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竹市身心障礙福利便民手冊目錄壹、身心障礙者鑑定及手冊篇一、申請身心障礙者鑑定4二、身心障礙手冊遺失補發5三、戶籍異動遷徙註記5四、身心障礙身份英文證明5貳、身心障礙福利篇一、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6二、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器具費用補助7三、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助7四、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服務與費用補助8五、委託機構教養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看護費補助9六、發展遲緩兒童及身心障礙兒童早期療育服務9七、身心障礙者臨時暨短期照顧服務10八、居家復健服務10九、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11十、居家護理12十一、喘息服務12十二、受理二手輔具捐贈與借用服務13十三、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及健康保險費用補助14十四、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14十五、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安置寄養家庭服務補助15十六、推廣手語翻譯服務15十七、身心障礙者保護16十八、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16十九、智障者社區家園17二十、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17二一、重殘養護中心18二二、輔具資源中心18二三、長期照顧管理中心19參、中低收入戶相關福利篇一、低收入戶生活扶助20二、急難救助21三、中低收入戶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補助21四、中低收入戶老人特別照顧津貼22五、中低收入戶傷病醫療補助22六、中低收入戶兒童少年生活扶助233肆、教育篇一、新竹市學前特教鑑定安置24二、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雜費減免25三、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優先登記公立幼稚園26四、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費補助26五、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補助26六、重度身心障礙學生在家教育代金27七、兒童日托中心28伍、就業服務篇一、扶助身心障礙者自立更生29二、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利息貼補30三、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30四、輔導身心障礙者自行參加職業訓練31五、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31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32七、社區化就業服務32八、按摩技術士職業許可證32九、身心障礙者公益彩券傳統型及立即型經銷商申請33陸、交通篇一、身心障礙者免費乘市區公車34二、身心障礙者免費小型復康巴士服務34三、身心障礙者大型復康巴士服務35四、身心障礙者停車證申請35五、身心障礙者專用車輛行照申請36六、身心障礙者專用車輛駕照申請36七、免徵使用牌照稅優惠37柒、其他資源篇一、新竹市公家機關電話一覽表38二、新竹市各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及衛生所電話一覽表39三、新竹市身心障礙機構團體一覽表40四、心理服務資源42五、法律服務43六、新竹市公有設施優待一覽表43七、新竹市鑑定醫院一覽表434壹、身心障礙者鑑定篇一、申請身心障礙者鑑定(身心障礙手冊)◆申請資格1.設籍新竹市2.具有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三條第一項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行政院衛生署)所定身心障礙等級之情形。◆申請程序1.向指定之鑑定醫療機構服務台或社會服務室領取身心障礙者鑑定表後至指定之鑑定醫療機構辦理鑑定,經鑑定符合身心障礙等級者,由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課主動核發身心障礙手冊(掛號至申請人現住地。2.植物人或癱瘓在床無法自行至醫療機關辦理鑑定者,檢附應備文件向衛生局醫政課提出申請後,由其鑑定醫療機構指派醫師前往辦理到宅鑑定,經鑑定符合身心障礙等級者,由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課主動核發身心障礙手冊(掛號至申請人現住地。。◆應備文件1.戶口名簿或身份證影本2.一吋半身照片3張◆洽辦單位1.新竹市鑑定醫院或外縣市鑑定醫院皆可新竹市鑑定醫院有5家:衛生署立新竹醫院: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電話:5326151空軍醫院:武陵路3號,電話:5348181馬偕醫院:光復路二段690號,電話:5166868國泰醫院:中華路二段678號,電話:5278999南門醫院:林森路20號,電話:52611223.衛生局醫政課03-5226133分機2335二、身心障礙手冊遺失補發◆申請事由:身心障礙手冊遺失、滅失或破損至不堪使用。◆應備文件1.申請書2.戶口名簿或身份證(14歲以下免持)3.最近一吋半身照2張4.印章5.委託申請者,受委託人另應檢附授權書及個人身份證影印本◆洽辦單位: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課三、戶籍異動遷徙註記◆申請程序:身心障礙者戶籍遷徙時(例如由外縣市遷入新竹市,或於新竹市內遷徙),請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入登記,再至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課辦理異動註記。◆應備文件1.身心障礙手冊2.戶口名簿或身份證影本3.一吋照片2張◆洽辦單位: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課5216121分機375(新竹市內遷徒當日核發,外縣市遷入民眾因須向原縣市調閱障礙資料,一般需二週至四週不等,由社會局主動核發)四、身心障礙身份英文證明◆申請資格:設籍於本市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市民◆證明事項:英文證明內之記事,僅提供障礙類別、等級之英譯,不得做為其他用途。◆應備文件:1.申請表(向社會局索取)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和身份證影本各1份3.身心障礙者之護照影本一份64.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應檢附申請書,被委託人應備國民身份證及印章◆洽辦單位: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課,電話:5216121分機395第二篇福利篇一、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申請資格: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符合下列條件者。1.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96年度為23,773元)。2.動產金額(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不超過每戶1人時為新台幣200萬元,每增加1人增加新台幣25萬元。3.不動產金額(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650萬元。4.未領有政府其他生活補助及獲未獲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構或護理之家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者。★應備文件:1.最近三個月本人及全戶戶籍謄本(包含扶養義務人)。2.綜合所得稅完稅證明及財產證明(國稅局辦理)。3.本人之郵局存簿封面影本(稅捐處辦理)。4.本人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5.本人及戶長之印章。6.列冊低收入戶免申請,將直接核發。★補助標準1.列冊低收入戶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7,000元整。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4,000元整。2.中低收入戶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4,000元整。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3,000元整。★辦理時間:請於早上到戶籍地里辦公處找里幹事辦理洽辦單位:東區區公所里辦公處5218231轉306東區埔頂聯里5773649北區區公所里辦公處5152525轉302北區客雅聯里5224694北區南寮聯里5366811香山區公所里辦公處5307105轉3027二、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器具費用補助★服務對象:設籍本市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符合補助標準表所訂補助對象★補助標準:輔助器具最高補助額,最低使用年限依據補助標準表辦理,惟自行洽商製作者,若承製費用低於前項標準者,從其承製費用核算★應備文件:身心障礙手冊正反影本、戶口名簿或身份證影本、三個月內發票或收據正本、三個月內鑑定醫院診斷證明書及評估表(部分輔具需要)、印章、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受理單位:戶籍地區公所社政課東區區公所(03)5218231分機301-303北區區公所(03)5152525分機301-303香山區公所(03)5307105分機301-303★詳細補助規定如輔具年限、補助額度、應備文件請參考附錄「新竹市補助身心障礙者購置醫療及輔助器具作業要點」及其標準表三、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申請租賃房屋租金補助■補助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列冊低收入戶,其本人及其同住扶養者皆無自有住宅得申請租賃房屋租金補助。■應備文件:1.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印本2.全戶戶口名簿影本3.低收入戶證明4.租賃契約書影本(須載明租賃房屋面積)5.郵局存摺封面影本■補助標準:補助標準單身家庭每平方公戶100元,最高補助20平方公尺,並以租金總額50﹪為上限二口家庭每平方公戶100元,最高補助32平方公尺,並以租金總額50﹪為上限三口及以上家庭每平方公戶100元,最高補助44平方公尺,並以租金總額50﹪為上限註:本補助為每月核撥乙次■洽辦單位: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課,電話:5216121分機395、3758四、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與費用補助■補助對象:1.設籍於本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2.經本府轉介安置於合法立案並簽約之日間托育及住宿教養機構。■應備文件:1.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乙份。2.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3.全戶完稅證明(國稅局辦理)。4.身心障礙者印章(請加帶代辦者家屬印章)。5.領有月退休俸人員檢附支領月退休金額明細表、存摺證明或相關證明6.榮民身份者請附院外就養金或退休俸證明。7.教師及職業軍人請附薪資(餉)證明單。8.患有重大疾病者應檢附最近三個月內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正本或重大傷病證明卡。9.戶中年滿十六歲以上在學學生應附學生證影本。※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只需檢附低收入戶證明、全戶戶籍謄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印章。■補助標準:一、一般原則1.列冊低收入戶全額補助。2.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倍,或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者,補助四分之三。3.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上未達三倍,或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以上者,補助二分之一。4.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三倍以上未達四倍,或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以上者,補助四分之一。5.家庭總收入平均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四倍以上者不予補助。二、家中有兩名身障者,其繳費標準如下:2倍以下繳15%;3倍以下繳30%;4倍以下繳40%;5倍以下繳50%:6倍以下繳60%;6倍以上繳100%。三、年滿30歲或年滿20歲其父母一方年滿65歲以上者,其繳費標準如下:2倍以下繳15%;3倍以下繳30%;4倍以下繳40%;4倍以上繳70%。■洽辦單位:請於早上到戶籍地里辦公處找里幹事辦理(電話、地址見39頁)9五、委託機構教養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看護費補助■補助對象:設籍於本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符合下列條件者:1.列冊本市低收入戶者。2.經本府轉介安置於合法立案並簽約之日間托育及住宿教養機構者。3.因病住院治療經證明需專人看護者。4.符合衛生署公告之全民健康保險特定疾病與住院基本條件。5.以出院日起算,三個月內提出申請。■補助標準:每人每日最高補助看護費新台幣1500元整,同一年度最高補助新台幣18萬元整。■應備文件:1.申請人身心障礙手冊影本2.醫師診斷證明書正本(證明需專人看護)3.僱用看護支付費用收據正本4.看護工身份證影印本、執照5.機關開立收據及代付款項切結書■洽辦單位: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課5216121分機375六、發展遲緩兒童及身心障礙兒童早期療育服務■服務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新竹市之0-6歲發展遲緩暨身心障礙兒童。■服務暨補助項目:1.療育費用補助:兒童所作之各項療育(復健、語言治療…等)有健保給付之療育:每次補助交通200元整。無健保給付之療育,依實報實銷為主,每小時最高補助500元整。2.諮詢服務:由專業之社工員提供發展遲緩兒童及家庭各項諮詢服務(如社會福利、相關醫療、教育…等)資源訊息提供。■應備文件:戶口名簿、發展遲緩證明書或身心障礙手冊、療育證明書■洽辦單位:新竹市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通報轉介中心,電話:5341078東區、香山區個案管理中心:天主教新竹市私立仁愛啟智中心,電話:5711833北區、香山區個案管理中心: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新竹分事務所,電話534107810七、身心障礙者臨時暨短期照顧服務■服務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者及領有公立醫院或區域級以上醫院發展遲緩報告書之兒童。■補助標準:列冊低收入戶全額補助、未列冊低收入戶補助百分之七十。■服務方式:在宅照顧、定點臨托、寄養照顧■服務項目:1.看護照顧2.陪同就醫3.陪同從事休閒活動4.新生入國小一年級就讀後之前二星期協助穩定就學5.其他符合臨時照顧服務精神之項目■應備文件:申請表、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發展遲緩證明、低收入戶請附低收入戶證明影本■洽辦單位:新竹市智障福利協進會電話: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