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香兰嘉园工程消防保卫方案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1第二章现场消防设施布置.............................................1第三章消防保卫组织机构和职责.......................................2第四章工程灭火作战方案.............................................3第五章个人防火安全责任.............................................5第六章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制度.........................................8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香兰嘉园工程消防保卫方案1第一章工程概况香兰嘉园工程,由天津市河北区环金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天津中天建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图纸设计,由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由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负责施工。本工程位于崂山道与沙柳北路交口处,由12个栋号的高层住宅楼及配套公建组成,我公司承建的有1#至4#楼及地下车库。1#至4#楼总面积为44140㎡;地下车库面积为11564㎡;合计为55704平方米。1#、4#楼为地下一层,地上22层,檐高71.4米;2#、3#楼为地下一层,地上24层,檐高77.2米;车库为地下二层。主要结构类型为短肢剪力墙结构。为加强场内消防保卫工作,确保施工期间施工楼层面及临建无火灾、火险事故,保障施工生产能正常进行,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开封市政府精神,特制定消防保卫管理方案。第二章现场消防设施布置2.1在地下室施工阶段,现场沿基坑上四周设环形通道,设给水主环管,环管按一定间距预留现场平面施工用水点,并采用DN100焊接管做为消防用水管线,消防栓位置见施工平面布置图。建筑物北侧设主要车道,净宽不小于4M。2.2现场还将安置干粉灭火器30个及3个消防铁架,位置见图。在模板加工区、钢筋加工区、办公区和食堂等重要部位分别配备灭火器材。2.3施工现场(施工楼层内的消防器材)布置:消防用水立管随结构施工向上接Φ100消防立管,在施工楼层内每层布置一处消防支管,以达到每一支管控制本层的消防供水。在消防支管位置设阀门和消防水龙带。消防供水支管处应作出明显的标识,楼层内消防用水采用消防水龙带引致楼层内。进入装修阶段,在每个楼层布置不少于8个1121灭火器;灭火器主要布置在楼梯间等公共部分,便于发现和使用。2.4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管理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香兰嘉园工程消防保卫方案2建立维修保养制度,并汇制流动明细表,每季度统计一次。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配备专人负责,保证器材的高度灵敏有效。配备各种消防标志、标牌。第三章消防保卫组织机构和职责3.1建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领导机构主任:何晓红副主任:李有山、陈琪、朱宝平成员:李富宝、李毛柱、李庆山、朱宏雨施工现场消防工作领导机构职责:组织学习和贯彻上级发布的消防工作规定,督促制定各种消防规章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检查布置工作,组织消防检查,督促重大防火隐患的及时整改,并视情况责成保卫组织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指导现场消防保卫组织的工作,负责消防责任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对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做决策。3.2建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职能部门负责人:李有山成员:朱宝平、李富宝、李毛柱、李庆山、朱宏雨、各协力公司职能人员及驻现场的经济民警和分包负责人。现场消防保卫职能部门职责:1.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实施现场消防保卫工作方案的条款,对各分包力量、特殊工种、重要部位的工作进行指导布置。2.建立各级防火责任制,制定消防制度,并监督严格执行。3.制定施工现场遵纪守法的奖罚措施,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督促整改。4.对参加施工人员负责进行法制“四防”等遵纪守法教育,进行政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接待安排参观事宜。5.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类案件、火灾事故负责组织灭火工作,并在公安机关和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香兰嘉园工程消防保卫方案3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查破此案件,调查事故。6.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灭火用具的使用功效并及时更换灭火器材,负责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保管与防护。3.3施工现场保卫经警班班长:朱宝平警员:章伯松、汪祥发、梅德志、黄兴3.4建立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2支30人。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的任务和职责:认真学习消防灭火知识,模范遵守各种消防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消防训练活动,爱护消防设施。配合组织开展消防防火宣传教育和学习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积极参加火灾及事故的扑救工作,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第四章工程灭火作战方案为保障在施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及开封市的有关消防规定精神,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使国家和个人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及时地组织人员扑救,特制定本作战计划,要求有关人员认真履行各自责任,不得玩忽职守,否则追究行政直至法律责任。4.1建立灭火作战机构4.1.1灭火作战总指挥:何晓红4.1.2灭火作战副总指挥:李有山、成员:李富宝、李毛柱、李庆山、朱宏雨、4.1.3物资抢救负责人:朱宝平成员:李伟军、贯春来、邓魏4.1.4灭火作战计划负责:陈琪4.1.5人员救护负责:谢春英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香兰嘉园工程消防保卫方案44.1.6后勤供应负责:荣军4.1.7宣传联络负责:刘应纯4.1.8灭火人员:主体施工队人员(随施工队进退场变化做更改)第一梯队:队长:章伯松队员:陈浩、梅德志、雷呈合、张立山、陆松年、罗从方、杨海龙、洪新、杨春雨第二梯队:队长:汪祥发队员:顾涛、张玉奎、张义华、李毅、李宏伟、唐宏耀、施建飞、抗庄春、张丰第三梯队:队长:黄兴队员:陆景、朱晓飞、张卫兵、陆辉、施立飞、杨士乐、俞祖辉、蔡东华、杨小平4.2各级职责4.2.1灭火作战总指挥的职责接到报警后,迅速奔赴火灾现场,根据火场情况,组织指挥救火战斗,制定灭火作战计划,采取果断措施,控制火势蔓延,并对火场情况作决策。4.2.2物资抢救负责人的职责带领义务消防队,组成物资抢救队伍,把现场物资材料及时运到安全地点,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4.2.3灭火作战计划负责人的职责积极组织其它几支义务消防队伍运用现场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灭火战斗。4.2.4人员救护负责人的职责负责医务车辆及人员的联系,引导或率领医务人员、红十字协会成员及其它人员负责伤员的救护和运送工作。4.2.5宣传联络负责人的职责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香兰嘉园工程消防保卫方案5及时传达总指挥的命令和各组的信息反馈工作,根据中心任务,对广大职工进行宣传教育,鼓舞斗志,并迅速打火警电话,到路口迎接消防车辆。协助警方人员维护火场秩序,疏散周围人员到安全地点。4.2.6后勤供应负责人的职责负责车辆、消防器材及各必需物资的供应工作,保证灭火作战人员的食品、茶水、毛巾充足,做好后勤保障。第五章个人防火安全责任5.1责任工程师(适于各分包单位负责人)管理职责5.1.1对组织施工和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按领导责任指挥和组织施工要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及内部规定,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5.1.2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生产全过程,认真落实“十佳标准”及保卫方案。5.1.3施工现场易燃暂设支架应符合要求,支搭前应经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支搭。5.1.4坚持周一防火安全教育,周末防火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及时,难以整改的问题积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准强令违章作业。5.1.5加强对义务消防组织的领导,组织开展群防活动,定期进行防火学习训练。5.1.6发生火灾事故,及时组织扑救,立即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协助事故调查。5.2生产作业班、组的消防工作负责任制5.2.1对本班、组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自觉遵守有关消防工作法规制度,把消防工作落实到职工个人,实行分片包干。5.2.2消防工作纳入班组管理,分配任务要进行防火安全交底,坚持班前教育,下班检查活动,消防火检隐患做到不隔夜,杜绝违章冒险作业。5.2.3坚持义务消防队员和积极参加消防学习训练活动,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告,组织力量扑救,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5.3职工个人防火安全责任5.3.1负责本岗位上的消防工作,学习消防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提高法制观念,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训练活动,做到知本单位、本岗位消防制度,发生火灾事故会报警(电话119),会使用灭火器材,积极参加灭火工作。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香兰嘉园工程消防保卫方案65.3.2工作生产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管理规定,随时对自己工作生产岗位周围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和留下火灾隐患。5.3.3勇于制止和揭发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遇有火灾事故要奋力扑救,注意保护现场。5.4材料部门及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责任5.4.1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颁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上级有关制度,制定本部门防火措施,完善健全制度,做好材料物资运输过程及存放保管中的防火安全制度。5.4.2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及有毒物品,必须按规定保管,发放要落实专人保管,分类存放,严格手续,防止爆炸和自然起火。5.4.3对所属仓库和存放的物资要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5.4.4仓库保管员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库区要设明显的防火标志,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5.4.5仓库保管员是本库的兼职防火员,对防火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遵守仓库有关防火规范,下班前对本库进行仔细检查,无问题时锁门断电,方可离开。5.5行政、后勤部门防火责任5.5.1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工作,对食堂、锅炉房生活用取暖火炉、茶炉工人的宿舍等要建立防火安全制度。5.5.2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教育,建立记录,增强安全意识。5.5.3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5.5.4生产区支搭易燃建筑,应符合防火规定。5.5.5仓库的设置与各类物品的管理必须符合安全防火规定,配备足够的器材。5.6看火人员(包括临时看火人员)的职责5.6.1看用火须经保卫部门审批,办理用火证,看火人员要了解用火部位环境。5.6.2动火前要认真消除用火部位周围的易燃物,不能消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用不燃材料遮盖。5.6.3高空焊接、夹缝焊接或邻近脚手架上焊接,要铺设接斗用具或用石棉布接火花。5.6.4准备好消防器材和工具,做好灭火准备工作。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香兰嘉园工程消防保卫方案75.6.5使用碎木料明火作业时,炉灶要远离木料1.5米以外。5.6.6焊接和明火过程中,要随时检查,不得擅离职守,用火完毕应认真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才可离去。5.6.7看火人员严禁兼职,必须专人,一旦起火要立即呼救、报警并及时扑救。5.7电、气焊工防火责任5.7.1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焊接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持证操作,非电焊工不准操作。5.7.2焊割前应经本单位同意,消防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动火证”,方可操作。5.7.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及设备安全情况,必须清除周围的易燃物,对不能消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用非燃材料遮挡,开始焊割时要设灭火器材,有专人看火防火。5.7.4乙炔瓶、氧气瓶不准进入建筑工程内,在高空焊接时,不准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和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烤、用金属物敲打,检查漏气时用明火试漏。5.7.5气瓶要装压力表,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夏季不得曝晒。5.7.6电焊机和电源符合用电安全负荷,禁止使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5.7.7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及金属架上,必须设置用地线,不得借路,地线要接牢,安装时要注意正负极不要接错。5.7.8不准