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禹城市总工会文件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禹工发〔2010〕号───────────────────★──────────────────关于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2010年12月日)最近,全国总工会依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提出了“两个普遍”(所有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通过“两个普遍”,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现就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正确把握形势,充分认识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工资收入是职工主要生活来源,是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及—2—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是平衡劳动管理者和劳动者关系的重要载体。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理顺企业分配关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企业党政工组织要正确把握形势,充分认识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二、加大工作措施,确保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规范性(一)开展“要约行动”,增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主动性。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是法律赋予工会的重要权利,是落实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观的现实要求。工会组织要主动向企业行政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书面要约,明确工资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需要企业行政方提供的有关情况。在非公有制小企业或同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以下区域内,可由区域工会组织或行业工会组织向相应的区域企业组织、行业协会提出协商要约;尚未建立基层企业组织的,也可直接向区域、行业所属企业提出协商要约。工会提出协商要约后,企业方不按期回应或拒绝进行集体协商的,上级工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53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6条、《劳动保—3—障监察条例》第29条之规定,提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二)实施“四个规范”,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水平。一是规范集体协商代表产生程序。职工方和企业方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协商代表,赋予其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权力。二是规范集体协商启动程序。职工方或企业方协商代表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协商要求,另一方应积极予以回应,15日内必须给予书面答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三是规范集体协商会议程序。双方协商代表应本着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积极合作的原则,采取召开集体协商会议的形式,就协商事项进行充分讨论,求同存异,经过集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形成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四是规范审议通过程序。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的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应依法提交职代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基础。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是由工会组织领导、聘用和管理,负责指导、帮助和参与基层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等专项集体合同的人员。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对于提高工会集体协商能力,切实提高集体协商水平和集体合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可在从事劳动关系领域工作的专家、学者、律师、教师、社会工作者、企业管理工作者等方面人—4—士中聘用集体协商指导员。2010年12月底前,市总工会将建立不少于3人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各乡镇街区、系统工会至少要明确1名集体协商指导员。集体协商指导员登记表务于2010年12月25日前报市总工会(邮箱:yczgh5055@126.com,登记表见附件二)。三、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效性(一)健全领导体制。为加强对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一)。各级工会组织要将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要制定工作规划和目标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建立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及时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乡镇街区、系统工会要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向市总工会书面报告本辖区、系统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三)实行分类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分类指导,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引导共重点就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进行集体协商,实现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相应增长;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5—引导其重点通过协商薪酬努力稳定工作岗位、保障工资支付;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引导其重点就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进行集体协商,保障职工取得合理劳动报酬。(四)开展突击月活动。德州市总工会确定12月份为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突击月。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党政支持,积极主动要约,推动我市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工作扎实开展。(五)强化督导考核。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重要内容,要与“建高地、创和谐、做贡献”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凡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不得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其负责人不得评为劳动模范,其工会负责人也不得评为优秀工会干部。附件:1、禹城市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登记表—6—附件一:禹城市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蔡光华市总工会主席韩廷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副组长:孙洪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拥军市总工会副主席成员:张新宝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副主席杨海山市商务局副局长窦义德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冰清市审计局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海长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科长董保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队长丁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孙洪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工科长贾娜市司法局政工科长张健市国税局税政科长高加平市地税局税政科长岳斌市监察局宣教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张拥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7—附件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登记表填报单位:年月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主要工作简历8主题词:工资集体协商意见禹城市总工会2010年12月日印发9(共印2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