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城市消防发展目标.......................................2第三章城市重点消防地区.......................................3第四章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规划...................................3第五章城市消防站布局规划.....................................5第六章消防装备规划...........................................6第七章消防供水规划...........................................7第八章消防通信规划...........................................8第九章消防车通道规划.........................................8第十章近期建设规划及投资估算.................................9第十一章消防与其他专项规划..................................11第十二章消防人文环境........................................12第十三章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12第十四章附则..............................................1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唐山市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城市预防和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提高消防队伍紧急处置各种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综合能力,指导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发展,适应唐山市城市消防安全保障的需要,特编制《唐山市主城区消防规划(2011—2020年)》(下称本规划)。第二条本规划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消防的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等。第三条本规划的指导思想:唐山市作为国家新型工业化基地,京津冀城镇群专业性国际港口城市,国家科学发展示范城市和环渤海生态宜居城市。唐山市城市消防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应从唐山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编制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地指导实施建设、也便于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管理控制的城市消防规划。通过实施本规划,不断地完善城市消防等多方面的功能,满足城市消防安全的需要,同时,也改善城市投资环境,促进唐山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京津冀崛起重要支点城市的作用。第四条本规划遵循的原则:(一)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二)遵循“科学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消防规划原则;(三)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四)注重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并使消防队伍向多功能发展;(五)切实加强本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唐山市实际情况出发,把握全局,突出重点,解决主要问题;(六)在《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相关专业规划,做到近期与远期规划相结合,分期、分阶段实施。第五条本规划的重点:改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消除和减少重大火灾隐患;优化城市消防站布局,具体落实消防站建设用地并严格管理控制;加强消防供水、消防通信和消防车通道建设;制定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分年度建设规划,特别是近期建设规划,适应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需要。第六条本规划的期限:2011—2020年,其中,近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0年。第七条本规划的范围:中心城区(包括路南区、路北区、丰南区、开平区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丰润城区和古冶城区,统称为唐山市主城区。至2020年本次规划总范围为276平方公里。第八条本规划由《唐山市城市消防规划文本》、《城市消防站规划选址图册》、各种规划图册和《规划说明书》等附件组成,其中,规划文本、选址图册和规划图册具有法律效力。第九条本规划由唐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唐山市城乡规划局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唐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消防监督。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与城市消防安全有关的各项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第二章城市消防发展目标第十条近期目标:以达到国家有关的消防规划建设标准和规范的主要要求为近期目标。近期规划新建5个消防站,其中包括3个陆上一级普通消防站、2个水上消防站与陆上一级普通消防站合建站,基本上按规范规定覆盖现状建成区,消除城市消防的空白地区。新建1个战勤保障大队基地;新建城市消防指挥中心、消防培训基地、消防后勤保障基地。城市消防供水系统能保证同一时间灭火次数3次的用水量,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上的供水管网均应形成环状,供水管网最不利点水压均不应小于0.15MPa。市政消火栓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市政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小区内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消火栓市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城区消防通信实现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报警、调度、指挥和信息处理的自动化管理系统。消防车通道基本顺畅。全民消防意识和素质进一步提高,消防法制基本健全,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基本配套完善,消防队伍装备良好、训练有素、战斗力强、保障有力。城市预防和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进一步提高,基本适应唐山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消防安全要求。第十一条远期目标:与城市发展同步,在现有的12个陆上消防站基础上,逐年建设26个消防站(包括24个陆上消防站和2个水上消防站与陆上一级普通消防站合建站),使2020年-3-城市消防站总数达到38个,每个陆上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控制在7平方公里以下,接警后5分钟内能够到达其责任区边缘地带。城市消防供水系统能保证同一时间灭火次数3次的用水量,城市主要道路上的供水管网均应形成环状,供水管网最不利点水压均不应小于0.15MPa。市政消火栓达到120米间距要求,市区覆盖率达到100%。消防通信建成全市域范围内的报警、调度、指挥和信息处理计算机自动化管理系统。消防车通道畅通。全民消防素质普遍提高,消防法制健全,城市公共消防设施配套完善,装备先进,城市拥有预防和抵御火灾的综合能力水平;除拥有可扑救常规火灾的消防队伍外,还应拥有可扑救高层建筑火灾、地下建筑火灾、化工用品火灾、电力设备火灾、水域火灾、地震火灾、道路交通火灾等七类专业灭火消防队,以适应现代化大城市的火灾突发性及多样性消防灭火救灾的客观需要。第三章城市重点消防地区第十二条根据唐山市城市结构形态和总体规划内容以及分布情况,本规划确定唐山市城市重点消防地区为:(一)A类重点消防地区(以工业、仓储用地为主)包括:庆丰道工业区、庆北道工业区、北安道仓储区、贾安道仓储区以及部分大型厂矿危险品仓储区等。(二)B类重点消防地区(以公共设施、居住用地为主)包括:新华道商贸及高层建筑密集区(含百货大楼商业中心区、世博大厦、建设银行等),建设路行政中心区,站前路及北新道商贸中心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凤凰新城,丰润区曹雪芹大街商贸中心区等。近期内还包括旧城棚户区和小山集贸批发市场。(3)C类重点消防地区(以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为主)包括:火车站、汽车站、停车场等。第十三条在A类重点消防地区,规划要求:优先配套建设城市消防站或企业专职消防站,配置相应的器材装备;按规范要求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和人工消防水池,充分利用天然水源;严格控制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的防火安全间距。在B类重点消防地区,规划要求:优先配套建设城市消防站及配置相应的器材装备;按规范要求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建设并充分利用建筑内消防水池、天然水源的固定取水点;禁止新建油库、天然气储气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大中型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区;严格控制汽车加油(加气)站建设;严格控制天然气设施及干管走廊位置和安全间距;严格限制危险品运输车辆线路,加强防灾疏散场地的建设。在C类重点消防地区,规划要求:优先配套建设城市消防站及配置相应的器材装备;按规范要求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第十四条加强重点保护单位的消防设施建设,建立相应的消防自动化管理系统和通信报警系统,以适应消防灭火作战快速反应的需要。第四章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规划第十五条布局原则:(一)根据唐山市城市结构形态和总体规划内容以及分布情况,将城市规划建成区分为三大类:城市重点消防地区(包括A、B、C三类)、城市一般消防地区、防火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见图册。(二)城市相对集中地规划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和转运设施,大力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避免主城区内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单位)过于分散的不合理布局,减少火灾隐患。同时,危险品仓储区内不得布置与危险品无关的单位或设施。(三)对于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采取远近期治理相结合的办法,近期以控制规模、技术改造、转产转向、加强防火监督为主,远期创造条件搬迁或拆除。(四)对于现有严重威胁城市安全的危险品设施或单位,近期也要求限期采取停用、改造或搬迁等断然措施,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五)对于新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在选址定点工作中,应严格遵照“设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地区,并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保持规定的防火安全距离”的原则,按照本规划进行选址,其用地范围应包括安全间距。第十六条易燃易爆单位(设施)调整对于目前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单位,如路北化工厂等,近期应由城市规划和市政市容主管部门制定搬迁方案,尽快搬迁到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对于现状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单位,如恒利制氧厂、丰润天然气站储罐等,近期应采取同样的搬迁措施。-4-第十七条燃气系统目前主城区以天然气为主要燃料,石油液化气和其它燃气作补充,由多家公司经营管理。本规划要求,统一编制主城区燃气系统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各种储配设施和管网系统,避免重复建设,减少不安全因素。严格控制各种储配气站和燃气管线的防火安全间距,近期应由城市规划和市政市容主管部门尽快组织清理并解决储配气站防火间距不足问题和燃气管线被非法占压问题。沿道路敷设的燃气管线一般应埋设在道路慢车道下,并应符合管线综合规划的有关要求。城市燃气的设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加强城市燃气工程系统的消防安全规划、设计和施工,在城市规划区、建筑小区以及街道庭院内部进行燃气管网规划和设计时宜优先考虑采用中压B、低压二级管网系统。第十八条城市公共加油加气站本规划建议,近期应由城市规划和市政市容主管部门尽快组织编制主城区汽车加油加气站布点专项规划;改造或拆除现状不合理、不安全的加油加气站点,严格控制新增站点;为了发展CNG汽车,新增站点宜油气合建。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等有关规范的要求,城市公共加油加气站服务半径宜为0.9-1.2公里。本规划要求:主城区内不得设置一级加油、加气站,且不得设置流动的加油、加气站。第十九条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唐山市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06号令)以及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强制性标准和要求对申报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对正在实施的建设工程进行消防监督管理,要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全面推行电子警务和政务公开,开通利用互联网受理审批业务和公布审批结果,并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消防监督技术装备建设的通知》(公消(2004)266号)的要求,配齐消防监督所需技术装备。在城市规划和建筑工程设计时,应高度重视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室外消火栓、建筑屋顶高位消防水箱、消防增压稳压设备等人工消防水源和建筑消防灭火设施的规划和设计,应严格按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