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20大精神教育专题党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些重要论述,阐明了担负起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厚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共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厚植厉行法治的共识,切实增强全面依法治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为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予以强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纵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法治是规则之治,坚持权在法下,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表现为良好的制度安排和普遍的制度遵循,要求通过理性、稳定、明确的制度,衡量、规范、引导国家治理和社会生活。对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的大国而言,要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唯有厉行法治,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制度之治”是“中国之治”的根基所在,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深刻总结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基础上,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法治建设摆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命题,将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提出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构建包括党内法规体系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等。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同时,国内改革发展稳定面临不少深层次矛盾和多发性问题,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最大的优势,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通过法治方式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本领。坚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方向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核心问题是坚定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式现代化不能建立在他国法治模式基础上。西方法治模式以自由主义为理论根基,其在本质上与以资本为中心、对外扩张掠夺等要求相适应。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现代化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现代化标准;我国法治建设不可能直接从任何既有法治实践中找到成熟有效的方案,而必须在适应中国式现代化的需求中,不断探索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释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系统诠释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意涵和实践要求,为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际出发,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坚持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更好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丰富和发展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善于从中华文明中汲取资源和力量,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先贤们深刻认识到,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创造了德法共治的文化传统和治理实践。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统筹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仅靠法治难以有效发挥作用,需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在法治建设中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以促进法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依法治国深入人心,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夯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旨在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良法善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此,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同资本主义法治最大的区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要不断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又要努力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健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通过法治保障党领导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路线方针政策的有效实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当前,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已经从过去的“有没有”转变为如今的“好不好”“管用不管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始终践行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权益,确保人民群众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树立法治自信、保持法治定力。既立足当前,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也着眼长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改革创新。一方面,在深化改革开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积极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现代化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另一方面,将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发扬斗争精神。加强法治工作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执法人员必须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司法人员必须信仰法律、坚守法治,铁面无私、秉公司法。广大法治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