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身心障礙福利資源的認識與應用主講人:陳桂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無障礙之家主任大綱•壹.前言•貳.身心障礙資格認定•参.身心障礙福利內容介紹1.就養(福利服務:現金給付、喘息服務、收容養護..)2.就學3.就醫(全民健保)4.就業肆.高雄市身心障礙福利社團伍.高雄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陸.全國性社團、基金會七.結語身心障礙資格認定•現況:備妥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影(正)本、照片3張及診斷證明書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洽辦•未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96年7月11日公布實施•以身心障礙證明取代身心障礙手冊•自民國101年起全面實施•身心障礙證明最長5年有效身心障礙證明•依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所頒布之「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分為8個身體功能障礙類別一、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二、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三、涉及聲音與語言構造及其功能四、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五、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六、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七、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八、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現金給付低收入戶1.全家工作能力者未超過三分之一2.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97年度10,991元)。3.存款未超過30萬元。4.全家土地及房屋價值未超過260萬元5.1600cc以下車輛,四年以上車齡現金給付中低收入戶1.家庭總收入未超過平均消費性支出(97年度17,655)1.5倍(26,138)者。2.全家人口1口以上,存款本金不超過新台幣200萬元整;每增加1口增加25萬元。3.全家土地及房屋價值未超過650萬元現金給付低收入戶生活補助1.第一類每人每月10,991元2.第二類每戶5,000元3.第一、二、三類每戶三節發放慰問金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1.低收入戶中度、重度、極重度每人每月7,000元輕度每人每月4,000元2.中低收入戶中度、重度、極重度每人每月4,000元輕度每人每月3,000元就學服務一、就學補助*就讀幼稚園公立每學期補助4,000元,私立每學期8,000元二、教育代金*無法在一般學校接受義務教育之身障學生,每月補教育在家代金3,500元三、學雜費補助*就讀高雄市高中職之身障學生或身障者子女重度以上學雜費全免中度補助十分之七輕度補助十分之四就學服務•四.兒童托育津貼•1.兒童或兒童父母領有身心殘障手冊。•2.設籍本市2年之12歲以下兒童未獲安置收容•且就托本市私立立案托育機構(托嬰中心、•托兒所、課後托育中心)或就讀於本市立案•之私立幼稚園。•3.兒童及其監護人需設籍本市滿2年以上。•4.每人每月補助3000元,自各托育機構統籌向•社會局申請補助。一、國中、小學生交通補助:(無法自行上、下學,且學校未提供交通車者)學生每月300元,全年以9個月合計2700元二、高中以下獎助金:1.高中(職)每名4000獎助金2.國中、國小每名2000元獎助金就學服務身障兒童福利一、兒童托育津貼設籍高雄市2年以上之身心障礙者子女或身心障礙兒童,就讀私立幼稚園、托兒所、安親班每人每月補助3,000元托育津貼或夜間托育補助2,000元二、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補助低收入戶每人每月補助5,000元,非低收入戶每月補助3,000元喘息服務臨時暨短期照護§收費標準:每小時120元(98.1.1→130元)交通費來回一趟100元§補助時數:居家者最高480時/年,機構安置或就學者240時/年§補助標準:1.低收入戶全額補助2.非低收入戶補助70%喘息服務居家服務§服務對象:50歲以下身心障礙者以及65歲以下失智症、慢性精神病患、智能障礙、自閉症者§收費標準:200元/時§補助本市列冊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失能程度每月最高補助自付輕、中、重度60小時100%0%極重度60小時100%0%61~72小時70%30%喘息服務•居家服務〈續〉•補助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輕度8小時100%0%9-20小時60%40%21-60小時50%50%中重度16小時100%0%17-36小時60%40%37-60小時50%50%極重度32小時100%0%33-72小時70%30%喘息服務•居家服務〈續〉•補助一般身心障礙者失能程度每月最高補助自付輕度8小時100%0%9-20小時50%50%中重度16小時100%0%17-36小時50%50%極重度32小時100%0%33-72小時50%50%喘息服務•居家服務〈續〉98.1.1起適用•服務對象:50~64歲失能身心障礙者•補助家庭總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用1.5倍者失能程度每月最高補助自付輕度失能25小時100%0%中度失能50小時100%0%重度失能90小時100%0%喘息服務居家服務〈續〉98.1.1起適用•家庭總收入符合最低生活費用1.5至2.5倍者失能程度每月最高補助自付輕度25小時90%10%中度50小時90%10%重度90小時90%10%喘息服務•居家服務〈續〉98.1.1起適用•本市一般身心障礙者失能程度每月最高補助自付輕度25小時60%40%中度50小時60%40%重度90小時60%40%收容養護補助•一、接受機構收容養護補助不得再領取生活補助•二、住宿服務收費標準:•本市公立身心障礙機構:每人每月17656元•本市私立身心障礙機構:每人每月22000元•本市安養中心、護理之家:每人每月17656•元•三、日間服務收費標準:•依住宿服務收費標準60%收費收容養護補助•三、補助標準:•依本市補助標準表所列障別程度核予補助:家庭總收入平均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4倍以下者或家中有2位身障者6倍以下者可申請補助,家中2位以上身障者或是父母一方年滿65歲以上提高補助額度社區服務方案•一、日間服務方案•15人以下,安排休閒、體適能、健康維護服務(心路、腦麻、及輕食工坊、綠野香縱、市府smile、樸真園)•二、居住服務方案•6人以下,提供白天接受其他服務或是就業者居住服務(熱河家、博愛家、新田家、蘭花家園、白居易家園)•三、生活重健服務•精神障礙者茶點小舖或是農場園藝訓練服務其他照顧服務•家屬互助團體服務方案針對肌萎縮症、自閉症者開辦家屬自助團體,比照居家照護模式•視覺障礙者照顧輔佐服務方案招募培訓輔佐員提供視覺障礙者生活、就醫、就學、生活、休閒等陪伴服務,比照臨托服務方式輔具服務一、輔助器具補助依輔具補助作業要點內標準表所訂額度補助二、輔助器具租借維修與回收處理輔具回收,租借與檢修作業保險補助一、全民健康保險保費自付額補助1.極重度、重度障礙者全額補助2.中度障礙者補助二分之一(設籍高雄市滿一年全額補助)3.輕度障礙者補助四分之一(設籍本市滿一年全額補助)保險補助二、現金給付之社會保險救助〈公保、勞保等〉1.極重度、重度障礙者全額補助2.中度障礙者補助二分之一3.輕度障礙者補助四分之一保險補助三、國民年金保險●參加對象:年滿25歲以上未滿65歲●性質:強制柔性保險●保費額度與補助:重度、極重度中央全額補助中度中央補助70%,自付30%〈337元〉輕度中央補助27.5%〈309元〉,地方補助27.5%〈309元〉,自付45%〈505元〉●繳費方式:由勞保局寄發繳費通知單通知繳費保險補助三、國民年金保險〈續〉●保險給付類別一、身心障礙年金二、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保費額度與補助:第一年保費每月1,123元〈依投保金額17,280,費率6.5%計算〉重度、極重度中央全額補助中度中央補助70%,自付30%〈337元〉輕度中央補助27.5%〈309元〉,地方補助27.5%〈309元〉,自付45%〈505元保險補助三、國民年金保險〈續〉身心障礙年金●請領條件:國民年金保險期間致殘,符合重度以上經評估無工作能力者●給付額度:保險金額×保險年資×1.3%●基本保障額度給費額度經核算不足4000元/月,一律核發4000元/月●不得與生活補助重複領取保險補助三、國民年金保險〈續〉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申請資格及給付金額:參加國保前已符合重度以上障礙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者,且3年內國內居住183天以上,且無下列情形,每月領取4,000元*已領取勞、公、軍保殘廢給付*全額補助收容安置*已領取生活補助*最近一年所得50萬元以上*土地房屋價值500萬元以上*入獄服刑、羈押或拘禁租購屋補助(一)購屋貸款利息補助以國民住宅貸款優惠利率為計算基準,補助貸款利息差額,最長補助十五年(二)租賃房屋租金補助每月每坪補助二百元,最高補助17坪(3400元)最長補助五年,並以租金總額百分之五十為上限(三)內政部整合住宅補貼方案針對一般人民提供租屋、購屋利息、房舍修繕補助,身障者、單親、低收入戶優先交通優惠(一)交通補助申請博愛月票,每月60格次免費搭乘市營公共車船(二)捷運優惠大眾捷運法規定,捷運以企業方式經營,旅客一律全票收費,法令另有規定優惠者依其規定,高雄市依據身權法核發捷運博愛卡及陪伴卡給予半價優惠(三)無障礙公車預約服務(復康巴士)以預約方式辦理,收費標準三人以下共乘按本市計程車費率二分之一計算,四人以上共乘按本市計程車費全額計算收費停車優惠(一)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可停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位免被拖吊(二)公共停車位停車優惠向停車管理中心申請一部車號輸入電腦享受停車免費(三)專用牌照身心障礙者專屬車輛牌照稅捐減免(一)所得稅減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二)牌照稅減免身障者或同戶家屬可享一部車免牌照稅個案管理服務一、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轉介暨個案管理服務:•未滿6歲有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等方面有異常,需要接受早期療育服務之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轉介中心:•社會局兒童福利中心:3850535轉204個案管理中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3159666轉•調色板協會:2610444二、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暨個案管理服務:•設籍本市12至64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遭遇多重問題,無法處理或善用資源者。通報轉銜中心:•社會局無障礙之家:8139022個案管理中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3159666轉224、226•調色板協會:2518208•佛臨濟助會:5219595個案管理服務社會救助•一、1957大溫暖計畫針對個人及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而陷入困境急需救助者,或處於貧窮邊緣而急需救助的經濟弱勢家戶,提供短期急難救助及資源轉介〈97.12止〉•二、「馬上關懷」服務計畫*一個月內所發生主要生計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者*組成訪視小組進行個案實地,訪視成員包括:公所的召集人、村里長或村里幹事,以及社福機構或團體的代表*提供1至3萬元的關懷救助金,或提供其他社福服務轉介社會救助•三、「工作所得補助方案」•*對象:20歲以上未滿65歲,全戶主要工•作者,年薪30萬以下•*補助額:每月3000到6000元,核撥6個月•1.由勞保局主動篩選通知補助•2.非自願性失業或是5人以下公司97年1-6•月未參加勞保,屬全民健保對象第一類•者自動提出申請就業服務(一)職業訓練•參加公立職訓機構自辦、委辦或補助辦理職業訓練,訓練期間補助每人每月10,368元,最長補助1年(二)庇護就業具工作意願,但因技能不足而無法獨立進入就業市場需長期支持之身心障礙者•實施職業能力強化,最長以二年為限,每滿一年辦理職業輔導評量,評量結果應作為提供個別化就業服務、轉銜服務等之依據,庇護性就業者能力提升後,提供就業安置服務,或協助進入支持性、競爭性就業職場。(三)提供創業貸款(四)自力更生方案(五)定額進用、身心障礙特考(六)公益彩券經銷商資格審查證明書(七)按摩技術士及理療按摩技術士執業許可核(換)發(八)社區按摩服務高雄市身心障礙福利社團2-1•肢障類社團名稱理事長電話高雄市傷殘服務協會王齡嬌23692572368602高雄市自強創業協會詹偉傑33594483359449高雄市脊髓損傷者協會黃建成3346038高雄市身心障礙福利社團2-2•肢障類社團名稱理事長電話高雄市腦性麻痺服務協會許明助3810691高雄市肢體障礙協會張木藤5217120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