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园区规章制度4篇【导读】这篇文档“创业园区规章制度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创业园区规章制度1创业园区规章制度篇1:创业园区管理办法创业园区管理办法1、创业园面向的人群:1)拥有较好创业项目的在校大学生;2)专科以上学历(包含大专)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2、创业园入驻条件:1)取得《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的大学生创业企业。2)符合国家和江苏省、徐州市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创业项目较成熟,并具备以下条件:①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市场竞争力较强,并有利于形成或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②无知识产权纠纷;③已拥有被评审专家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和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④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⑤对我市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⑥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等。3)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4)具有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入园后能保证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同时承诺其研发成果在徐州市域范围内转化。5)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6)自觉遵守创业园相关管理规定。(一)提出入园申请提交入园材料1、《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请表》(徐州大学生创业网下载)2、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创业个人(团队)的简历和一吋近期彩色照片两张,以及《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证明在校生须提交所在学校推荐信、学生证复印件以及家长意见表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创业服务中心要求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二)入园评审1、创业企业如实提供申请材料2、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创业企业及其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和评审筛选,确定入驻资格(三)签署入园协议1、通过审批的创业企业在接到进驻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创业服务中心签署入园协议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入园手续2、创业企业正式入园开展创业活动(四)场地配置标准1、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免费提供卡座区三年期限、建筑面积2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办公场所;隔断区域10平方米免费,剩下每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35元计算2、对具有高新技术和拥有知识产权的项目,可根据创业项目的实施情况,经报批后适当增加创业办公场所配置面积或延长驻园时限二、管理制度(一)管理主体大学生创业园由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公司)进行管理和运营,具体工作由创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二)管理内容1、形象管理1)创业团队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项目,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区域;2)创业团队的“企业标识”由园区统一设计制作、安装,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拆装、更改;3)创业团队不得擅自对园区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4)创业团队每位成员应注意仪表仪容,遵守办公秩序。2、相关收费1)创业团队入园时,须按照创业园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作为园区提供的办公设备及公共设施押金。退出园区时,所有应缴费用都已缴纳完毕、公共设施完好无损后,方可退还所有押金;如发现未缴齐以上费用或损坏设施者,科技园公司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押金;超出押金数额,科技园公司有权诉诸法律、要求赔偿损失。2)创业团队在入驻园区期间,需按规定及时缴纳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网络使用费等相关费用,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者须缴纳相应滞纳金。对于拒绝缴纳者,科技园公司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押金;超出押金数额,科技园公司有权诉诸法律、要求赔偿损失。3、经营管理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2)遵守创业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与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签订的协议;3)各团队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4、安全管理1)各创业团队必须做到最后离开园区时,锁门关窗,关闭电源;2)创业园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不得带与工作不相干的人员入内;3)由于创业团队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创业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4)各创业团队成员发现安全隐患,有义务及时向物业办公室或者创业园服务中心报告。违反以上安全管理规定,科技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5、卫生管理1)各创业团队应保持自己区域内干净整洁,创业服务中心每半月进行定期整顿、检查,检查不合格者给予相应警告。2)各创业团队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6、大学生创业园作息时间1)各创业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创业园作息时间,大学生创业园上班时间为8:00--18:00。18:00后如需加班,须在当天17:00前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加班,并且加班时间不得超过22:00,22:00后201、202房间电源自动关闭,造成一切损失自己负责。2)创业团队有义务保证加班期间的卫生安全,并承担加班期间的水、电、网络等相关费用。三、评估考核1、业绩考核1)创业服务中心应建立全方位的评估指标体系,并负责对入驻的创业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定期评估每年进行两次,每半年一次。2)考核程序:①管理服务中心发出书面通知;②团队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③管理服务中心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评估;④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3)创业团队应积极配合创业服务中心的评估考核工作,对拒不接受评估的团队,将视为评估考核不合格,并责令退园。2、创业团队的出勤考核1)服务中心每天对创业团队进行出勤考核,在进行相关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出勤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2)创业团队应积极配合出勤考核工作,对拒不接受考核的团队,将视为评估考核不合格,并责令退园。3、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入驻团队在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的企业将责令退出创业园1)创业团队入园后,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团队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每月出勤率未达到30%。(不包含周六、周日)2)累计两次未按时向服务中心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严重失实;3)创业团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4)主要负责人触犯法律或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5)不按规定时间交纳应缴费用;6)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7)因安全、卫生问题,受到二次以上警告;8)因园区重要活动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到,受到二次以上警告。四、退出机制1、退出形式1)合同期满退出入园团队与创业园合同期满,到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2)自动申请退出入园企业在创业实施中,涉及改变预定目标和项目内容,中止、提前或延期计划实施等变动,创业企业须提前15天向创业服务中心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终止协议,办理相关退场手续。3)孵化成功后退出:对成功孵化出壳的企业,创业企业须提前15天向创业服务中心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终止协议,办理相关退场手续。4)勒令退出篇2:创业园区制度汇编园区制度汇编信息报送制度为及时准确的掌握创业孵化园各入园企业重要情况信息,更好地管理和服务入园企业。决定建立信息报送制度。1、各入园企业法人是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企业要确定专门负责信息工作的人员,信息工作人员要保证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2、信息工作要围绕创业园工作,年度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及临时工作进行,各企业开展的各项活动、涉及创业园最新动态及安全稳定的人和事、典型工作经验和闪光点等,均可作为信息上报。上报工作要及时,内容充实,突出创新性、超前性。3、报送信息、报表文字简明、语言平实,具有真实性,反映本企业工作的客观真实情况;具有时效性,及时反映企业工作动态及情况;具有创新性,反映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办法;4、重大事件信息与突发紧急事件信息即时报送,贻误时机、影响信息上报者,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5、各企业须定期上报聘用人员名册、有关税务及财务报表等。6、报送的信息、报表以电子文档发送或以书面形式报送佳木斯市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创业孵化园)综合部。7、各部门、企业所报送的信息及报表将由综合部统一存档管理。卫生管理制度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吉林佳木斯市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创业孵化园)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各入园企业、各楼层的共享设施,如:会议室、休闲区、卫生间、走廊、门窗等公共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走廊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桌椅摆放端正,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卫生间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三、卫生清理实行企业责任制,企业负责人为责任人。各企业办公室的卫生,由各企业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由物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四、公共设施的卫生清理保证每天至少4次,卫生间的卫生实行跟踪服务。五、各入园企业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公共设施管理制度为保护创业园内公共设施,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发挥使用效能,更好地为入园企业服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本规定所称的公共设施是指创业园内的会议室、公共休闲区、鱼池、产品展厅、卫生间及内部设备、垃圾箱、消防栓等。二、各园内企业要自觉遵守园内有关规章制度,爱护园内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损坏公共设备,有人为损坏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赔偿。三、不得在公共区域内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在楼内过道、楼梯间等处堆放物品,禁止向鱼池投掷砖头等物品,要保证楼内安全通道在工作期间正常开启。四、佳木斯市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创业孵化园)做好公共区域内的绿化工作及保洁工作,请各单位、入园企业配合保持。五、各单位、入园企业不得随意在外墙走廊和公共区域内的墙壁和门窗上粘贴宣传广告及拆卸建筑装饰。六、园区监控室、多功能培训厅灯光音响等为设备重地,除园区办公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非请莫入。七、参会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会议室。安全防盗制度为了加强园内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入园企业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佳木斯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1、做好创业园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园内企业的切身利益,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2、保安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集中精力,不擅自离岗,对形迹可疑的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态度应亲切严谨,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园区管理。3、为保证园内企业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各园内企业应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工作,个别单位确有特殊情况延长加班时间的,需提前与保安人员取得联系。4、各园内企业不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每天下班前做到关灯、关水、关电、关窗,锁好房门。5、现金、支票、帐目、公章等重要物品以及贵重仪器设备应按规定设置必要的防盗措施,并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其安全情况。6、如果在园内设置财务室,财务室要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7、园内各企业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8、各企业应确定一名安全保卫员,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责任人应认真对待安全防盗工作。9、发生不安全事故,要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重大事故要同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园区管理办公室报告。事故发生后,及时形成书面文字,上报时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以便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做好责任者的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10、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安全防火制度为了加强安全消防工作,保护入园企业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佳木斯市有关消防规定,特制定本规定:一、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管理部门指定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其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二)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三)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