;④2009年费用定额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组成不变,但纳入通用措施项目费。本工程在2005年十二月被评定为“2005年度省文明工地”,但因为施工单位对文件理解不够,施工过程中没有一并向市造价处申报并核定费率。在结算提出,虽然程序未履行,但确实被评为文明工地,施工单位为此增加了不少投入,而且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5、工艺变化要求调整相应费用:原招标标底按现场自拌砼计算,实际施工因为当地当时尚没有商品砼,因为砼体量大,为缩短工期,施工单位采用施工现场集中搅拌砼,后者施工工艺定额中缺项,与现场自拌砼在前台人工、机械费用等增加费用,集中泵送机械为租用,相比较增加每平方20元。6、马凳筋要求调整钢材消耗量:楼板上层筋支撑(马凳筋)属于施工措施钢筋,一般在设计图纸中不标注,在工程量清单招标前,甲方编制标底的招标模式无法在编制标底时计算其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招标中投标人可以以实际施工需要列入施工措施性费用,以总价包干模式招标时即存在这一矛盾,以致工程实际施工中钢材用量不够,结算时提出调整要求。7、土方工程量调整:行政中心工程为管桩基础,实际自然地面标高低于设计正负零标高,土方回填时土方来源问题已由甲方另行落实,实际土建挖、填土工程量与标底总价包干的工程量有出入,施工单位提出按实调整。8、质量防治通病措施:在招标时,图纸及标底中均不可能考虑相关措施费用,但在施工过程中因监理方按扬州市质量防治通病的要求(本工程创省优工程为目标,并给予2.5%的奖励),因此甲方及监理单位对质量要求严格,导致另外增加措施性费用,如界面剂措施费、外墙抗裂纤维措施费等,提出增加人工、材料费,要求在结算时调整。9、工程类别问题:按图纸对照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编制标底时按三类工程计取费用,施工单位提出该工程复杂性、施工难度大,大厅圆柱、顶板高支模、屋顶挑出的大挑檐高支模等支撑体系等施工难度大,提出按高一类标准计算。10、垂直运输机械超期使用费:因本工程工期延长,比计划工期拖延120天,造成施工单位施工井架、塔吊超期使用,施工单位提出应增加相应费用。三、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相关问题,业主单位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协调会,并由咨询机构参加会审会议多次,对有争议的问题咨询权威机构,并到市造价处咨询多次,且书面两次提出对相关问题的答复。但因为问题较多,且涉及金额较大,按程序协调、沟通、取证、咨询、协商、定案等过程,前后时间较长,双方都投入相当的精力。施工单位在结算时要求调整的一般都是要求增加费用,我们在分析原因和责任,结合招标文件、标底及合同、补充合同的约定,征求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逐一分析、剖解,对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分成三类:全额或部分增加、减少工程量和金额、不变。双方在本着实际求是、合法平等、合情合理、友好协商的原则下对以上问题作出解决方案,可分为三类分别予以剖析:(一)需增加或部分增加费用的项目:1、高支模属于新工艺、新技术而形成的费用,且定额中缺项,按原合同约定:由乙方提出专项施工方案和预算,甲方及监理负责审查,发生的费用由审计单位审定,下浮幅度不变。按权威部分解释:在充分调研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根据施工单位的周转材及人工实际数量结算,属于甲方现场签证费用。最终定案除施工单位发生的直接费用外,同意另计一定比例的风险费用。2、甲方分包项目的配合费用:因工序交叉作业,使用施工单位外墙脚手费应增加相应费用,按实际监理签证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同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塔吊等垂直运输费用要求不再计取。3、政策性调整因素及工程类别确定:虽然合同明确人工费调整不考虑,但施工单位提出后考虑到工期拖延主要责任在甲方,最终按一定合理比例的用工量进行调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当时文件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到市造价处进行核定费率,结合省文明工地双方协商确定费率为1.2%计取。工程类别按规定报市造价处核定按二类取费。4、质量通病防治费用:按实际发生,双方协商补偿施工单位相应费用。5、井架、塔吊超期使用费:施工单位施工井架、塔吊超期使用,工期延长的主要责任在甲方,在分析超期原因和双方责任的基础上,相应补偿乙方费用。(二)不需增加费用项目:1、工艺变化造成造价的变化:原标底按现场自拌砼计算,施工单位提出按现场集中搅拌进行调整,经检查投标文件技术标,技术标施工方案就按照现场集中搅拌来编制的,而且对投标来说,技术标与商务标是统一的,也就是说明投标报价就是按现场集中搅拌考虑的,经咨询权威部门,同样答复按定额中现场自拌砼计算,不予调整。2、马凳筋量的调整问题:属于施工措施性钢筋,虽然标底计算不含该用量,但对施工单位来说,有经验的承包商都应该知道规范的要求,在投标报价时应按规定计算列入投标总价中,视同含在合同价内,施工单位提出来不予增加。3、土方工程施工量调整问题:招标文件已明确要求施工单位仔细勘察现场,并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现场条件综合报价,标底编制亦未说明土方工程量为暂定,按实际调整,且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模式,实际施工工程量有偏差,结算时不再调整。(三)须减少费用的项目:1、梁柱板抹灰工程量减少:因土建工程与装饰工程交叉,虽然土建标底工程量按图纸说明全算,但装饰后设计图纸和施工,实际施工中有吊顶,土建施工中则取消梁板底抹灰,属于设

1 / 2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