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精编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精编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调控的职能,科学配置办学资源,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xx〕488号)、《新乡学院财务管理办法》(校财字〔20xx〕5号)和《新乡学院关于建立经济责任制的实施办法》(院党字〔20xx〕17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方法、预算执行、附则等。第三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超出学校综合财力的赤字预算。收入预算要遵循积极稳妥的原则,不可预测收入不作为预算收入的编制依据。支出预算应当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要优先保证人员经费,保障基本运行、教学科研和重点项目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第四条预算年度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五条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第二章预算管理体制第六条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预算管理体制。第七条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审查、批准学校关于预算的规章制度,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方针、原则,审议、批准学校预算编制方案。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预算方案的监督机构,代表教职工对预算方案进行审议,并有权提出质询。第八条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预算的编制、预算指标的分配、预算的执行和调整。第九条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对其管理职责范围内参考资料,少熬夜!各类经费预算申报的立项审核和汇总上报,并提供相关测算依据。第十条各预算责任单位是本部门预算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编报本部门年度预算草案,落实本部门预算收入和支出计划。第十一条学校预算按照财务公开要求,坚持“两上两下”原则。基础数据来源于各部门,财务处汇总平衡后,报经学校研究;根据学校研究意见,财务处修改以后,再次征求各部门意见,提交学校研究。第十二条预算草案经学校研究通过后,提交教代会审议,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报校党委会研究通过。之后,以学校文件下发,同时报市财政局备案。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第十三条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全面反映学校的财务收支状况。(一)预算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及其他收入。(二)预算支出包括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和其他支出。预算支出按功能分为人员经费、教学经费、科研与学科建设经费、党政管理经费、资产购置经费、基本建设经费、后勤保障经费和其他经费。第十四条学校预算支出按用途又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一)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维持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按支出性质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运行支出。1、人员经费,包括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学生奖助勤经费。2、日常运行经费,包括部门业务费和基本运行经费。部门业务费包括教学教辅部门业务费、党政管理部门业务费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基本运行经费包括教育教学活动日常业务费、水电暖经费等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二)项目支出是指学校在特定时间,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在基本运行支出之外另行安排的专项资金。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转型发展、重点学科建设、基本建设、大型修缮、大型设备购置、平台建设等。第四章预算编制方法第十五条收入预算的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上年学生人数(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收费标准、以前年度参考资料,少熬夜!收入情况和各部门提供的预算编制基础资料进行测算。第十六条人员经费支出的编制。根据市财政局年度预算安排意见要求,按上年12月末教职工人数和市财政有关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住房补贴等标准为基础,考虑年度新进人员和工资变动等情况,由财务处会同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等计算编列。第十七条部门业务费编制方法(一)教学、教辅部门业务费由院(系)基础经费、人员公用经费、按学生数切块经费、跨院(系)教学经费组成。该项预算由财务处根据人事处、教务处核定的各部门人数、缴费学生人数和费用定额计算编列。(二)党政管理部门业务费由部门基础经费、人员公用经费、工作经费组成。该项预算中的部门基础经费和人员公用经费,由财务处根据人事处核定的各部门在编人数和费用定额计算编列,工作经费根据往年支出情况和本年度事业发展计划核定。(三)基层党总支建设经费由部门基础经费、书记人员公用经费、教工党员经费、学生党员经费组成。该项预算由财务处根据组织部核定的教工和学生党员人数计算编列。第十八条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对教学、科研、基建、后勤保障和图书购置等专项支出,按当年财力分轻重缓急进行确定。(一)专项经费预算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法,并按有关规定实施预算控制。(二)专项支出预算实行申报制,没有申报批准的项目不列入当年预算。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充分论证其可行性的基础上,填报《****年专项经费预算明细表》。(三)专项经费有主管部门的,预算申报实行归口管理,各部门将《****年专项经费预算明细表》按类型报送归口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填制《****年专项经费预算汇总表》,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一并报财务处;专项经费没有主管部门的,直接报财务处。财务处汇总全校专项经费预算,报请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列入年度预算草案。对于用途不明确、目标不清晰、资金预测不合理、当年无法实现支出的项目,不予安排。(四)从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渠道取得的专项资金,依据相关规定安排支出,不再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第十九条预备费按不超过年度预算支出的3%安排,用于未列入当年预算项目、需要追加预算项目及预算执参考资料,少熬夜!行中不可预计的各项支出。第二十条所有预算项目,属资产购置和大额基建维修项目的,要在每年的10月15日前编列次年的《新乡学院政府采购及购置计划表》或《新乡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库申报表》。无购置计划的、未列入项目库的,一律不安排支出。第五章预算执行第二十一条预算的执行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负责,财务处组织实施,校内各部门具体执行。部门行政负责人、主管副校长、校长应严格执行《新乡学院关于建立经济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依照制度履行职责。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必须依法、依规足额上缴各项收入,不得截留、挪用和拖欠。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违反政策坐收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第二十三条学校的各项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也是经费审批人。第一责任人书面委托的受托人也可成为经费审批人。各部门审批人变更,必须报财务处备案。经费审批人要在财务处预留签字笔迹,对所审批的事项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经费支出实行审批人和经手人责任制。经费审批人对审批事项承担行政经济责任,经手人对支出事项和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第二十四条学校预算下达后,各院系部门要做好二次预算编制。需二次分配至各部门的经费,经费主管部门要在一个月内完成分配。第二十五条需要编制《新乡学院预算项目文本》的预算项目,在预算下达后10天内,预算文本报财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其中,教学部门经费预算文本需经部门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党政主要负责人会签。教学科研项目的预算文本还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第二十六条各部门应按照批准后的《新乡学院预算项目文本》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安排各项支出,做到支出合规、合理,专款专用。第二十七条学校预算一经通过,未经规定程序,不得调整,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非程序化调整,财务处有权拒绝执行。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经充分论证后办理审批手续,财务处在6月、11月集中办理,特急需项目除外。(一)追加或新增预算追加预算是指已经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费不足,需要增加经费的。新增预算是指学校年度预算没有安排的项目,确因工作需要,在资金有保障参考资料,少熬夜!的情况下,增加的预算项目和经费。追加或新增预算时,需事先向财务处提交申请。1、追加或新增预算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由校长审批。2、追加或新增预算在10万元-50万元(不含50万元),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由校长签批。3、追加或新增预算在50万元及以上的,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校长签批。(二)调整预算调整预算是指在预算框架内进行的不同预算项目之间或同一预算项目内不同用途之间的调整。预算调整要严格控制并执行上级及学校有关支出的控制要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按以下权限审批:1、调整预算1万元(不含1万元)以下的,由部门审批人审批。2、调整预算1-5万元(不含5万元)的,由部门审批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校长审批。3、调整预算5-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由部门审批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校长、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4、调整预算10万元及以上的,原则上不调整。极特殊情况下需要调整的,提请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校长签批。5、教科研项目经费的调整,除按照本办法执行外,还应符合科研经费相关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科研及教改经费的使用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与标准内,由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细化管理办法,明确使用程序、范围和标准,违反程序和超范围、超标准的支出不得报销。第二十九条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不论资金来源如何,凡列入《新乡市政府采购目录》内的支出项目,均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否则,不予支付。第三十条凡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规定的消费项目,必须采用公务卡结算,并按《新乡学院公务卡报销结算管理暂行办法》(院政办字〔20xx〕7号)执行。第三十一条财务处依照国家有关政策,统一会计核算,加强对学校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每年6月、9月、12月分三次公布各部门各项经费预算执行率,督促预算经费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各部门预算执行率将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参考因素。第三十二条年终,各类结余结转资金除在研的教科研项目经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外,均由学校统筹纳入下年预算。教科研项目结项后,经费按国家、省的有关规参考资料,少熬夜!定处理。第三十三条学校审计处要按照内部审计的规定,对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提升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准确性、合规性,加强绩效评价。第三十四条年终,财务处应及时编报财务决算,做到数字真实、准确,分析客观、公正。财务决算报告应提交校党委会和教代会审议,并按规定上报市财政局和省教育厅。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新乡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校财字〔20xx〕8号)同时废止。财务预算管理制度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以财务预算为手段,全面实行预算管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及财务控制力,充分合理运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是公司绩效考核的核心依据之一。第二条分类及适用范围年度预算、季度预算、月度预算、专项预算(项目预算、采购预算等)。第三条批准及实施机构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财务预算的编制及实施,年度财务预算、月度财务预算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后下达执行。2、第二章财务预算编制与审批第一条年度财务预算一、公司采用自上而下的零基预算模式,总经理办公会于每年12月15日前下达下年度工作计划大纲,各职能部门根性据此指导年度预算与工作计划的制订。二、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大纲,按照财务管理中心的编制要求(以通知形式下达),合理预测并编制本部门下年度财务预算,形成下年度《资金收支年度计划》。资金收支年度计划应分项列具收支项目及金额,收入包括融资流入、销售收入、租赁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所有现金流入,支出包括工资、奖金、员工福利、办公费用、车辆费用、工程支出、广告费、业务费、固定资产支出、税负支出、归还借款支出、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