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热选4篇】【导读】这篇文档“汽修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热选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汽修厂岗位职责【第一篇】厂长岗位职责1、全面负责本厂的维修、管理、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2、建立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3、经常性地组织开展职工质量、安全教育。4、负责汽车维修的计划安排,控制维修成本,确保维修任务的完成。5、建立、完善厂内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和权限,保持内部沟通,确保正常运转。6、负责汽车维修所需配件材料的购量计划和库存数量、质量的审核。7、负责对厂内各项管理工作评审,以期改进、完善、提高。8、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副厂长岗位职责1、协助厂长做好厂内各项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厂内各种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岗位责任。2、在厂长领导下负责车间与汽车维修技术方面的相关工作。3、根据维修计划安排,合理调度各项维修作业,督导维修任务的完成。4、协助厂长控制维修成本,做好交旧领新工作。5、协助厂长做好内部沟通,协调各岗位人员和作业任务,确保维修工作正常有序。6、协助厂长做好配件材料的管理,定期上报在库数量和质量情况。7、监控车间的日常工作,考核人员出勤情况及工作情况。8、及时解决处理维修、仓库运作中的各种问题。修理工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技术,掌握各种车辆维修、保养知识、能处理各种故障。2、按维修单项目进行维修作业,不得漏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检修任务,缩短检修周期,做到安全无事故。3、严格执行汽车维护工艺规范和修理技术标准进行维修作业。4、严格按照各工位工序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杜绝事故发生。5、在进行维修作业时,如发现安全关键部位存在隐患或故障,应及时通知该车司机或负责人,不得擅自处理。6、妥善管理专业设备和工具,回收好更换的配件,修旧利废、节约材料、随用随领,更换配件以旧换新,降低维修成本。7、管理好修理现场,做到零部件按规定摆放,整齐有序,现场环境卫生清洁。加强易燃品管理,防火防盗。8、严格劳动纪律,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汽修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二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汽车修理部目录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4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8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13(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1、负责人培训制度。包括厂长、副厂长、主管副职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获得厂长安全资格证。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进行1-2次培训。3、各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已经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4、新工人的安全培训制度。新进企业的工人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5、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6、复工工人安全教育制度。凡休假7天以上返岗必须经过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1个月,其他休假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二级生产单位、班组两级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7、换岗工人安全教育制度。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包括本岗位操作规程、危险因素等。8、“四新”安全教育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9、安全知识考核制度。实行上级对下级的层层考核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评比升级的条件之一。(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待查。2、车间班组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3、安全专业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4、对于电气装置、起重机械、运输工具、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每年要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5、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冻、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6、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值班进行安全检查,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搞好安全保卫工作。7、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制度。包括:变电站、配电室、钢丝绳、连接装置及提升装置、火药库、消防设施和器材等。(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企业专职安全员要每天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做好监督企业执行安全、法规的情况、隐患整改的情况、及时纠正和制止现场的违规行为等工作,并做好巡检情况记录。2、企业必须每月进行一次由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联合安全大检查,做好检查情况汇总分析,对查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责任,逐一整改,归档备查。3、企业重点岗位人员按照自己的职责,对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每天巡查工作。确保各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认真做好运行、巡查情况的记录和上报工作。4、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5、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生产及检修现场状况、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各种安全检查要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尤其是全面性安全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7、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2)重要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3)职工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4)职工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职工是否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6)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7)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行为;(四)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1、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专人负责,集中管理。2、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无隐患事故。3、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5、凡从事高空作业(2米以上)和多层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必要时放设隔层防护板。所有高空作业,在脚手板下面和侧面均要架设安全网,以防坠落伤人。(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高层建筑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对配电、电梯、燃气等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3、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5、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6、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8、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9、教学场所和教员办公区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教学场所和教员办公区。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为规范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对安全有特殊要求并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以及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特种作业范围:(1)电工作业:含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械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7)压力容器作业:含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8)危险物品作业的操作工、储存保管员;(9)经国家批准的其它的作业。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满18周岁;(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5、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培训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取证和复审。6、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7、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规定日期复审。8、各单位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日常的检查工作。9、经公司批准需办理新证人员须提交个人申请经部室负责人、生产主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转综合办予以组织办理,个人先行垫付考试相关费用,通过培训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后持正式发票个人报销,未通过相应考试人员不予报销。10、年审证件人员自行到培训机构办理也需提供个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生产主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个人先行垫付考试相关费用,通过培训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后持正式发票个人报销,未通过相应考试人员不予报销。11、公司出资办理证件的人员离开公司(不含去集团公司其它子公司)时扣还公司出资部分报销款项。(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上级有关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规定、标准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给员工的劳动保护物品,是保护员工身体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每个职工在工作期间必须正确穿用,不准变卖、送人或挪为它用。3、根据国家标准要求,负责制定、修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范围,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购置、发放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及员工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4、各种防护用品由专人管理,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维护。5、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保证做到专款专用。6、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八)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1、每年提取3万元作为安全生产专项奖励基金,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批准后拨付使用。2、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1)忠于职守,积极做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成绩卓著的;(2)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3)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性危害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的;(4)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效果显著的。3、奖励分为记功、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