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便览-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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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社会福利社会福利署负责执行政府的社会福利政策,并统筹和发展香港的社会福利服务,包括社会保障、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医务社会服务、小组及社区工作、青少年及安老服务、残疾人士康复服务、年青违法者感化工作及住院训练等。在2009至10年度,社会福利署的开支预算总额为391亿元。这391亿元当中,272亿元为经济援助金,86亿元为提供予非政府机构的经常资助,其余33亿元为社会福利署的部门开支,当中包括雇用服务的开支七亿元。奖券基金是资助非政府机构非经常开支的主要经费来源。在2009至10年度,奖券基金的预算开支为18亿元。社会保障:推行社会保障是政府的责任。政府主要是透过无须供款的社会保障计划,向有需要人士提供援助。由社会福利署管理的社会保障计划有以下五种: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综援)采用现金援助方式,协助有需要的家庭达到一定入息水平,以应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援助金大致分为下列三类:按不同类别的综援受助人而发放的标准金额,以应付基本及一般需要;根据个别受助人的特别需要而发放的特别津贴,以支付租金、必需的交通费、学费及特别膳食费用等;以及发给特定类别受助人的长期个案补助金、单亲补助金、社区生活补助金及交通补助金。身体健全的失业受助人须参加自力更生支援计划,该计划的目的是透过提供个人就业服务来帮助他们自力更生。在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下,符合既定申请资格的综援长者如选择到广东或福建省养老,可继续领取现金援助。公共福利金计划分别设有高龄津贴及伤残津贴,目的是提供定额津贴,以应付长者和严重残疾人士的特别需要。年龄由65至69岁的高龄津贴申请人须接受经济状况调查,而年满70岁的长者则无须接受经济状况调查。伤残津贴是发给因身体残缺而相等于完全失去谋生能力的人士。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向因暴力罪行或因执法人员使用武器执行职务而引致意外受伤的人士或死者遗属提供现金援助。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向道路交通意外受伤人士或死者遗属迅速提供经济援助。此外,社会福利署并为天灾及其他不幸事故的灾民提供紧急救济,包括提供热饭(或以现金代替膳食)及其他必需用品。社会保障上诉委员会是独立的非政府组织,由非官方人士组成,负责处理市民因不满社会福利署就社会保障福利的申请资格和发放情况所作决定而提出的上诉。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社会福利署及非政府机构提供各类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目的是维持和加强家庭的功能。现时,由社会福利署及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有61间,综合服务中心则有两间。这些中心为有需要的个人或家庭提供一系列预防、支援和补救服务,包括家庭生活教育、亲子活动、谘询服务、义工培训、外展服务、互助小组、辅导和转介服务等。中心并延长开放时间,方便市民获得所需的服务。社会福利署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为有虐待配偶、虐待儿童及儿童管养权争议问题的家庭提供服务。本港设有四间妇女庇护中心,为面对家庭暴力或其他危机的妇女及其子女,提供紧急栖身之所。露宿者服务包括设立露宿者综合服务队、临时收容中心及市区单身人士宿舍。至于儿童福利服务方面,社会福利署及非政府机构均提供多项服务,包括日间及住宿服务,为需要照顾或保护的儿童及青少年,提供照顾。幼儿中心督导组负责日间幼儿中心(为未满三岁儿童而设)和住宿幼儿中心(为六岁以下儿童而设)的注册、管制和视察工作。教育局学生资助办事处管理须接受入息审查的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为那些有需要把子女交由幼儿中心全日照顾的家庭提供援助。领养课联同获认可机构安排本地及海外人士领养儿童。中央寄养服务课负责推广和统筹招募寄养家庭事宜,以及发展寄养服务。家庭生活教育透过一系列教育性或推广性活动,维系和巩固家庭的角色。家庭生活教育资料中心负责提供这项服务所需的视听器材及资料。社会福利署的热线服务全日24小时运作,提供社会福利服务资讯。此外,在指定时间内,当值社工提供即时辅导及支援。在社工当值时段以外,市民可选择将电话转驳到热线及外展服务队,寻求社工协助。医务社会服务:社会福利署在医院管理局辖下的公营医院和专科诊所,以及在卫生署的部分门诊诊所,设有33个医务社会服务单位。医务社会工作者为病者及其家人提供服务,包括个人及小组辅导、经济援助、房屋援助、转介病者申请康复服务及其他社区资源等,以帮助病者全面康复及重新融入社会。小组及社区工作服务:这项服务的目的,在于协助个人及小组成员培养良好品格、自立精神及责任感,改进他们解决社区问题的能力,提高社区生活质素。非政府机构在13间社区中心、18个邻舍层面社区发展计划及一项边缘社群支援计划提供小组工作及社区工作服务。此外,社会福利署成立了义务工作统筹课,透过推展「义工运动」,建立互相关怀的社会。青少年服务:综合青少年服务中心采取全人和综合的服务模式,为儿童及青年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包括个人指导及辅导、为身处不利环境的靑少年提供的支援服务、社群化服务、培养社会责任及发展个人潜能的活动等。目前,全港有136间由非政府机构营办并设立在邻舍所在地点的综合青少年服务中心。社会福利署的策划及统筹小组负责促进及统筹各区的青少年发展服务。该署并透过34间非政府机构,为486间中学提供学校社工服务,以协助学生尽展潜能及处理他们在学习、社交和情绪上的问题。为了促进青少年的全人发展,社会福利署由2005/06学年至2011/12学年,负责统筹及推行由香港赛马会慈善信托基金资助的「共创成长路」—赛马会青少年培育计划。非政府机构的16队地区青少年外展社会工作队主动前往离群青少年常到的场所,接触那些较少参与传统的社交或青少年活动并容易受不良影响的青少年,提供辅导、指引及其他福利服务。为照顾有特别需要的青少年,更设有社区支援服务计划及滥用精神药物者辅导中心。社会福利署的药物倚赖者治疗中心牌照事务处负责执行有关药物倚赖者治疗康复中心的发牌、管制及视察事宜。康复服务:社会福利署及非政府机构为残疾、弱智及精神病康复人士提供全面康复服务网络,包括为残疾儿童提供护理及训练的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特殊幼儿中心及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兼收弱能儿童计划;为残疾成人提供训练和就业的展能中心、庇护工场、辅助就业服务、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综合职业训练中心、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阳光路上」培训计划、延展照顾计划及职业康复延展计划;及为有需要的残疾人士提供住宿照顾服务的弱智/肢体伤残人士宿舍、严重残疾人士护理院、为精神病康复者而设的中途宿舍和长期护理院,以及盲人护理安老院。为帮助残疾人士康复及融入社会,非政府机构亦为残疾人士及其家人提供各种各样的续顾/支援服务,其中有住宿暂顾服务、精神病康复者训练及活动中心、社区精神健康连网、社区精神健康照顾服务、社区精神健康协作计划、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残疾人士地区支援中心、残疾人士社区支援计划、严重残疾人士日间照顾服务、日间社区康复中心、四肢瘫痪病人过渡期护理支援中心、残疾人士社交及康乐中心、残疾人士家长/亲属资源中心、社区复康网络中心及健乐会等。此外,社会福利署设立了康复服务市场顾问办事处,以推广残疾人士的工作能力及促进残疾人士的就业机会;并设立无障碍入门网站「康复数码网络」,为残疾人士提供一站式资讯;及设立私营残疾人士院舍登记办事处,为发牌规管所有残疾人士院舍进行筹备及谘询工作。安老服务:在安老服务方面,社会福利署策划并统筹长者社区照顾及支援服务和院舍照顾服务的运作。社会福利署提供广泛的社区照顾及支援服务,包括长者地区中心、长者邻舍中心、长者活动中心、长者日间护理中心/单位、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综合家居照顾服务、家务助理服务及长者支援服务队,让长者尽量留在社区生活。该署资助不同类型的院舍设施,包括长者宿舍、安老院、护理安老院及护养院,以满足那些因健康、社会或其他理由而不能再与家人同住,亦不能独自生活的长者的不同需要。长者宿舍及安老院由2005至06年度开始逐步取消并转型为提供持续照顾的护理安老宿位。社会福利署于2003年11月起设立资助长期护理服务中央轮候册,集中处理长者对资助社区照顾服务和院舍照顾服务的申请。为确定长者申请人的服务需要,社会福利署会安排他们接受统一评估,然后为他们配对切合所需的长期护理服务。社会福利署安老院牌照事务处负责执行《安老院条例》。根据该条例,安老院必须符合法例的要求,才可以获发牌照经营。社会福利署亦施行一系列的措施,鼓励安老院舍经营者改善服务水准,同时又鼓励私人参与提供优质的长者住院照顾服务。长者咭办事处负责发出长者咭予65岁或以上的长者,以便他们享有商号、机构及政府部门为长者提供的优惠票价、折扣和优先服务。「老有所为活动计划」赞助本港各类组织团体举办具创意的社区活动,推广老有所为的精神及倡导关怀长者的社会风气。违法者服务:社会福利署以社会工作模式,透过感化服务、社会服务令计划、社区支援服务计划、住院训练及善后辅导服务,协助违法者改过自新。本港共设有12间感化办事处,为所有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及高等法院提供感化服务。感化主任按法庭的要求提供违法者背景调查报告,亦为申请减刑或进行长期监禁刑罚复核的个案撰写背景调查报告。他们以社会工作的手法在感化令所订明的期间为违法者提供感化监督及辅导。社会服务令计划为法庭提供判刑选择,在这计划下,法庭可判令年龄在14岁或以上被裁定触犯可判监禁罪行的违法者,从事有益社会的无薪工作,以取代其他刑罚或作为附加的刑罚。社区支援服务计划为接受感化人士及住院训练的青少年违法者提供训练及特别活动等支援服务,协助他们改过自新。社会福利署设有一所特别兴建的综合院舍,为青少年违法者及需要接受监护的儿童提供完善的住院服务和康复训练。该院舍的法定功能包括收容所、覊留院、拘留地方、核准院舍(感化院舍)及感化院。社会福利署联同惩教署组成的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为年龄由14岁至25岁以下被判罪名成立的青少年制定昀合适的自新计划,给法官和裁判官在判刑时参考。至于监管释囚计划,则透过法定监管和社会工作服务,协助释囚改过自新,重投社会。非政府机构为释囚及更生人士提供辅导、就业、住宿及其他支援服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处出版社会福利署互联网网址:「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本文所有资料可随意摘录,无须注明引录来源。200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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