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员工福利管理式团体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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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管理式团体医疗保险条款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2020091第1页[共6页]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投保人...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在本条款中,“本公司”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投保人重要权益提示v被保险人、连带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2.2条C投保人注意的事项提醒v投保人解除合同会有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第1.5条v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当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第4.3条v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5.1条v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投保人注意……………………第6条C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C条款目录4.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4.1保险金受益人4.2保险事故通知4.3保险金的申请4.4保险金的给付5.基本条款5.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5.2被保险人、连带被保险人的变动5.3地址变更5.4争议处理6.释义6.1本公司公章6.2现金价值6.3意外伤害6.4认可医院6.5社会基本医疗保险1.保险合同1.1合同构成1.2投保范围1.3合同成立与生效1.4合同内容变更1.5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1.6合同终止2.本公司提供的保障2.1保险期间2.2保险责任2.3公共账户2.4初始费用2.5满期终止及续保2.6附加服务约定3.投保人的权利和义务3.1保险费的交纳3.2减保员工福利管理式团体医疗保险条款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2020091第2页[共6页]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式团体医疗保险条款(2009年9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在本条款中,第1.1条、2.2条、2.3条、4.1条、4.2条、4.3条、4.4条、5.1条中关于“被保险人”的规定同时适用于“连带被保险人”。u保险合同1.1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被保险人人名清单、变更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加盖本公司公章(详见释义)的书面协议构成。除上述文件之外的其他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协议、承诺均不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对其效力本公司不予认可。1.2投保范围1.投保人范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2.被保险人范围:投保人的在职、离退休员工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投保时,参保人数和参保比例应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3.连带被保险人范围:经本公司同意,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可作为连带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1.3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同生效日即为保单生效日。1.4合同内容变更投保人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1.5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1.本合同生效后,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加盖投保人公章,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投保人已通知被保险人解除合同事宜的有效证明。2.自本公司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详见释义)。投保人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1.6合同终止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终止: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解除本合同的;2.本公司已经履行完毕保险责任的;员工福利管理式团体医疗保险条款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2020091第3页[共6页]3.本合同因条款所列其他情况而终止的。v本公司提供的保障2.1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但不得低于三年,约定的保险期间将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开始,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终止。2.2保险责任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责任进行组合,作为本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2.2.1门诊医疗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详见释义)或疾病在本公司认可医院(详见释义)治疗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本公司按约定的绝对免赔额和给付比例计算并给付门诊医疗保险金。2.2.2住院医疗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本公司认可医院住院治疗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按约定的绝对免赔额和给付比例计算并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2.2.3健康体检、牙科保健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健康体检、牙科保健在本公司认可医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按约定的绝对免赔额和给付比例计算并给付健康体检、牙科保健保险金。2.2.4其他医疗保健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生育、康复治疗、护理等其他医疗项目在本公司认可医院发生的费用,本公司按约定的绝对免赔额和给付比例计算并给付保险金。各项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费用范围、绝对免赔额及给付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和本公司约定。如被保险人所发生的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详见释义)、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或其他任何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本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按上述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2.3公共账户1.本公司为投保人建立公共账户。2.投保人每次交纳的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公共账户。3.公共账户价值月结余金额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足月计息)。4.被保险人的保险金从公共账户中支付,并以该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为限。本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以当日公共账户价值为限。2.4初始费用本公司对投保人每次交纳的保险费收取约定比例的初始费用,并将在保险单上载明。员工福利管理式团体医疗保险条款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2020091第4页[共6页]2.5满期终止及续保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合同终止。经投保人申请,本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投保人退还公共账户价值。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30日内,由投保人申请并经本公司同意,本合同可续保。对于续保时的公共账户价值,本公司不再扣除初始费用。2.6附加服务约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可申请由本公司提供以下服务项目:2.6.1保障方案设计服务本公司可根据投保人的需求为其提供保障方案设计服务:1.本公司可从本合同第2.2条所述保险责任中选取适当的保险责任进行组合;2.本公司可为投保人设计合理的保险金额、费用范围、绝对免赔额及给付比例;3.本公司可为投保人设计责任免除事项。2.6.2理赔管理服务本公司将于本合同生效后每半年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投保人提供一份关于上一期保险金给付情况的报告。w投保人的权利和义务3.1保险费的交纳投保人可以不定期、不定额地交纳保险费。3.2减保本合同生效后,投保人可以申请减少公共账户价值,所减保资金用于交纳投保人在本公司投保的其他团体健康保险的保险费。x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4.1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各项保险金的受益人均为被保险人本人。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但在领取保险金之前身故的,其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4.2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本公司。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本公司,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员工福利管理式团体医疗保险条款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2020091第5页[共6页]4.3保险金的申请1.申请各项保险金时,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本公司认可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门诊/急诊病历原件、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加盖医院病历专用章),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和费用明细清单;(4)被保险人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身份住院并接受治疗的,如上述单证中部分医疗费用已由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还须提供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原件;(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2.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申请领取连带被保险人保险金时,除应提供上述材料以外,还应提供连带被保险人与其所对应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4.本公司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4.4保险金的给付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将赔偿被保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y基本条款5.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会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订立本合同和申请增加被保险人时,本公司会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5.2被保险人、连带被保险人的变动1.投保人因人员变动需要增加被保险人、连带被保险人的,应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审核同意后,本合同对增加的被保险人、连带被保险人开始生效,本公司按本合同第2.2条规定对增加的被保险人、连带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2.投保人因被保险人离职或其他原因需要减少被保险人的,应书面通知本公司,自通知到达之日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及其连带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3.连带被保险人退出本合同的,投保人应书面通知本公司,自通知到达之日起,本公司对该连带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5.3地址变更为了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请及时通知本公司。如投保人未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投保人。员工福利管理式团体医疗保险条款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2020091第6页[共6页]5.4争议处理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二种方式中选择一种: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共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z释义6.1本公司公章本公司公章仅指以下二项中的任何一项:1.“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6.2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公共账户价值×98%6.3意外伤害是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主要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6.4认可医院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载明。6.5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费医疗和医疗救助等基本医疗保险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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