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政部獎勵民間綠建築改善示範作業要點內政部99.3.31台內營字第0990800800號令修正一、為辦理行政院於九十九年一月五日以院臺建字第○九八○一一二○八二號函核定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之獎勵民間建築物參與綠建築改善示範工作,特訂定本要點。二、本要點適用對象為已領得使用執照之下列建築物及其建築基地:(一)已立案之各級私立學校。(二)依法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向主管機關報備,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建築物。(三)私有辦公類建築物。(四)已立案之私立社會福利機構。三、本要點之申請案件種類如下:(一)綠建築設計及改善獎勵。(二)綠建築更新診斷及改造評估。四、每一綠建築設計及改善獎勵申請案,依據申請人所提改善計畫工程經費核給獎勵金額,最高不得超過該建築物綠建築改善工程經費之百分之四十九且不超過新臺幣二百萬元為限,最低申請獎勵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二十五萬元。前項申請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優先獎勵:(一)綠建材使用率達室內裝修材料及樓地板面材料總面積百分之六十以上。(二)設置雨水貯留利用系統,其雨水貯留利用率達百分之八以上。(三)設置生活雜排水回收利用系統,其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率達百分之四十以上。第一項工程經費得包含設計監造、硬體建設及展示設施架設費用。但不包括後續維護費用。五、綠建築更新診斷及改造評估申請案經審查同意者,由內政部營建署(以下簡稱本署)委託單位免費提供諮詢、輔導及診斷評估等服務。六、申請案件應依下列期限備妥申請書(附件一、附件二)及相關文件、圖說向本署委託單位提出申請:(一)綠建築設計及改善獎勵:九十九年五月十五日以前。(二)綠建築更新診斷及改造評估: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以前。2前項第一款申請案經審核同意獎勵者,應依核定內容及期限完成竣工驗收。七、申請案件依下列改善項目給予獎勵或診斷評估:(一)建築生態保護。(二)建築節約能源。(三)建築廢棄物減量。(四)建築室內健康環境。八、為辦理申請案件之審查,本署委託單位得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及機關代表,就下列規定事項進行審查:(一)綠建築設計及改善獎勵:申請改善項目、獎勵經費、改善方法、內容、執行期程、預期成效及其他相關配合事項。(二)綠建築更新診斷及改造評估:申請先後次序、效益及其他相關配合事項。九、申請綠建築設計及改善獎勵案件依核定內容及期限完成竣工驗收後,應檢附完工報告(附件三)及請款文件(附件四)向本署委託單位提出申請撥款;完工報告及請款文件著作財產權歸屬於本署。十、經審核同意綠建築設計及改善獎勵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須放棄經費獎勵,並放棄追訴權:(一)未依核定內容或期限完工並報驗。(二)經查為重複申請補助(包括同一工程向不同單位申請者)或違反其他國內法令規定。(三)經驗收不合格,且未依指定改善日期辦理完成。3附件一:內政部獎勵民間綠建築改善示範工作(綠建築設計及改善獎勵)申請書申請單位名稱:(請蓋大小章)申請書種類:綠建築設計及改善獎勵編號申請日期年月日一、申請單位基本資料(一)申請資格類別(請勾選)□1.已立案之各級私立學校。□2.依法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向主管機關報備,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建築物。□3.私有辦公類建築物。□4.已立案之私立社會福利機構。(二)申請人(請勾選)□1.學校及代理人□2.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3.建築物所有權人□建築物使用人□4.私立社會福利機構負責人姓名身份證字號(三)聯絡人姓名地址電話行動電話傳真e-mail(四)申請設計及改善建築物或建築基地基本資料建築物名稱地址市鄉鎮里路段巷弄號樓縣市區鄰街地籍號碼二、申請項目(請勾選)建築生態保護建築節約能源建築廢棄物減量建築室內健康環境□基地綠化改善措施□太陽能光電利用□資源回收再利用□室內音響環境改善□建築物牆面或屋頂綠化□風力發電□廢棄物貯存處理改善□室內照明環境改善□親和性圍籬設置□外遮陽改善□落葉與廚餘堆肥處理□室內空氣品質環境改善□基地保水改善措施□屋頂隔熱改善□社區小型農園□室內溫熱環境改善□雨水貯集生態池□雨水或中水回收再利用□污水處理改善□綠建材使用□空調節能改善4三、申請金額:1.總工程金額新臺幣元整(總工程金額須與工程估價單金額一致)2.申請獎勵金額新臺幣元整(最高不得超過該建築物綠建築改善總工程經費之百分之四十九且不超過新臺幣二百萬元為限,最低申請獎勵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二十五萬元。)四、檢附文件檢附文件注意事項:(檢附文件如為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1.申請建物使用執照影本或既有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紙本乙份)(請填寫使用執照字號)2.申請建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同意書:(紙本乙份)□已立案之各級私立學校1.申請人為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檢附文件:建築物所有權狀及土地所有權狀、待改善地點之地籍謄本及地籍圖騰本影本。2.申請人為使用人,除第一點文件外,另需檢附該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依法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向主管機關報備,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建築物1.公寓大廈管理委員組織報備證明核准文件2.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同意書(會議決議須包括同意施作改善工程及申請本獎勵案)。□私有辦公類建築物1.申請人為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檢附文件:建築物所有權狀及土地所有權狀、待改善地點之地籍謄本及地籍圖騰本影本。2.申請人為使用人,除第一點文件外,另需檢附該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已立案之私立社會福利機構1.經主管機關核可之設立許可證書。2.申請人為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檢附文件:建築物所有權狀及土地所有權狀、待改善地點之地籍謄本及地籍圖騰本影本。3.申請人為使用人,除第二點文件外,另需檢附該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3.工程計畫書(書面資料三份,電子檔燒錄成光碟二份。)包括設計目的、地點、項目、改善工程面積、工程經費估價、工程進度圖及申請獎勵費用、配置說明、現況照片(附設計平面圖、剖面圖、細部大樣圖及效益評估說明文件等)五、其他說明1.申請人提出申請時,請繳交前項(第四項)1.~3.文件。2.改善工程完工請發文提出報核,並填具繳交附件三及附件四後提出報核申請。5附件二:內政部獎勵民間綠建築改善示範工作(綠建築更新診斷及改造評估)申請書申請單位名稱:(請蓋大小章)申請書種類:綠建築更新診斷及改造評估編號申請日期年月日一、申請單位基本資料(一)申請資格類別(請勾選)□1.已立案之各級私立學校。□2.依法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向主管機關報備,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建築物。□3.私有辦公類建築物。□4.已立案之私立社會福利機構。(二)申請人(請勾選)□1.學校及代理人□2.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3.建築物所有權人□建築物使用人□4.私立社會福利機構負責人姓名身份證字號(三)聯絡人姓名地址電話行動電話傳真e-mail(四)申請診斷評估建築物或建築基地基本資料建築物名稱地址市鄉鎮里路段巷弄號樓縣市區鄰街地籍號碼二、預估工程金額預估工程金額新臺幣元整(未能確定者得免填)。三、檢附文件檢附文件注意事項:(檢附文件如為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1.申請建物使用執照影本或既有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紙本乙份)(請填寫使用執照字號)62.申請建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同意書:(紙本乙份)□已立案之各級私立學校1.申請人為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檢附文件:建築物所有權狀及土地所有權狀、待改善地點之地籍謄本及地籍圖騰本影本。2.申請人為使用人,除第一點文件外,另需檢附該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依法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向主管機關報備,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建築物1.公寓大廈管理委員組織報備證明核准文件2.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同意書(會議決議須包括同意施作改善工程及申請本獎勵案)。□私有辦公類建築物1.申請人為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檢附文件:建築物所有權狀及土地所有權狀、待改善地點之地籍謄本及地籍圖騰本影本。2.申請人為使用人,除第一點文件外,另需檢附該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已立案之私立社會福利機構1.經主管機關核可之設立許可證書。2.申請人為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檢附文件:建築物所有權狀及土地所有權狀、待改善地點之地籍謄本及地籍圖騰本影本。3.申請人為使用人,除第二點文件外,另需檢附該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3.案件現況圖說(書面資料三份,電子檔燒錄成光碟二份。)包括診斷評估之目的、地點、範圍、預估經費、配置說明、現況照片(附地盤圖、既有建築物之配置圖、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細部圖及相關圖說等)。四、其他說明申請人提出申請時,請繳交前項(第三項)1.~3.文件。7附件三內政部獎勵民間綠建築改善示範工作完工報告(書面資料三份,電子檔三份)工程名稱:單位名稱:中華民國年月日受獎勵單位照片8目錄壹、前言一、緣起二、目的三、基本資料四、建築環境貳、本次綠建築改善工程內容一、現況問題說明二、改善工程之項目與內容(含改善設計圖說)三、工程進度圖四、改善工程經費参、改善過程照片(包括改善前、中、後)肆、改善工程效益評估說明伍、改善工程契約文件※本完工報告著作財產權歸屬於內政部營建署。9附件四內政部獎勵民間綠建築改善示範工作請款文件(申請時免附)受獎勵單位名稱中華民國年月日10目錄壹、改善工程金額分配表貳、改善工程經費明細表叁、改善工程請款內容肆、驗收紀錄(正本)伍、工程結算證明清單陸、竣工圖柒、請款領據※本請款文件著作財產權歸屬於內政部營建署。11壹、改善工程金額分配表一、單位名稱:二、完工日期:中華民國年月日三、改善工程金額分配表:改善工程項目改善工程金額分配單位:新臺幣(元)補充說明(若無可略)自籌款獎勵款小計合計四、受獎勵單位保證上列資料與附件均屬正確,並保證不侵害他人之專利權、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法定權益,否則願負一切責任。受獎勵單位:(請蓋大小章)12貳、改善工程經費明細表(參考格式)項次項目單位數量單價複價內政部營建署獎勵款自籌款壹改善工程項目(一)貳改善工程項目(二)參改善工程項目(三)肆工程保險及勞工安全衛生費伍利潤及管理費陸加值營業稅總工程款內政部營建署獎勵款自籌款13項次項目單位數量單價複價壹改善工程項目(一)1234合計內政部營建署獎勵款自籌款貳改善工程項目(二)1234合計內政部營建署獎勵款自籌款參改善工程項目(三)123合計內政部營建署獎勵款自籌款14參、改善工程請款內容一、受獎勵單位:二、完工日期:中華民國年月日核定改善工程項目(需填寫與申請書相同之項目)核定改善工程獎勵款金額補充說明(若無可略)三、檢附資料注意事項:1.請領獎勵款時應開立與核定金額相同之收據。2.獎勵金額於驗收合格後,依核定金額一次付款。3.經費支出之發票、收據,其貨品品名應填寫一般完整名稱,切勿填列公司代號或簡稱。四、檢附資料:1.改善工程付款收據或發票(正本)。2.申請獎勵工程施工前、中、後實體相片。3.當地建築主管機關核發雜項執照使用執照影本(免申請雜項執照者可免附)。上述收據及相片資料,請參照六、改善工程付款收據及照片黏存單紙張黏貼。申請人保證上列資料與附件均屬正確,並保證不侵害他人之專利權、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法定權益,否則願付一切責任。申請單位:(簽名蓋章)15五、驗收情形:(以下欄內資料由執行單位填具,受補助單位請勿填寫)驗收單位:驗收人:驗收日期:年月日獎勵金額:受獎勵單位:(簽名並蓋章)16六、改善工程付款收據及照片黏存單(一)獎勵款:請依貴單位請款程序辦理相關發票或單據之核銷,並將黏貼憑證連同發票正本一併提送至內政部營建署委託單位辦理請款事宜)如下所示:本黏存單為參考格式,請以各單位現行黏存單格式辦理支出憑證粘存單案號:年月日科目金額本件憑證附件共張用途民間綠建築改善示範工作獎勵款百萬十萬萬仟佰拾元支出傳票第號會計審核程序憑據新臺幣萬仟佰拾元正上項金額係特立此為據受獎勵單位名稱:台照立據人(欄位不足請自行影印本單使用)裝訂線17(二)自籌款:請依貴單位請款程序辦理相關發票或單據之核銷,並將黏貼憑證連同發票正本一併提送至內政部營建署委託單位辦理請款事宜)如下所示:(影本即可,請蓋與正本相符章)本黏存單為參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