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办事处派出人员薪酬标准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海外办事处派出人员薪酬标准如何执行的问题,我们进行了研究,参考了国内外部分企业的类似情况,说明如下:海外雇员的薪酬问题,涉及到地区薪酬水平和生活水平差异,一般有两种基本方式:一是按派出国标准发薪,二是按所在国标准发薪。但在设计时,既要注意成本的控制,又要维持合理的薪酬水平和福利水平,保障雇员的生活水准不下降。针对国投中鲁公司的具体情况,我们建议:对于当地招聘的雇员,按照当地薪酬市场水平协议定薪。对于国投中鲁总部派出人员,因为其是在国投中鲁总部招聘,管理关系仍在国投中鲁总部,只是派出一定的时间,因此建议在中鲁总部发给工资,可以按本人要求发给本人或者其家人。为保障其生活水准不下降,按照派往地区生活水平不同,发给一定数额的生活费;或者采用公司负责其基本食宿条件,并额外发给一定数额的津贴的形式。具体建议如下:1,派出员工工资保留,按其派出千岗位的岗位评价结果核定薪酬,并根据派出后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决定其奖金发放和工资升降;2,对派往美洲分公司的职员,如不提供基本食宿条件,生活费按部门经理级2万美元/年,一般员工1.5万美元/年执行;如提供基本食宿条件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决定;3,对派往欧洲办事处的职员,如不提供基本食宿条件,生活费按部门经理级1.6万欧元/年,一般员工1.2万欧元/年执行;如提供基本食宿条件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决定。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200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